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设计发布时间:2012-07-02浏览:次
一、超高层住宅的发展现状
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中国城市住宅建筑与经济科技社会的飞跃发展同步完成了历史的大跨越,不仅建设规模是世界上空前的,而且基本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人居理想。然而中国处在一个高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城市目前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土地紧缺的问题。土地价格的飘升使开发商尤其是住宅项目的开发商在对土地的利用上追求高容积率、高密度、超高层数。因此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将超高层住宅列为开发项目的主打产品。在近几年间,我国沿海城市、一线城市涌现了一大批超高层住宅,二三线城市如成都、昆明等主城区也开始出现超高层住宅的身影。
在超高层住宅成为住宅市场的主力军的同时,人们对超高层住宅的忧患意识也越来越明显:
1、超高层居民与景观可亲近性丧失
早期,法国著名建筑师柯布西耶关于高层住宅的设想,是集中建设高层住宅,余留出大量的土地用于园林景观,这是一种高层低密度的构想[1]。然而,现实中从高层住宅发展到如今的超高层住宅区,并没有实现高层低密度的构想,反而成就了高层高密度住宅的典型代表。
超高层住宅垂直方向的建筑体块高度远比小区内呈水平方向延展的园林景观高度大很多,在空间上住在超高层中的居民与园林景观失去亲近性,使得楼下的风景变成了“微缩景观”;再加上住宅超高层的居民每天必须依靠电梯出入自己的住宅,不方便的交通方式使得老人和小孩失去便利的活动场所。空间和时间的双重不便利,导致居住得越高的居民与景观可亲近性越低。
2、居民的邻里交往空间的缺失
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与人的交往行为的必要性。从环境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交往是指在人们共同活动的过程中互相交流不同的兴趣、观念、情感与意向等。在超高层住宅内由于缺失公共景观空间,使得公共性交往对象难以确定,只有随机组合和被动参与的特点。社会性交往通常只表现为短暂的停留、打招呼等一般礼节性交谈。当人需要停留时间较长,进行情感或信息传递时,如邻里间的交谈、老人小孩们的户外活动行为,则需要一个相对集中、具有内聚感的空间环境来满足人的交往多样性的需求。然而,这种发自人类本源的需求在目前超高层住宅环境中却严重缺乏。
在城市化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超高层住宅的发展将成为住宅市场的主力军,如何改善超高层住宅环境质量,解决居民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现代超高层住宅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院落空间
院落是中国人生活方式的载体。中国传统民居多以院落空间组织功能, 它不仅是建筑对于地方气候的有效回应, 也体现了“ 天人合一” 的思想, 表达了居民对自然意境的追求。在提倡自然、舒适、生态的居住文化的今天,中国传统居住文化载体——院落空间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2]。
在空间形态上,中国民居的院落同中国书画讲究的“计白当黑”相一致,以庭院为中心,建筑沿着周边布置,外实内虚,呈内向汇聚的空间形态(如图1所示)。
在功能上,中国传统建筑的庭院因其私密性好,比开放式的花园能够容纳更多功能:院落空间可以为较大密度和进深的住宅提供采光、通风,提供造景功能,满足人对自然绿色环境的心理需求,同时为室内外过渡空间增加情趣。
在生活理念上,中国人非常注重亲情的培养和人情的交往。从传统的空间营造模式中强调通过院落的围合感以及院落之间的组合序列性来体现私密空间到公共空间的秩序感和空间存在性,院落空间为人们提供了多样地交往的平台,实现邻里之间交往的可能。
现代居住空间由于受到家庭关系、人口变化的影响以及经济用地等多方面限制,已经不能完全重复传统的伦理、人际交往关系和空间尺度,但是我们能够从传统院落文化与空间形式的本质出发来解决现代超高层居住环境设计中的问题,以满足当代人的生理和心理问题。
三、院落空间在超高层住宅中的设计手法分析
如何在今天与未来大量性建设的超高层住宅中引入多一点绿色,创造贴近自然的院落式居住环境,为居住者提供接近一个从私密空间到共享空间的环境呢?
现代超高层院落形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院落空间,不是简单的临摹与照搬。空中院落空间是将传统院落的原型进行了抽象的再现,使居民处于一种在想象中与传统进行对话的状态,隐喻着一条垂直立体的传统街道与单元院落的组合与重构。
1、加大阳台的空间和进深
阳台空间作为室内外联系的过渡空间,在功能、形态、气候条件等方面与传统的院落空间极为相似,因此可以从传统的院落式住宅形式中吸取经验,适当地扩大阳台空间,将其作为厅、房共享的“院落”概念来设计,使之成为住宅的“边庭”、“侧庭”,成为延续室内家庭起居生活的场所。这种类型是现代超高层住宅中最常见的形式,各种楼盘宣传语中标榜的空中院落大多是这种。在小户型住宅中,这种手法同样适用。小户型住宅在功能合理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设置较为宽敞、深度较大的U型或L型阳台,从而自然地在外围形成面积较大的“空中院落”。
2、置换某间房作为内部院落
在户型设计时,将靠近客厅、餐厅的功能房做开敞处理,设计为一个内部院落,使之成为家庭生活的中心点。客厅、餐厅、卧室围绕这个“院落”布局,较之普通的阳台,具有更强的围合感,更接近于传统的院落空间形式。还可以利用采用大面积的落地玻璃窗围合,扩大客厅、餐厅、卧室的空间感和视野,居住者无论是安坐在客厅里,或是就餐,或是在卧室看书的时候均可以享受到院落的景色。这样的设计使多个个功能区都能看到空中院落景观,形成景观四面开放的视觉格局,客厅的空间无形增大,大大增强居室的采光通透感,身居超高层却得享别墅的居住体验。相当于别墅的中庭的内嵌式空中院落在超高层住宅中出现。
3、“入户花园”的引入
这种空间概念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要素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起居、餐厅和“前院”的互动关系,在这种“前院”住宅中,入户必须经过院落,在南方人的生活方式中,很多功能在这个空中院落中进行,从而实现生活中有休闲,休闲中有生活。前院空间的活动成为生活的前奏,大大增加了内部空间的私密性和层次感。这种空中院落可采取每层之间平行布置或错位布置。从目前市场反应看,带“入户花园”的产品不仅备受开发商垂青,更获得了购房者的认可,“入户花园”走俏楼市已是不争的事实。
4、建筑体量的挖减,获取“院落”空间
通过对建筑体量的挖减,在建筑的立面,形成两层通高的“院落”空间,使院落获得了更好的日照通风条件。这种方式是利用下层住宅的屋顶设置“院落”空间,因此,结合庭院绿化可以降低由阳光对下层屋顶的直接辐射,起到调节建筑温度的作用(如图3所示)。
5、半公共院落空间布局
在超高层住户之间以公共型空中院落相连,配以园林景观、设置休息座椅,为邻里交往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在。目前大多数户型在设计上缺乏对人与人交往的尊重,公共交通空间往往设计狭小、通风采光较差,住户只是匆匆经过而不愿逗留,间接造成了邻里交往的缺失、人际关系的冷漠。半公共型空中院落的出现,增加了人们交流的机会,缩短了住户间交往的距离,它强调邻里间的居住文化。这种形式表现在超高层住宅中通常是在公共交通空间内每隔两层设一个两层高公共院落空间,供邻里间小叙(如图4所示)。
6、利用避难层建立公共院落空间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要求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由于超高层住宅的公共活动空间缺乏,我们可以考虑利用避难层建立公共休闲的院落空间,增加绿化面积,提供适当的锻炼设施,满足住在高层居民间交流、老人小孩活动的心理和生理的需要。如成功案例:香港凯旋门第62层避难层做成7大小型主题空中花园,联合组成4层空中会所[3],成为项目一大卖点。
四、小结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居住文化在住宅超高层化的加速进程中不应被完全抛弃。超高层住宅的院落空间设计关注的是人们精神上对自然的回归与依恋,并同时力求符合新时代的特征,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院落空间形式的引入与创作手法的探讨,对创造根植于风土地域和历史文脉的、具有多样性、更加人性化的居住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在住宅建设与景观规划设计中,通过对传统居住文化的深刻理解、借鉴与合理诠释,能够使超高层住宅的环境更加符合人们最深层次的心理需求,这也是我们一代代建筑师、规划师的职责和努力的方向。
注释:
1、联合国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将高层建筑按高度分为四类:(1)9~16层(最高为50米);(2)17~25层(最高到75米);(3)26~40层(最高到100米);40层以上(即超高层建筑)。
2、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37—87)将住宅建筑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为中高层;凡超过100米均为超高层。)
参考文献
1、王芳,高层住宅景观补偿设计研究.[J].住宅科技,2011(2):08
2、李锦胜,开放VS.私密——院落空间在现代住宅中的应用.[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2(19):36
3、超高层住宅/中国景观楼盘.[M]香港日瀚国际文化有限公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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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超高层住宅中的院落空间设计研究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jianzhusheji/2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