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
所谓的工程造价管理,指的是“遵循工程造价运动的客观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力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之所以要对工程进行造价管理,是希望对工程的造价进行有效全面地控制,从而提高投资的利润。
2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1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体制也正在逐步的完善,使得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得到了推动的力量,取得了非常可喜得成绩,并逐步形成了一门独立的新学科。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
工程造价的形成缺乏市场机制。建筑业的招投标制虽然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在计划价格的基础上实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施工单位的自主报价,所以目前的市场价格机制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价格机制。
-
建筑业价格体系同建筑业的资源分配优化相脱节。我国建筑市场供给能力总量多年来一直大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对建设的需求,指导价格水平理应呈下调趋势,但由于建筑产品的价格历史欠账过多,人工费、机械费等远低于消耗,所以形成价格经常上调的局面。这种上调的结果,实际上使价格信号失真,导致刺激建筑业供给能力总量进一步膨胀。
-
造价信息工作落后。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能否及时、准确地捕捉到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占有竞争优势和取得盈利的关键。在国外,政府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以供各类估算师对政府工程的估算作参考。同时,社会咨询公司也发布价格指数、成本指数等造价信息来指导工程项目的估价。
2.2发展趋势
2.2.1计划价格向指导性价格转变
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由过去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我们必须要对传统的预算定额进行改革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工程造价只能将计划价格变为指导性价格,其理由主要是:就目前建筑业现状看,宏观、微观条件都不成熟。一方面行业的宏观调控缺少力度,比较行之有效的控制市场供求手段还没有形成;另一方面,建筑市场仍然是一个不规范的市场。
2.2.2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我国现在建设行业法律不健全,导致行业运行紊乱,因此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建筑人员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下,保证市场价格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2.3造价管理引入信息化技术
加快建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包括有关政策、人才、工程造价机构信息系统,积极推广使用计算机建立资料与信息数据库,开发通用管理软件程序,按区域部门实行网络管理,资源共享。为政府和社会投资或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为我国建设工程逐步由市场形成价格创造条件。使建筑人员能够方便地处理现代工程造价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
3 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
3.1建立市场价格管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实行的定额定价制度,即“量价合一”的计价方法,标底按定额编制,投标价高于或低于一定程度即为废标,其实是变相地管制了工程价格。以市场为取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并不是反对定额中消耗标准部分,相反地,这部分是宝贵的成本资料,是政府、业主控制投资、承包商控制成本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制订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下的各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合法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作量,据实索赔,调整支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控制、动态管理。
3.2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国际上许多国家工程造价管理经验表明,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行科学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成功所在,因此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应逐步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方面: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库并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发布体系;大力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业;建立和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3.3引进新理念,促进观念更新
在我国的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作为完全对立的利益主体,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矛盾突出,虽然有各种相关的计价规定、定额和管理办法等,但对文件的解释和理解难达成共识,沟通紧张,给工程结算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
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人们从单纯的合约关系,发展为对双赢理念的认同。所谓双赢,即双方(或多方)通过共同合作实现各自的目标,在某种意义上讲都是赢家。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引入双赢理念,即投资者达到预期收益,承包商获得合理的期望利润。达到双赢,对投资者和承包商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实现双赢,投资者与承包人不单纯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具有了共同获利的沟通。
4 建筑工程造价改革的必然性及具体措施
4.1必然性
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内的建筑企业也必然会走出国门与国外的建筑企业相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就不仅仅是要适合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了,更要走出国门与国际的惯例接轨。所以,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计算方式为了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迎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全球化经济的新需要。改革也就不可避免了。
4.2具体措施
4.2.1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4.2.2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所谓的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将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分项要求,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招标单位填写单价用于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既是投标报价的依据所在,同时也是作为支付和办理工程款、调整工程量和后期的索赔依据。经过实践证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可以增加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可以明显降低工程的造价,提高投资的效益。这个计价的方式都受到了招投标双方的认可,也得到了业主和承包商的肯定。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等多方面的原因,现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还没有得到全面的普及,在具体的操作上面还存在诸多的同题:(1)全国各地区的做法没有统一,在量价是合是分上面没有一致的说法,竞争性费用和非竞争性费用的范围都没有统一;(2)由于受到以前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很多企业在理论和想法上面都没有适应市场经济。仍然是停留在了非市场化的年代,对于一些传统的观念的惯性思维没能摆脱;(3)由于建筑市场的主体合格程度较低,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由此可见。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时候,还要注意理论结合实际,逐渐跟随市场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探析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jianzhugongcheng/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