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任何提升规范工程造价的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9-18浏览:

  摘要:随之,要求的补价、设计变更、停工抗议、偷工减料、行贿受贿、经济纠纷的一系列问题均由此产生。市场竞争、品牌竞争、企业之间的并吞愈演愈烈,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时刻都面临着严峻的社会形势的考验。市场经济形势下规范工程造价已经刻不容缓,工程价值和造价相背离的现象不能再延续下去了。本文就如何规范工程造价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规范

  Abstract: then, requirements of the change of the design, boot and shutdown protest, jerry, bribery, economic disputes are a series of problems arising therefrom. The market competition, brand competition, between enterprise's invasion of increasingly fierce, a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he time all faced with severe social situation test. Under the situation of market economy standard project cost is urgent, engineering value and cost departure from the phenomenon can't continue. This article will talk about how to regulate engineering cost of their view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cost standard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由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过渡的原因分析

  1.1 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1.1.1 随着现代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科技由生产函数的外部因素转为内部的决定性因素。定额的测算速度难以跟上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也与定额的稳定性要求相悖。

  1.1.2 列入定额和信息的材料种类难以适应品种繁多的建材市场,对材料的定价要求也与同类、同品牌的材料价格差异性起冲突。

  1.1.3 表现在定额所留有的活口上,实施同一项目,采用不同的工艺可得出不同的造价,这是由成本形成价格的计划经济计价模式,而不是由竞争形成价格的市场经济模式

  1.1.4 同一项目由不同的施工企业实施或施工企业在不同时期实施,管理成本不同、材料价格、人工消耗也不同。同一项目在同一辖区,若选址不同,则外部条件不同,最终成本也不同。以统一的定额价格来综合这些差异,势必造成造价的较大误差。

  1.1.5 信息价的信息来源主要信息员提供和市场调查两种途径,而信息员主要来自施工企业和建材商,市场信息也存在虚高报价的现象,因此,一些地区信息价比市场价普遍偏高。

  1.2 定额计价改革的必然及趋势

  建国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一直沿用政府指令性计划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有定额的静态计划指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动态的市场变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也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例如,造价管理部门每月推出信息价,来适应动态的市场;划分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来适应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但是,渐进式的市场变革在不断进行,工程项目的计价模式也需要不断改革,需要新的、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更有利于建设项目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合理形成造价的计价方式来确定其造价。我们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如何适应现有的市场规律,更应考虑今后若赶干年的形式变化。因此,政府部门推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2.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个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出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表格。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定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2.1.1 有利于定额管理工作的 根本 转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定额管理作了新的定位。传统的定额管理主要是通过定额的修编和对定额的强制性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定额管理则主要是依法监督与服务。工程量清单汁价模式转变了定额管理方式。传统的定额管理方式是管理定额价格标准,解释定额构成内容及执行范围等,而工程量清单汁价模式的定额管理方式则是制订计价办法和计价规则,提供消耗量参考等服务。

  2.1.2 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由于各投标单位都使用同一定额单位,所以只能对比总价,而难以对具体项目进行比较,无法体现价格竞争,从而阻碍了“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推行。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由于各投标单位是分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价,可充分体现企业的实力;又由于工程量公开,增大了透明度,杜绝了腐败的源头,可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达到工程招投标的目的,且有利于招投标健康发展。

  2.1.3 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采用施工图预算来投标报价,由于设计图的缺陷,不同投标企业的人员理解不一,计算出的工程量也不同,报价也相差甚远,容易产生纠纷。而工程量清单报价就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填报单价,符合商品交易的一般性原则。

  2.1.4 有利于中标单位精心组 织施 工、控制成本。中标企业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系统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根据企业定额或劳动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要素的投入和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措施费用等,更好地履行承诺,抓好工程质量和工期。

  2.1.5 有利于业主在竞争状态下获得最理合的工程造价。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款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2.1.6 有利于工程款的核拨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中标后,业主要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基础上的中标价就成了合同价的基础。投标清单上的单价也就成了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业主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的确定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再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相应的单价,业主也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

  2.1.7 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单价负责,而对于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对于这一部分的风险则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分担和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2.1.8 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采用施工图预算形式,业主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要等到竣工结算后才知道这些变更对项目投资影响有多大,但此时常常是为时已晚,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则一目了然,在要进行设计变更时,能马上知道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样业主就能够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决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2.2.1 企业缺乏自主报价能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但是,由于大多数的施工企业未能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制定综合单价时,多是按照地区定额内各相应子目的工料消耗量,乘以自己在制定人工、购买材料、使用机械和能源消耗等方面的市场单价,再加上地区定额制定的按工程类别计算的综合管理费和优惠折扣系数。一个单项报价就生成了。相当

  与把一个工程按清单内的细目划分变成一个个独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去套用定额,其实质仍是沿用了定额计价模式处理。这个问题并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固有的缺点,而是由于应用不完善造成的。

  2.2.2 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目前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制度主要是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包括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规则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配套有详细的明确的合同管理办法。我们国家虽然于 2000 年初由建设部颁布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但在工程量清单推广后没有就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标所确定的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2.2.3 对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本身认识还有欠缺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定额计价相并行的一种计价模式,其核心就是为了配合工程价格的管理制度改革。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新的观念和新的造价管理模式,适应这项改革工作。

  2.3 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应采取的对策

  2.3.1 加大规范建筑市场的力度,确保公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2.3.2 积极引导,搞好宏观调控。作为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要自觉为企业提供服务,及时测算、发布权威性的信息,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体系。

  2.3.3 积极稳妥,分段实施。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上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且切实可行的清单招标方法,并在其他投资项目上逐步推行。

  2.3.4 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建立相互制约机制。

  2.3.5 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以适应建筑市场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2.3.6 加强法律、制度的宣传工作。毕竟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个新事物,需要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通过学习、借鉴、市场调研等掌握知识、摸索经验。

  3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

  3.1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造价管理。通过对竣工工程经济指标的测算,确定合理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设计概算依据。通过加强投资估算管理和推行限额设计,合理确定工程的静态投资,充分预测动态投资,保证建设项目决策打足资金,不留缺口。加强设计阶段对造价的控制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注意同设计方案对照检查,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须经原项目批准机关认可,未经批准同意,擅自追加投资、改变设计、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的,审查造价时不予承认,有关部门还应追究其责任。

  3.2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加强对投标的监督;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套有效的工程造价和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对合理确定标底价及成本价等相关造价指标加强监控;在批准项目招标申请时应认真审查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旎工企业也应加强自我保护,不要盲目投标,谨慎择标;各级建设主

  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标底和合同价的审查把关,一方面不干预交易各方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保证价格竞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法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

  3.3 加强工程预结(决)算环节的监督管理。针对工程预结(决)算环节较混乱的情况,除加强对编审从业人员的工作管理外,还应将此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重点,组织工程预结(决)算的检查。

  3.4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咨询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咨询服务和市场中介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3.5 加强工程类别划分和收费许可管理。要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防止工程类别划分的随意性。对违反规定随意压级压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54政府要进一步督导规范工程造价

  而如何避免目前建筑市场的压价之风,如何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的市场这是有是一个大规模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政府主管部门、咨询代理机构、承包商、发包方、建材厂商和供应商等许多的部门,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实际的方法加以规范,逐步加大工程造价管理力度。我想应该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4.1 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创造公开、公平、平等的竞争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要把好招标文件审核关、把好标底编制关、把好评标定标关三方面。

  4.2 严格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手段

  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4.2.1 加强合同审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于合同条款不完善、手续不全、合同中内容违反有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一律予以纠正,突出对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监督管理,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以中标价为基础,明确造价调整的范围与方式,确定工程合同价。

  4.2.2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可以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从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得以提高,对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起到重要作用。

  4.3 加大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造价确定依据和动态的宏观调空对造价的管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前提下,培育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机构必不可少。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对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的。我想,首先应加强工程咨询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规范工程中介组织行为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其依法经营,维护和建立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其次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年检。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资质年检制度。再次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的监督指导。要求各咨询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制度、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制度,建立各工程概预(结)算编审立卷归档制度、建立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制度等,以保障咨询机构工作的规范以及对其提高服务质量也会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3]尹贻林主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论任何提升规范工程造价的探讨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jianzhugongcheng/4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