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与工作效率的一些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12-08浏览:

  摘要:本文阐述了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中,如何提高编制质量与工作效率,提出几点意见。

  关键词:工程量 清单计价 编制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of several problem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of, how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work,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establishment

  中图分类号:F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国家计价规范“4.0.2条”的内容涵义

  国家计价规范“4.0.2条”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全面、深入理解国家计价规范“4.0.2条”内容,对搞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1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内容

  1.2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例如:传统的预算定额“砖基础项目”中只有砖基础砌筑1个内容,但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按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砖基础项目”中包括砖基础砌筑、基础垫层、墙基防潮层3个工作内容,如果计价时只计算砖基础砌筑1项,而漏算了另2项,则该项工程综合单价就低了,结算时业主认为漏算的2项内容包括在所报的综合单价内,不得进行调整。

  又如:传统的预算定额挖基础土方项目中只有挖基础土方1个内容,但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挖基础土方项目中却包括挖基础土方、截桩头2个工作内容,同样计价时不能漏算。

  1.3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国家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反映的是工程的实体量。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在内,需另行计算。

  1)平整场地项目。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

  平整场地面积等于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由于施工需要,实际平整场地的面积大于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但是大于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部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实际施工时,这部分工程内容需要完成,费用需要支出,计价时不要漏算。

  2)挖基础土方时,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挖基础土方的工程量等于基础垫层的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不考虑工作面和放坡的土方量。实际施工时工作面和放坡的土方量都是可能发生的,这部分费用是不能不考虑的。

  3)有女儿墙的屋面卷材防水项目,国家计价规范计算规则规定: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施工时,按施工规范规定为了防止渗漏水,靠近女儿墙部分要上翻250高,计算施工工程量时,要按展开面积计算。

  4)国家计价规范规定天棚吊顶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上述各种情形的天棚实际施工面积要比水平投影面积大,多余面积天棚的制作费用是需要计算的。

  1.4包括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中,广东省计价规范规定在综合单价计算时将风险费用单独列了一项,这样做比较直观,便于评标。

  2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编制。

  2)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b.措施项目清单;c.其他项目清单(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格式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要正确描述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和项目特征,准确计算工程数量,不能漏项。

  4)措施项目清单应参照《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

  5)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分别参照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项目列项。其中,属招标人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应列出估算金额;“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可能发生的人工(分工种)、材料(分材质、规格)、机械(分机型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给投标人。

  6)编制拟建工程项目清单时,遇到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缺项的,由编制人自行补充,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项目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相应的计算规则。对于无法预见、无法定义或施工图无详示的,以致不能准确计算的项目,可将其作为“暂定项目”的暂定综合单价列入,并约定相应的结算方法。对于编制人自行补充的项目,应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7)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结构编制。

  3标底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原则:标底价格体现的是社会平均价格,因此应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招标标底编制的依据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市场价格信息。因此,标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价办法应按广东省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2)人、材、机单价应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计算;

  3)人、材、机消耗量应按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计算;

  4)项目措施费(含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按照各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暂时无规定时应参考常用的规定或办法)来计算;

  5)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应按国家(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计算。

  6)标底价格是该项工程的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1)人、材、机的消耗量应按企业定额计算,暂无企业定额的,也可以参照(不能照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计算;

  2)人、材、机单价由投标企业根据市场价格自主确定;

  3)项目措施费(含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技术力量(机械装配、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方案、风险程度自主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下限规定时不能低于规定);

  4)应考虑风险因素(如人、材、机价格上涨等);

  5)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标底价,也不得低于该项工程的成本价。

  5计算综合单价应注意的问题

  综合单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方式。投标报价是整个投标工作的核心,而综合单价的计算是核心中的核心,综合单价计算的正确与否决定了总价的正确与否,且综合单价是中标后签定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工程索赔、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综合单价包含内容:①人、材、机费用;②管理费;③利润;④风险因素。计算综合单价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5.1组价时不能漏项

  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以建筑物的实体量来计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要漏算。如:平整场地中实际平整的面积大于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部分不能不算;基础土方中的放坡部分和工作面的土方量应该实际情况按合理的施工方法进行计算;多级天棚的跌落部分等面积不能漏算等。

  2)1个分部分项工程有多个工作内容组成,不能遗漏。如:砖基础砌筑,综合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砌砖、铺设防潮层3个工作内容,因此在进行综合单价分析时不能只算1个子目,而要综合3个子目的造价。又如:计算有桩基的基础土方的综合单价时,不要漏算了凿(截)桩头的施工内容。

  为了防止组价时漏项,《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编制了“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5.2组价时要考虑施工损耗

  1)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工程实体消耗量不含施工损耗量,组价时要加上施工损耗量后再计价。注:标底计价和投标计价所加的施工损耗量是不同的,前者应按国家规定的消耗量计算,后者应按企业实际消耗量水平计算。如果直接套用消耗量定额时,不需另加施工损耗量,因为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经包含了施工损耗量。

  2)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期的长短,正确评估风险因素,合理确定风险费用,不能高估,也不要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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