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论文刊发简析当下轨道资金建设改革的应用技术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交通运输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

  摘要:债务性融资。由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投资额大,50%的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建设单位应及早启动债务性融资工作,确定项目债务性融资的牵头银行,由其组建银团,当贷款方案未获银团各方最高层批准前,牵头行应提供短期信用额度贷款以解燃眉之急。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形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关键词:交通建设,资金管理,轨道技术

  加强建设资金使用过程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拨付项目工程款,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支付实行联签制度或集体讨论通过的原则执行,确保建设资金安全。

  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与施工单位及其开户银行三方签订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建设资金被挪用,禁止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归集建设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单位进行建设资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开立农民工存款账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经济的发展。

  在未来的20年里,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的相当部分将投入到交通体系的构建中来,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将是一个巨大的机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提升财务管理能力,特别是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由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济效益低和成本回收周期长等特点,项目本身有着较大的金融风险,筹资难度非常大。金融机构对资金投向是有选择性的。首先是债务性比例问题,金融机构要求建设项目的债务性贷款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其次是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投向房地产等利润高的行业。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首先需要做好的就是项目的概、预算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工期长、环境复杂,预算编制的难度极大。在建设资金投入使用中,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建设资金浪费或损失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由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涉及的资金量巨大、投资环节众多,导致项目建设资金被挪用,以及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以减少出行时间、提升国民生产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再者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线网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信息共享,为地方政府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提供依据;最后要建立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专项基金,成立专项基金领导小组,督促各股东及时的出资。广东省人民政府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采取了相关的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首先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沿线出资困难的地方政府,要求省级出资人采用统筹贷款的办法予以解决;其次制定《关于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机制的意见》,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沿线站场采用TOD土地开发模式,将土地开发的净收益全部用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补亏。这种做法是全国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先例。

  股权式融资。在融资模式上,目前国际上运用较为成熟的有TOT、BOT等模式。TOT模式是指将已完成的其他基础建设项目进行产权转让,交付给资本市场其他投资者进行经营管理,从而获得一部分未来收益,支持目前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BOT模式则是通过特许经营的模式将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移交到项目建设公司,从而实现投资主体与建设主体共担建设成本。目前,广东省正在考虑将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的一个项目(一条线),采用BOT模式,对社会资本开放,以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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