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在公安院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探索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交通运输发布时间:2020-04-09浏览:

  摘 要:无人机作为一种前沿技术装备,已成为执法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在交通管理专业的课程教学中积极探索利用无人机开展相关教学活动,既是一种教学手段的改革突破,也具有很强的面向实战的现实意义。首先,文章介绍了无人机實战应用的发展过程以及在交通管理领域的任务场景,梳理了公安院校在无人机应用及人才培养方面的情况;其次,结合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典型主干课程的教学实践,介绍了无人机在道路环境构建以及与虚拟仿真结合等方面的应用方式;最后,分析了当前无人机应用中面临的挑战,给出了无人机应用的建议,力争更好地助力教学手段的创新,提升教学水平。

  关键词:无人机;实战应用;教学探索;应用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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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无人机技术发展迅猛,不论是在传统军事领域还是在新兴民用市场方面都得到大量应用,无人机作为一种前沿技术装备,已成为执法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1]特别是在交通管理领域,无人机凭借其高度机动、布点灵活的优势,在事故处理、秩序管理、交通疏导、流量检测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因此,在交通管理专业的课程教学中,积极尝试探索利用无人机开展相关教学活动,不仅可以丰富教学手段,也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日后在公安实战岗位开展无人机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一、无人机在交通管理实战中的应用

  1.发展历程

  无人机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2008-2012年的探索尝试期、2012-2017年的蓬勃发展期以及2017年至今的规范使用期。在此过程中,随着携带载荷能力的增强,无人机也逐渐开始执行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任务种类。

  (1)探索期

  无人机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为保证当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北京和青岛警方率先购置了数套无人机系统用于大型赛事安保维稳工作,开始了无人机应用的探索尝试。

  (2)蓬勃发展期

  此后,随着科技进步,无人机的飞行稳定性、便携性以及任务执行能力得到了迅速提高,特别是2012年起大疆无人机首款无人机“精灵1”的推出,使无人机的使用成本大幅降低,无人机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进程也大大加快。2017年5月,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在江苏南京主办首届“全国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战法演练”活动,按照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直升机三类,设置大范围快速侦查、应急救援、疑似爆炸物转移等6个规定科目和1个自选科目,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铁路公安和公安院校的139支队伍参加比赛。此后,多个省份又陆续组织了无人机实战大比武,无人机的警务实战应用进入了蓬勃发展期。

  (3)规范使用期

  2017年11月,公安部发布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制定了无人直升机、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三项详细评级标准。规定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作业的要求、作业流程、主要工作内容和方法、安全保障措施等,规范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技术、产品性能等硬性要求,完善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使用、管理等行为准则。

  2.应用领域

  交警部门在无人机的实战应用方面起步早、探索多、成效也较为突出。2016年4月,南京交警首次启用无人机巡查路况;2016年7月,深圳交警成立无人机中队,提出打造三维立体警务网。2017年1月,杭州交警使用无人机查处违反交通行为。此后,天津、昆明、长沙、广州等多个城市的交警部门,启用无人机在交通管理领域的应用,主要任务场景包括:

  (1)城市快速路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

  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存在着视频监控盲区,采用制式警车巡逻的方式进行管控,经济成本高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利用无人机可以定点、定时对特定路段进行巡逻,若发现交通事故,还可以由巡航模式切换至低空悬停模式,精确获取现场情况。

  (2)交通秩序管理

  当无人机在高空飞行时,可具备很广阔的视角和监控范围。对于实线变道、不系安全带、接听电话等违章行为可以有效监控;可以迅速发现局部路段或路口存在的交通拥堵,并进行及时处理。

  (3)交通组织规划

  在开展单行线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施划以及交叉口改造等交通组织规划工作中,可以采用无人机航拍获取路口、路段以及重点区域的交通流、排队长度以及交通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进而支撑开展相关交通组织规划工作。

  (4)交通事故处理

  无人机在临近事故现场的合适位置升空,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上空,实时传回现场实景图像,为指挥和救援提供准确依据。此外,无人机可以全方位记录现场状况,包括车辆定位信息、人员和散落物分布信息、周围固定参考物信息等,为交通事故的定性、定责提供精确依据,从而做到快速清理现场,把交通拥堵减小到最小程度,防止或降低次生事故的发生。

  3.公安院校情况

  目前,公安院校对无人机的实战应用十分重视,对无人机专业人才的培养也逐渐启动。

  (1)无人机应用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全国警校警用无人机培训与应用联盟(下称“联盟”)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3]公安大学、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大庆人民警察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等13家单位代表签署《警用无人机培训与应用联盟成立倡议书》。“联盟”主要开展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基础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战略研究、驾驶技能与战术技能训练;服务实战、服务一线,探索职前学历教育,职后技能培训,人员资格认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的人才战略发展体系,助力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战化、专业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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