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包头佛教建筑文化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设计发布时间:2013-12-25浏览:

  八思巴在大都居住多年,深入研究各种宗教经典理论和蒙古语言,后来奉忽必烈的命令创造了蒙古的新文字--“八思巴文”,以此作为翻译宗教经典,传播宗教理论的工具,并成为元朝的官方通用文字。八思巴因为创造了新的蒙古官方文字而深得忽必烈的赏识,所以被忽必烈封为“大宝法王”。同时忽必烈宣布藏传佛教为元朝的“国教”,并颁布了对藏传佛教的保护法令,从此开始支持以密宗为主的藏传佛教,并将萨迦派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萨迦派领袖被正式授命管理西藏地方的政教大权。
 
  1.1 研究选题背景
 
  近年来随着对包头历史文化的发掘,特别是对包头藏传佛教建筑发展的深入研究,发现从十六世纪蒙古土默特部落领袖俺答汗舍宅为寺,建立内蒙古第一座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美岱召开始,包头这块古老而又神奇的土地上遍星罗棋布的建立起大大小小众多藏传佛教寺院,当时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七大召,八小召,七十二没名召”,足可见当时包头地区寺院之多。
 
  这其中有建于康乾盛世,由清廷理藩院直辖,后由绥远将军衙府代管的内蒙古西部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五当召;乾隆皇帝御笔赐名“法禧寺”的乌拉特中公旗旗庙的昆都仑召;目前唯一用蒙古语诵经的乌拉特西公旗旗庙的梅力更召;归化城席力图召席力图活佛夏季避暑的属寺普会寺;在内蒙古革命史上书写过光辉一页,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福徵寺、百灵庙等。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更迭,昔日众多的藏传佛教寺院,今天已经所剩无几,大多数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只能从一些文献资料上领略其当年的风采。
 
  即便那些存留下来的寺院其建筑也难尽人意,亟待保护,面对当今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这些古老的文化遗产,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成为被遗忘的对象。“在一种世界趋同或一致化的现象下面,有些民族传统文化特色面临着失去其光辉而走向衰落的危险,建筑文化也不例外[1]”。
 
  因此,对包头藏传佛教建筑文化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有助于深化我们对包头建筑文化遗产的认识与了解,推动包头城市文化的更新与发展。除此之外,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五年的建筑学本科教育让我得以从专业的角度了解一些内蒙古地区的藏传佛教建筑,并让我对藏传佛教建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包头作为我的出生地和生活过快二十年的城市,内心总有一种情感想表达一下对这片土地的养育之恩,恰好有这样一个契机,于是就选择了包头的最具特色的文化遗产——藏传佛教建筑文化作为自己的研究内容。
 
  1.2 研究现状综述
 
  1.2.1 关于藏传佛教建筑的研究
 
  1989 年吴良墉教授在着作《广义建筑学》一书中首次明确将“文化论”作为一个独立课题提出,并指出面对“世界文化多元与文化趋同现象[2]”要“从比较文化中发扬中国建筑文化特色[3]”并“加强文化自尊,发掘地方文化特色[4]”,之后在中国建筑学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藏传佛教建筑作为中国传统民族建筑,对其研究也起步于 20 世纪80 年代。
 
  1986 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的应兆金的硕士学位论文《西藏佛教寺院建筑的研究》[5],文章在作者实地调研所获取的大量资料基础上,结合藏、汉文史资料进行分析研究,阐述了西藏佛教寺院建筑发展的历史和建筑艺术、建筑技术成就,这是国内最早研究藏传佛教建筑的学位论文。其后在 1994 年清华大学的张欲晓的硕士论文《试论西藏藏传佛教寺院建筑形制的历史演变》[6],概述了藏传佛教自唐代传入西藏后,各个时期藏传佛教寺院的特点及其建筑形制的组成与功能,并重点分析了藏传佛教寺院经堂和佛殿两个基本建筑形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
 
  1995 年天津大学的张斗撰写了以《藏式佛教建筑研究》为题的硕士学位论文,文章指出“藏式佛教建筑是一个博大精深的建筑体系,其分布相当广泛,在我国,相对于中原建筑呈向心辐集状态[7]” 并提出“藏式建筑文化圈”的概念;1996 年北京大学名考古学家宿白教授的着作《藏传佛教寺院考古》全书内容按地域划分为西藏寺院、甘青内蒙古寺院和内地寺院三部分,
 
  其中第二部分一篇文章《呼和浩特及其附近几座召庙殿堂布局的初步探讨》[1]着重对呼和浩特的大召、席力图召和包头的美岱召的三座寺院的六座殿堂平面布局进行初步探讨,为本文研究包头藏传佛教建筑殿堂的平面形制起到了启发和引导的作用;1997 年清华大学的于山水的硕士论文《西藏藏传佛教建筑装饰题材的渊源及含义》提出“藏传佛教建筑装饰的题材有早期的游牧生活方式、藏传佛教和民族文化交流三个重要来源[2]”的观点,本文关于包头藏传佛教建筑的文化源流的研究,就是在这个观点的基础上展开的。
 
  第二章 包头藏传佛教建筑的文化源流
 
  2.1 藏传佛教文化的传入
 
  2.1.1 元朝藏传佛教文化与蒙古社会的联系
 
  藏传佛教初次传入蒙古并且在蒙古地方开始传教应该始于元朝。公元 1253 年,忽必烈南征归服云南的大理国,继而又进兵西藏,统一了西藏的十三州之后,将当时藏传佛教萨迦派的领袖萨迦寺第四代法台萨班?贡噶坚赞封为“帝师”,授权管理西藏的政教两权,并将其侄子八思巴带回大都,后封为“帝师”。
 
  萨班?贡噶坚赞去世后,八思巴继承了其权利,成为西藏的最高统治者,深得元朝重用。元至元十一年,八思巴从大都返回西藏,不久就在西藏去世,忽必烈听闻此消息后,悲痛万分,为了纪念八思巴卓越的功绩,赐其称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1]”。从此开始,元朝在朝廷常设帝师一职,而萨迦派的历代领袖多数被尊封为帝师或者国师,这在历朝中都未曾有过。藏传佛教领袖与元朝统治者之间的联系的重要价值意义,“其一,说明蒙古族的上层已经在一中国古建筑特点论文定程度上接受了佛教,并且开始重视佛教;其二,封藏人八思巴为国师,确立其宗教领袖地位,也是对西藏僧俗统治的需要,说明西藏已经被元代所统治,成为元代的一部分[1]”,为西藏纳入中央的版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藏传佛教虽然在元朝初年就传入了蒙古社会,但是客观的说当时的藏传佛教只属于皇室贵族上层统治者所信奉的宗教,并没有在普通民众中传播,而单纯的依靠贵族在统治中心传播,因此,大规模的传教活动并没有展开,广大蒙古人大多信仰的是主张万物有灵的原始多神宗教——萨满教。元朝灭亡后,蒙古贵族退出中原,逐渐与西藏藏传佛教高层失去联系,因此藏传佛教在蒙古民族中的传播也在元末明初开始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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