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方面的论文发表范文(两篇)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交通运输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

  下面是两篇高速公路方面的投稿论文,第一篇论文介绍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反思与重构,论文对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第二篇论文介绍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及对策,随着小康社会的逐步实现,农村地区的公路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如何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很关键,论文做了详细论述。

公路工程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反思与重构》

  【摘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影响高速公路运营效率的重要因素。高速公路自身具有准公共性、快捷性和复杂性等特性,因此,高速公路管理也应有独特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管理存在着一些体制性障碍,需要在法律体系建设、管理职能设置、运营模式选择等方面进行重构,以实现高速公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进而提高高速公路运营效率。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模式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我国高速公路正常运营的根本保障,也是提升高速公路管理效率的关键一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对高速公路的机构设置、运行方式、职能和权限的划分,包括人员、职能、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五大要素。从广义上来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包括高速公路建设体制、高速公路运营体制、高速公路养护体制、高速公路监管体制、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等内容,涉及到高速公路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机制系统。而从狭义上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主要指运营体制,是指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管理权限的划分制度。本文主要是对狭义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提出重构的思路与对策。

  一、高速公路的特性分析

  (一)高速公路的准公共性

  准公共物品是既有公共物品属性,又有非公共物品属性的物品。高速公路作为准公共物品,具有社会公益性和商品性双重特性。高速公路的社会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它服务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影响政治、文化、军事、教育等社会各个领域,在加速商品流通、满足客运以及货运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路用户是高速公路的直接受益者,整个社会是间接受益者,高速公路产生的社会效益远大于其经济效益。而高速公路的商品性主要体现在,高速公路提供客货运服务体现了使用价值,其本身所凝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又体现了它的经济价值。而且,高速公路建设耗资巨大,建设资金并非全部由国家承担,还需要市场提供,然后通过收取通行费的方式得到补偿。因此,高速公路的这一特性就要求其管理体制必须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高速公路的快捷性

  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相比,它是现代化交通设施,具有速度快、运量大、里程长、效率高、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方便、快捷、舒适、优质是高速公路运行的目标取向。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体制的设置、运营机制的建立,必须以集中、统一、高效为原则,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否则,如果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水平落后,就会产生政出多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互相扯皮,极大地影响高速公路优势的正常发挥,难以实现高速公路快速、高效、安全、畅通的功能,不能达到高速公路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高速公路管理的复杂性

  高速公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长、运量大,而且高速公路管理既有行政管理职能又有经营管理职能,需要满足行政管理和专业管理双重要求。所以,不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管理角度来看,高速公路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要高于一般公路管理。高速公路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起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体制。比如,高速公路组织结构的设置,在纵向上应满足直线指挥、统一调度的要求;在横向上应满足专业分工、彼此协调的需要。因此,高速公路管理组织结构设置应该采取直线职能型管理组织形式,其特点一是以直线为基础,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设置组织指挥系统;二是在各级行政主管之下,按专业职能分工设置职能参谋系统,进行专业管理。在直线职能型结构下,下级机构既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又受同级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管理机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即以适宜的层次划分和适当的权力授予,实现管理跨度适当;以既有集中统一管理,又能激发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等要求,实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以满足职责明确、权力适度、利益共享等要求,实现责、权、利相对应。

  二、高速公路管理的体制性障碍

  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开始起步,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模式多种多样,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高速公路管理面临一些体制性的障碍。

  (一)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职责不清

  由于高速公路本身的特殊性,高速公路呈现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多样化的建设方式,多主体的管理模式。政府行政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等经营单位都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职能不明、责权不清等问题。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而言,不仅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能,还肩负着一些具体应该由企业在市场上完成的业务。而且,高速公路管理条块分割运行比较严重,管理机构重复设置,各管理机构之间缺乏统一和协调,有利可图时明争暗抢,造成公地悲剧;需承担责任时则互相推诿,造成反公地悲剧,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高速公路的统一、有效运营,严重阻碍了我国高速公路快速、高效等功能优势的发挥。

  (二)管理分散化,管理效率低下

  目前,高速公路管理有两种模式,一是公安部门派出公安交警与交通部门的路政人员组建行政执法大队,实施综合执法。这种模式减少了执法机构之间的矛盾,提高了执法管理的效率。二是交通部门的高速公路路政人员负责路政、发布交通信息等,公安部门的交警队负责高速路的治安管理,双方各司其职,但这种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的矛盾,难以实现信息共享。路政管理与交通安全管理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我国大部分省市将两者分离开来,交通部门负责路政管理,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从而增加了双方在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影响了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升。

  (三)运营方式多样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从高速公路管理角度来看,整个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在省交通厅的领导下,由省内公路保障局统一行使路政、收费、养护、监督以及服务工作;二是省交通厅进行管理和监督,由高速公路局进行收费、养护及服务工作。这是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从现在的运营情况来看两种模式都存在着各自的利弊,但也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前者的存在受高速公路管理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的约束,使其运行和效益无法达到最大化;后者实行分开管理又存在利益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使高速公路的管理成本大大提高。从高速公路的运营角度来看,我国高速公路运营体制主要分为事业型、企业型和事业单位企业化三种运营模式。事业型由省交通厅进行统一的管理,进行人员编制、经费管理。事业型运营模式管理规范,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要求,但是其管理机制不够灵活,容易造成管理漏洞,使其效率大大降低。而企业型的运营模式能够改善事业型模式存在的管理模式僵化的问题,管理体制比较灵活,对成本控制也比较规范,但是在企业经营者的管理之下,难以实现高速公路对社会贡献的最大化,甚至由于管理不善,极易造成国家资源的大量损失。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采用企业化的经营方式,其组织机构仍然采用行政管理机制,对高速公路一切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事业化管理。

  (四)高速公路管理法规非专业化,交通违法行为难以有效遏制

  近些年,我国高速公路的基础建设发展迅速,但与此配套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缺乏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主要依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普通公路的法律条款,但是这些相关法律主要针对普通公路,忽略了高速公路的专业性以及特殊性,仅仅是参照普通公路的法律条款进行行政执法,难以控制和规范高速公路管理行为。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计算方法没有统一的规定,造成部分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不尽合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囿于行政执法的权限,缺乏强制执法措施,不能对破坏、盗窃公路设施,侵犯路产路权,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强行冲关逃费等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致使公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不能有效遏制。近几年,虽然一些省市出台了地方性的高速公路法规,对规范高速公路管理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高速公路横贯东西、纵连南北,跨区域性运行,地方性立法存在着立法不一,守法人难以适应的问题。所以,国外一些联邦制国家,尽管在许多方面允许地方立法,但是交通方面的法律大部分都是由中央统一立法,高速公路更强调中央统一立法。

  三、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重构

  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其独特的管理体制。针对高速公路管理存在的体制性问题,需要重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形成“集中统一、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当然,构建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难以一蹴而就。综合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大背景,根据高速公路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统筹安排、整体规划,以提高体制的适应性和科学性。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一是顺应高速公路准公共产品的特点,政府要从国家发展的高度出发,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建设进行宏观控制,特别是要从法律层面对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构建进行有效的引导;二是顺应高速公路管理专业性强的特点,要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性部门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三是顺应高速公路商品性的特点,积极推进资产的企业化经营,实现政企分开,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一)加强高速公路法律体系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

  高速公路立法工作是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前提和基础,是我国高速公路获得良性发展的保障。首先,通过高速公路立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管理的主体、职责权限、管理内容等,保障管理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避免职责不清、部门利益冲突,实现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制化及规范化。其次,制定完善有关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明确特许经营主体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以及资金来源,促进我国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形式的发展,推进高速公路的企业化管理。

  (二)整合高速公路管理职能,实现管理科学化

  针对当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职能割裂的情况,应在深入分析和理顺高速公路管理各种关系的基础上,根据高速公路管理的规律性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成立一个统一完整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当前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分散行使的职能,实施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另外,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高速公路管理经验,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化、标准化管理,以适应高速公路日渐网络化的发展需求,也有助于应急管理下的调度和区域协调,确保高速公路的规范有序及安全畅通。

  (三)完善高速公路组织模式,推进运营企业化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高速公路融资吸引力将大大增强,因此,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用多元方式筹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积极开展合资合作、募集股份、发行债券、转让收费权、BOT、PPP等多种资本运营活动,不断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高速公路滚动发展。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企分开、各司其职的组织模式。一方面要根据高速公路市场性与公益性的特点,针对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多元化资本经营形式的现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高速公路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企业化经营。另一方面,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应尽量减少对于高速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直接干预,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市场化方式对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以保障高速公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分工负责、授权经营的组织管理模式,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各自职能,双方各司其职,政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尽可能缩减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范围;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经营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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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陈继文.新时期高速公路经济管理体制及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5,(2).

  [3]李保华.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反思与构建[J].北京汽车,2011,(3).

  [4]杨亭栋.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问题研究[A].“决策论坛——管理决策模式应用与分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C].2016.

  [5]于晶,曹冰.中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模式选择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7,(6).

  [6]陈晓玲.新时期高速公路经济管理体制及应对措施[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3).

  [7]李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发展的现状及解决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6,(20).

  作者:张宏 穆瑞丽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及对策》

  摘要:针对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分别从管养模式、养护资金和管养考核三方面论述存在的现实问题,并结合农村公路发展基本要求,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切实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现养护管理成效最大化目标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对策

  1贵州省农村公路管养问题

  1.1养护资金方面

  (1)资金筹措渠道单一我省鼓励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养护资金,但农村公路的大部分养护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补助与各市(州)、县(区)的配套资金。由于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在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配套资金基本上能足额到位,而一些财力薄弱的地区配套资金难以保证。由于受资金的限制,使得部分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存在季节性或突击性养护,严重影响工作成效,增加工作负担,无法确保向群众提供优良的公路服务水平,甚至因为缺乏日常的养护,致使一些通过小修保养就能解决的轻微问题持续恶化。(2)资金使用不当养护资金是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保障,但因养护资金实际使用和监管方面的规定尚不完善,或是在制定养护计划的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的决策管理方式,导致部分地区出现了养护经费资金使用不合理、重复投入、超支等现象,对管养成效及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1.2管养考核方面

  (1)考核重点不明确在部分县区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中,都使用半年检方式或年检方式,通常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结果在全面考核评分中占很大比重,而评分结果还决定了年度的考核补助,因此大部分管养单位都能对半年检或年检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备检工作。这样一来,往往会形成一个不关注日常养护,仅在考核到来之前进行突击式集中养护的局面,根本无法满足日常养护标准要求,也不具备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的条件。(2)日常管控有待加强为了确保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得以正常、有序的开展,很多地方都在不断完善考核与管理制度,并提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在这些管理制度中,明确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金使用、管养效果及技术要求等方面的细则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制度难以落实,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2农村公路管养问题解决对策

  2.1管养模式方面

  (1)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推进管养分离,加快农村公路的养护市场化建设与改革,建立和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指导县级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逐步将承担的养护职能剥离,鼓励成立专门的养护企业,实现原有人员合理分流,并请相关政府部门在审核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制定有关企业运营的扶持期优惠政策。另外,可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部分单位转型的准入条件,以最大力度协助转型后企业的运营。(2)促进养护体制改革基于管养分离,积极促进农村公路的养护体制改革,使主体承担的管理任务更加明晰,层层落实责任,达到提升管养成效的目的。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授权其所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代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专职养护单位实施养护,与养护单位构成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实现的养护目标,督促养护单位履约。乡级人民政府配合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及监督企业开展养护工作。(3)强化管理制度保障明确养护目标,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确保实现农村公路100%列养率;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职能,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完善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对相应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2.2养护资金方面

  (1)多方式筹集养护资金通过政府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主要为省级补助,市(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依法筹集;社会捐助及其他方式依法筹措。(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各县应当设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用于归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只办理和核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拨入和拨出,不得发生其他资金的收支。专户资金按年度进行逐级结算核销,年度有结余的,结转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

  2.3管养考核方面

  (1)完善考核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点就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建章立制、资金保障、计划执行等方面对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进行年度考核。(2)完善合同条款县级人民政府与养护企业应当在遵循合同订立的基础原则上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养护目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引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并据此向企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3结束语

  总的来说,农村公路管养是一项极其繁琐的综合性工作,不仅要积极落实和推动养护体制改革,完善考核机制与资金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参考先进经验,不断开发和引进新工艺和新技术,以此大幅提升农村管养效率,确保管养质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作者:王迪 单位:贵州省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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