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论建筑物防雷分类措施期刊发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设计发布时间:2013-12-03浏览:

  摘要:避雷针,又名防雷针,是用来保护建筑物等避免雷击的装置。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文章发表在《城市建筑》上,是建筑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建筑物防雷,分类,防雷措施

  在高大建筑物顶端安装一根金属棒,用金属线与埋在地下的一块金属板连接起来,利用金属棒的尖端放电,使云层所带的电和地上的电逐渐中和,从而不会引发事故。避雷针规格必须符合GB标准,每一个级别的防雷需要的避雷针规格都不一样。

  1.1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1.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2.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3.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1.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1-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建筑期刊投稿须知:《城市建筑》杂志创刊于2004年,是由中国建筑学会主管、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主办的国家级建筑类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23-1528/TU,国际刊号ISSN:1673-0232,邮发代号:14-23。该杂志为半月刊,秉持创新求索、兼容并举的办刊精神,关注当今建筑界的新理论、新作品、新资讯,倡导学术领域主流思想;立足国内外建筑理论研究与创作前沿,兼顾北方地域特色,促进不同地域建筑文化交流;重视扶植青年建筑师及建筑院校师生,为其提供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推介国内外建筑院校及知名设计机构,促进国际合作交流。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邹论建筑物防雷分类措施期刊发表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jianzhusheji/10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