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企业与印尼当地公司联营投标的经验浅析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

  摘要:中国建筑企业不断向国际市场进军的过程中,常遇到必须与当地企业成立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情况。文章以在印尼投标为例,首先对印尼的建筑市场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对与印尼公司联合投标从采取联营体投标的原因、如何构建联营体、联营体运作会产生的问题和影响联营体成败的因素等四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印尼;联合体;投标

工业建筑

  一、印尼建筑市场概况

  (一)印尼国家概况

  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拥有2.62亿人口(2019年数据),是世界上排名第4的人口大国。印尼的人口中,有87%的人口信仰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尼国土面积约190多万平方公里,2018年GDP总计1.042万亿美元。此外,印尼是东南亚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也是OPEC组织中唯一的东南亚国家。

  (二)市场前景

  印尼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发展。印尼政府现已将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振兴印尼经济的重要手段。印尼总统佐科2014年上台后,已将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振兴印尼经济的重要手段。印尼政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计划,依据印尼政府发展规划,印尼将大力发展交通运输、能源电力、电子通信、水利工程、石油化工和纺织业等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海港、机场、铁路等基础设施及发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印尼政府出台了相应的国家政策,支持并引导多渠道的资金投资于电信、石油化工、基础设施等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印尼建筑行业将继续快速发展,市场潜力巨大,投资项目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建筑行业已成为印尼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根据印尼建筑劳务研展机构(LPJK)发布的数据,印尼的建筑市场潜力仅次于中国和印度,位于亚洲第三位。

  以电力行业为例,根据《国电公司供电计划》(RUPTL)的规划,印尼能源结构和趋势如图1,即至2021年,印尼计划电力总装机容量将达到91000MW。在未来10年,每年新增5500MW。其中火电每年新增3800MW,其中约一半是IPP项目;水电每年新增615MW,其中IPP项目约13%,地热每年新增630MW。

  (三)中印两国合作前景

  2005年4月,中国和印尼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自此两国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10月,习主席访问印尼,将中印关系推上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建筑企业已经进入到印尼建筑市场十余年,在市场表现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在能源电力、石油化工和电子通讯等领域履约良好。随着印尼投资环境的日趋完善,中国和印尼两国关系的逐步改善和加强,中国相关建筑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两国支持力度的增大,中国建筑企业在印尼建筑市场前景广阔。

  (四)印尼建筑市场竞争现状

  通过对ENR225强(2019年)中的21家中国承包商和在东南亚有分支机构的前30强外国承包商共41家进行了分析,其中有28家在印尼设立了东南亚代表处或子公司或分公司,5家将东南亚分公司总部设立在印尼,各公司对印尼建筑市场前景均看好,也可见印尼的建筑市场的竞争压力之大。

  二、联营体投标

  (一)采取联营体投标的原因

  由上述对印尼的建筑市场分析可知,印尼建筑市场竞争压力颇大,因此联营体投标很常见,根据笔者经验,主要可归纳为下列几个原因:

  1.业主或当地法律要求

  在多数以印尼国有企业(如印尼国家电网公司)为招标方时,常会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外国公司必须要与印尼公司组成联营体,才能参与工程投标,且对于电力项目,印尼工业部的法律规定要求了与发电量相匹配的当地成分,而且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中甚至规定了印尼公司应占有的股份。

  2.市场准入的需要

  对于新进市场或者新领域拓展业绩,与印尼公司联营无疑是一个非常经济、有效、快捷的选择。通过联营,可充分利用当地伙伴公司的地利、人和的优势。

  3.风险转移

  与印尼公司合作可以减少单独承揽该项目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罚款等方面会出现的风险。

  4.长期合作考虑

  可以通过合作一项工程,结交一方朋友,拓展一个市场,增加一分信誉,达到长期目的,深化当地市场的开拓。

  除考虑上述因素以外,相较于与其他外国公司或中国公司形成联营体,与印尼公司形成联营体还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一是招投标信息渠道广,可以为我们的市场开拓提供助力;

  二是在印尼国内可调配的施工资源多且及时有效;

  三是土建施工能力强,价低质优;

  四是与印尼当地业主及劳务沟通更为顺畅。

  (二)构建联营体

  联营体的形成主要分以下三步:

  第一步,在资审阶段,各成员间有意向组成联营体、共同参与某项目的投标时,会签订一个较简单的联营体协议,即标前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第二步,与国内招投标规定类似,在递交标书时,联营体要另行起草一个内容比较全面的联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有的几乎能满足实际操作的要求。对这类协议,虽没有统一格式,但有些基本内容不可少,如大致的分工及各方占股比例等,还必须考虑工程特点和联营运作方式,并应结合以往经验,若中标,除非业主同意,双方不得实质性改变原来的联营协议内容,比如合作伙伴成员及其股份等内容不得更改。

  第三步,在投標后和在业主授标前,根据实际情况,对联营体协议作进一步修改、细化、完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推荐阅读:《工业建筑》1964年创刊,是一本综合性建筑科学类科技期刊,报道内容涵盖了土木建筑领域的主要学科,包括建筑学、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施工五大专业。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中国建筑企业与印尼当地公司联营投标的经验浅析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jianzhugongcheng/57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