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19层,建筑面积 6万 M
2,要求工期 900天完成。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业主方在项目实施初期对整个工程的合同体系进行了科学策划,取得的良好效果,浅议如下。
一、合同体系策划的含义
建筑工程项目是通过许多合同来实施的,对业主来说,这些合同就构成了一个合同体系。合同体系策划,就是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始阶段,对工程相关合同进行总体策划,确定对整个工程、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业主通过实施各个合同来实现项目的目标,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技术上的复杂性,以及专业化分工,通常一个建筑项目需要很多合同,少则几十个,多则成百上千个。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尤其复杂。完善的合同体系策划对成功的实施项目,实现项目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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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体系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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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同体系策划确定项目各方面的重大关系,防止由于这些重大问题的不协调或矛盾造成工作上的障碍,造成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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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主来说,正确的合同总体策划能够保证圆满地履行各个合同,促使各个合同达到完善的协调,减少矛盾和争执,并顺利地实现项目的整体目标。
二、项目管理模式及合同体系结构策划
项目管理模式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整个项目的合同结构,二是确定项目各参与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管理关系。因此,合同体系策划和项目管理模式的确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合同体系策划是项目管理模式的内容之一。
通常项目管理模式具有以下四种:
1)平行承包模式
业主将设计、设备供应、工程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向业主负责(
见图1)。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在这种方式中,业主的采购、招标工作数量较大,需要进行充分的计划和前期准备,而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很多,需要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项目多采用这种方式。
2)总承包模式
由一个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以及管理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
见图2)。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在这种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只需要与总承包商和咨询顾问签订合同,他所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很少,合同结构比较简单。目前这种项目模式在国际工程中采用得越来越多,而且主要是一些大型、复杂的项目,并且业主多为私人企业。
3)混合模式
将工程委托给几个主要的承包商,如设计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供应总承包商等(
见图3)。在此模式中,业主聘请项目管理单位(PM)全权代表其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和顾问公司的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现场施工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业主只与设计、顾问、PM、监理公司签订合同,不深入干涉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只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承担,它将专业工程分别委托不同的专业分包商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各分包的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
4)非代理型的CM承包方式,即CM/non-Agency方式。
CM中非代理型的模式(
见图4),CM承包商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接受整个工程施工的委托,再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合同。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工程承包方式。这种方式下,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也比较少。
图3 混合模式 图4 CM(非代理型)承包模式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工程领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业主对办公类建筑工程的决策和管理介入较深,特别是在建筑方案、装修效果、幕墙方案等方面,业主往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建筑市场中承包商实力普遍较弱,全面具备设计、管理和采购能力的总承包商非常少;再者我国建筑工程领域长期以平行发包模式为主,各方面对平行发包的形式较为熟悉,操作风险和难度较小,因此决定在本工程合同体系的策划中仍采用平行发包模式,主要思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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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主要合同如土建、机电、装饰工程、景观工程等采用平行发包的方式,其他重要性的专业分包合同如幕墙、电梯等分别由上述几家单位管理;对于垄断性行业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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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施工协调的界面,采用三方协议的方式减少业主的工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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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项目采用DDB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的模式),以减少施工过程不确定因素和确认价格的风险;
发包模式(
见图5)所示:
图5
本项目的参与方有:业主、监理、各设计单位、咨询/技术服务单位、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
(1)业主:本项目的最高管理和决策者,负责项目基本目标、功能需求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2)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其他项目参建方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3)设计单位:受业主委托,负责项目相应专业的图纸设计,体现业主的功能、品质需求。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还须负责对施工的设计协调服务;
(4)咨询、技术服务单位:受业主委托,在项目管理的管理和协调下,提供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咨询或技术服务;
(5)施工单位:土建、机电、精装、室外景观为四个主要的平行合同;土建单位为现场的总体协调单位和牵头单位;桩基、支护及土方、消防弱电、建筑智能化、幕墙工程、市政工程(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与业主签合同;
(6)材料设备供应商:按照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为项目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各项产品和服务,接受业主、监理的管理和协调。
在以上平行发包模式中,本工程特别注重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总体协调、管理方面的作用,而不仅仅局限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三、合同界面策划
对合同发包模式中所确定的主要合同,确定其主要工作范围和界面如下。
合同名称 |
合同范围 |
备注 |
桩基工程、基坑支护
及土方 |
工程桩;基坑围护、支撑安装与拆除、止水、降水、排水、修补、配合等;土方外运;桩头处理; |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决定是否纳入土建合同包) |
土建工程 |
(1)地下室和主体等土建工程;(2)地下室的人防门及普通装修(3)屋面工程及其防水工程;(4)整个项目的安全文明总体协调单位。 |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地下室水电、幕墙、电梯等的预留预埋是否由土建单位实施; |
幕墙工程 |
外装饰工程(石材、铝板、玻璃幕墙)、雨棚、大门、檐口、外立面防雷、保温、与幕墙有关的防火封堵等;擦窗机; |
玻璃、型材、结构胶、五金件等指定品牌;石材视设计情况决定是否二次招标; |
机电工程 |
1、强电工程(除高压配电部分)2、通风空调3、建筑给排水及消防水;4、发电机房的降噪等机房环境;5、室外管道工程 |
空调系统的BA控制软硬件及控制策略;温热开水进化器是否单独采购; |
三方协议 |
建筑智能化 |
楼宇自动控制系统、综合保安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讯自动化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系统、ups、门禁系统、会议系统、系统集成; |
包括机房装修工程;机电的部分弱电控制阀门是否纳入;招标时决定是否进行标段划分; |
电梯 |
设计、设备采购及调试 |
安装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可以分开; |
消防弱电 |
消防弱电;机房灭火设备 |
(通常为当地单位,可并入机电工程) |
厨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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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停车库 |
机械式停车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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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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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纳入幕墙分包或机电分包 |
内装饰工程 |
(1)精装修工程及地面以上的普通装修;(2)防火门;(3)灯具、插座、卫生洁具等机电末端系统; |
(1)卫生间的界面在合同中详细规定;(2)机电末端的界面在合同中规定;(3)电梯工程精装修在合同中规定;(4)具体标段在招标时确定; |
三方
协议 |
家具工程 |
(1)家具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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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 |
窗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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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系统 |
设计、材料采购、制作和安装;主要包括室外指示牌、室内及大楼Logo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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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
室外小品、树木等园林绿化;室外道路、地面装饰等 |
包括室外的市政管道(详细工作界面在具体合同中规定); |
市政工程 |
供电工程;自来水;电信(电话、网络等);燃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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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合同体系策划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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