德语文学公共领域中的中国文学接受机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教育技术发布时间:2021-05-22浏览:

  摘要: 中国文学在德语世界的接受场域是一个具有私人性、批判性和政治功能转换趋向的文学公共领域,其历史文化特征是探索当代中国文学在德接受形态的关键。德语文学公共领域的中国文学接受主要依赖文字、视听和事件三种媒介。文字媒介是跨文化文学传播的基本形式,通过文字语言转换和物质形式生产传播文学作品。当书面文字媒介从纸质印刷的物质形式延展到了数字空间,视听媒介也开始作用于德语文学公共领域的运作与演变。事件媒介将参与文学交流的个体直接聚集到共同的时空场景之下,呈现的是一种直接的公共性,同时也有强烈的互动戏剧性。德语文学公共领域始终占据以事件媒介为主、文字与视听媒介为辅形成的中国文学接受空间。

  关键词:德语文学;公共领域;中国文学;接受机制;媒介

文学论文发表

  在中外跨文化文学交流的过程中,翻译和出版是文本交流的基础工作,属于文学单向的分发阶段。从单向传播到互动“交流”需要经过从传播分发环节到接受评价环节的过渡。就德语地区译介发行的中国文学而言,一部中国文学作品经过翻译出版,以图书的物质形式进入德语文学传播场域,在大多数情况下首先需要经历图书贸易(Buchhandel),先后通过负责供货、批销和代理的图书中间商(Zwischenbuchhandel)和图书零售贸易商分发给终端机构或个人客户。①部分作品的传播过程也包括视听媒介等其他运作形式,比如文化广播电台介绍,或者互联网上的影像宣传。就目前来看,在德语地区文学作品的第一承载体还是以纸质书刊为主,同时以数字化为未来发展趋势的书面文字。②然后才是德语界的文学接受主体——专业的汉学研究者、批评家、德语作家以及业余阅读爱好者——的系列反馈,包括圖书发行量和再版次数的数据信息、德语大众媒体对作家作品的宣传评价、知识文化圈的文学批评、汉学专业人士的评判研究、文化奖项的垂青、文学活动交流乃至互文创作等等。这些反馈有的止于德语地区的接受场域,有的直接回返到传播源,逐渐形成一种基于单向文学传播的双向中德文学交流。

  跨文化文学作品的接受反馈是初步完成双向性文学交流的前提条件。这种反馈性的机制构成便是本文探讨的对象。在当代德语文学机制(Literaturbetrieb)中,接受环节主要可以分为公众推广和批评讨论两个层面。参与公众推广的首先是负责市场分发的出版社和个人宣传动机下的文学生产参与者(作者和译者),其次是相关文化交流机构(如孔子学院)以及延续德国书业文化传统的活动组织(如法兰克福书展)。批评讨论的参与主体除了汉学研究背景的专业人士,还有德语地区的文艺批评从事者。这两个层面的运作需要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大众文化传播平台的参与,将围绕外来文学作品的讨论融入一个早已存在的德语文学公共领域。这个文学公共领域是平行于文学机制的社会场域,而它的历史文化特征也是探索当代中国文学在德接受形态的关键。

  一 德语文学公共领域

  按照出版社的价值导向和读者定位来看,德语地区出版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策略路径大致可以分为学术、商业和经典三种。这三种出版策略当中直接面向大众文化传播场域的是后两种;第一种学术型出版主要针对德语汉学专业的学术接受群体,分发作品的标准和路径并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公共性”。所谓的“公共性”是指从一部文学作品的公开形式衍生出来的普遍性的公众反应。这些反应可以是私人阅读理解的交流,也可以是公开讨论得出的判断,但严格来看,作出公众反应的个体或群组不应受到特定专业背景的限制,而是能够代表某个语言文化圈或特定社会整体的“公众”。当然,很少有出版社绝对地依循某一种策略出版中国文学——针对学术界发行作品的出版社大多也并不排斥商业化和经典化的可能。绝大多数进入德语文学机制的中国文学作品是能够引起普遍公众反应的公众文学,其接受场域就是形成、负载甚至重塑这些公众反应的德语文学公共领域。

  在进一步展开有关德语文学接受机制与中国文学的讨论之前,或许有必要对现代日耳曼文化中文学公共领域的范畴进行简单的勾勒。本文沿用的“文学公共领域”(literarische ?ffentlichkeit)概念出自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溯至十七世纪末欧洲市民社会发展时期初步形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理论。根据哈贝马斯的说法,随着前工业时代资本主义的兴起,市民社会基于私人领域的公共讨论逐渐扩延,最终推动欧洲以宫廷为代表的权力领域的转型。在“城市”这个同时具有物理和象征性质的空间背景下,宴会、咖啡馆、沙龙等公共舆论空间的出现,聚拢了一批带有私人个体意识的话语群体,促使了“一个介于贵族社会和市民阶级知识分子之间的有教养的中间阶层”的形成。③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社会下作为作家“委托人”的出版商代替宫廷贵族时期的资助人,文学市场与文化商品形式的昌明则赋予了文学艺术彻底的可讨论性。④以平等的社会交往方式、针对一般(非政治)问题的讨论和文化商品化普及为前提特征的“文学公共领域”,为欧洲资产阶级带有反抗权威与批判性质的“政治公共领域”形成铺平了道路:“参与讨论的公众占有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并将它建成一个公共权力的批判领域,这样一个过程表现为已经具备公众和论坛的文学公共领域的功能转换。以文学公共领域为中介,与公众相关的私人性经验关系也进入了政治公共领域……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政治使命在于调节市民社会(和国家事务不同);凭着关于内在私人领域的经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敢于反抗现有的君主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一开始就既有私人特征,同时又有挑衅色彩。”⑤

  哈贝马斯所说的文学公共领域是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语境下指向个人“政治解放”的概念。在私人阅读和公众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学话语空间,为基于私有个体观念的公共政治讨论提供平台,并以此催生了所谓具有政治批判性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公共领域之所以能够抗衡当时的君主权威,是因为其文学前身把通过文学阅读产生的自我理解——或者说是私人个体意识——和公众论辩的政治性“客观功能”结合在一起,在“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统一中持续展开公众与政权的博弈。因此,按照哈贝马斯的定义,“文学公共领域”同样具有鲜明的“私人特征”和“挑衅色彩”,从根本上来看是一个注重文学政治功能,甚至倾向文学政治化的公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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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德语文学公共领域中的中国文学接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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