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2-26浏览:

一、前言:
 工程监理制度从1988年开始,1996年开始转入全面推行阶段,目前在我国已开展了二十三年,现已为工程建设中一项基本制度,被正式纳入建筑法,因此监理行业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这种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是适应国际市场与国际工程建设惯例接轨的需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问,在我国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保障工期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用,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供献。工程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然而,监理行业自身和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分析当前监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的范围不全面
我国的监理范围到底是全过程还是仅限于施工阶段?这也是困扰监理界多年,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根据最新使用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健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
控制》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中关于设计监理的内容。囊括了全过程监理的所有内容,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
  3、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考试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4、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5、监理责任不落实和监理工作不到位的矛盾
有不少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空挂监理人员的名字,却不见该人员出现。还有一些监理单位上没有明确监理内容和程序,导致监理工作的职责混乱,出现问题推卸责任的情况较为严重。从这些|问题中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所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紧密,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三、对策探讨
1、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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