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向完善、成熟阶段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 坚持监理执业资质审核的原则
这里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从事监理的单位,都要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临时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没有证书的不得从事监理业务;取得证书的监理单位,必须依照资质等级规定或批准的监理范围承接监理业务,不得越级或者超范围实施监理。二是凡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全国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考核确认或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并经注册得到“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技术与管理人员。否则,不可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3、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出的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全权负责人。他根据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权限,全权负责整个监理事务,并领导项目监理工作组的其他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监理工作组的其他监理工程师具体履行监理职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4、监理工程师实行有偿服务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的服务属于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类,其投入或消耗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我国的监理取费是采取确定最低保护价与最高限价的原则,具体标准由有关双方根据监理工作的深度来确定。监理单位与业主协商确定的监理酬金,应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加以明确。
5、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监理法规和业主的授权履行其职责,他所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的授权相一致,业主向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应以能保证其正常履行监理的职责为原则。
6、监理单位应当坚持严格监理、竭诚服务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设文件和工程建设合同实施监理,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另一方闻,要运用合理技能,谨慎而努力地工作,为委托者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与被监理单位密切配合、友好合作,共同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三、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我国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各级工程监理人员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更新及完善,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作为监理工作控制的要点。
1、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如果工程监理单位故意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若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
2、投资控制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是影响监理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手段,实施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在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主要工作是审批工程进度款,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审核竣工结算等。监理单位从设计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进度控制,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做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监理过程中,要引进竞争机制,进行材料招标工作,保证产品质量,以降低工程造价。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笔工程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
3、进度控制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在实施中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施工进度是整个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它的运转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按预定日期交付使用。实施三大控制应坚持以进度控制为龙头,明确进度目标是防止进度失控的基本前提。分级预控是进度控制的基本手段,进行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预知并创造各级目标实现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方可保证计划目标的切实可行。施工进度的控制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监理人员必须时刻把握主要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及时或提前提出调整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监理人员在实施进度控制的过程中,做好施工进度监理记录,收集有关施工进度资料,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的监控,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尽可能以不影响上一级计划目标的实现为限定条件。编制各阶段进度控制报告,向业主通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度趋势分析,对工程进度控制中的经验与教训做好监理工作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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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控制要点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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