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实践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7-26浏览:

  摘 要:工程质量水平的高低不仅仅反映在建筑物的外观和使用功能上,工程资料编制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好坏,为了使我们的建筑产品做到内坚外美,一个合格的工程必须要有一套真实、齐全、规整的工程资料作为依托才算一个完整的工程。为了提高我们工程资料管理水平,本文结合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实践经验就如何加强资料管理进行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程同步、编制组卷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the level of not only reflected in the appearance and functionality of the buildings, the level of engineering data prepared also directly affects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sit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ractic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our engineering data management, explore and research on how to enhance data management.

  Key words: engineering data collection, project synchronization, preparation of test paper

  中途分类号:C8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随着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如何进一步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明确各方责任,就需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了适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的要求,资料管理的科学划、规范化愈加显得重要。根据国家有关施工资料管理规范、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中工程资料的管理探讨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与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

  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的规定,这是资料形成的基本要求。施工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这两种载体形式体。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汇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以最终实现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这是时刊发展的必然方向。然而,为了明确资料中所反映的各责任人,计算机形成的施工资料尚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施工资料的照片部分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以及地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DB/T29-209-2011)、《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29/T-86-2011)要求进行管理。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各级负责制,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的指导、检查、服务工作,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室,逐步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明确必要的技术人员从事该项管理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及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资料。施工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检查、指导,核查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并负责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收集和整理提交总包单位。施工资料应随工程的施工进度按工种、专业归类同步收集、整理,并保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完整,同时应做到内容填写完整真实、书写字迹端正清晰。对施工资料擅自涂改、伪造,随意抽换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施工资料的编制过程中工程资料应不少于三套,施工企业保存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交存档案馆一套。施工资料应为原件,如果建设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编制有特殊要求的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二、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总体要求

  1、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及时,资料来源必须真实、可信,资料填报必须子项齐全,应填子项不得缺漏。

  2、检查验收资料应是在按要求内容进行自检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经有权单位审核签章后的方为有效资料。

  3、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以及工程实体的检验,材料必须先试后用,违背此规定需对已用材料、已交(用)的工程实行重新检验,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视为资料不符合要求。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证明或试验单。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编号及存放单位、抄件人(复印人)签字、抄件(复印)时间、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未取得试验资质的企业(指原材料厂家或分包单位),其材料试(检)验工作,必须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在原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备注栏内,由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批注是否可以使用及允许使用范围,并如实填写材料进场的时间、进场的数量、使用的部位和使用的数量。

  4、国家标准或地方法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的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检验等均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并签字及盖章。工程开工前,须将“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送受委托的实验室备案。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试验报告应有见证人姓名(必须与委托单上和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的姓名一致)。

  5、专业标准或规范对某项试验提出的试验要求,其试验方法必须按专业标准或规范提出的试验方法进行,否则该项检(试)验应为无效检(试)验。

  6、资料表中规定的责任制度,必须按规定要求该加盖公章的加盖公章,该本人签字的本人签字。签字一律不准代签,否则为虚假材料、无效材料。严禁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对不负责任造成资料损毁、丢失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分类与归类整理

  1、资料的分类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内容庞大而复杂。为了适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系列标准的规定,同时也为了便于资料搜集、整理和管理,应对施工资料进行分类。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九大类,应包括:

  ⑴施工准备阶段文件和资料。⑵施工管理资料。⑶施工技术资料。⑷施工进度与造价资料。⑸施工物资资料。⑹施工记录。⑺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⑻施工质量验收记录。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2、资料的归类整理和组卷

  2.1资料的归类整理应类别分明、合理,便于管理,便于检查,既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系列标准的规定要求。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施工资料应按照九大类分类组卷,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总目录、分目录等并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要求。⑵组卷专业分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并单独组卷。⑶电梯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⑷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⑸施工资料分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较大或较复杂工程应单设总、分目录专册并附编制说明。

  2.2 施工资料组卷应遵循施工顺序及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除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号外,其余应统一编页号。

  2.3施工资料可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组卷为多卷的应以分部工程划分,一个分部工程内可设一卷或若干卷,卷内按分项工程分为若干册,册内资料在按时间发生顺序排列;按资料类别组册的应遵循先发生在前,后发生在后的原则组卷。

  四、实际工作中应注意问题

  工程资料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好坏,为了更好的提高我们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使我们的建筑产品做到内坚外美,这就要求我们的工程资料要做到收集齐全完整,填写真实可靠,编制系统完善,立卷规范标准。一个合格的工程必须要有一套真实、齐全、规整的工程资料作为依托才算一个完整的工程。为了提高我们工程管理水平,就要不断重视和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

  1、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执行资料员岗位职责,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2、现场资料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工艺标准、验收规范、设计图纸等的学习了解,做到熟练掌握资料的填写顺序、填写项目和填写内容,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应填子项不得缺漏。表格应统一采取规范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表格应依据规程统一归类。

  4、不得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和管理闭合。采用计算机打印的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根据企业或项目岗位责任的分工,按各自工作范围和权限填写记录、签署施工资料。不得超越权限签署或者代签。

  5、资料做为施工过程的记录,一定要和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相符。资料员应及时参与有关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协调会并应了解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以便工程资料随着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

  6、资料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资料,检查验收资料应是在按要求内容进行自检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经有权单位审核签章后的方为有效资料。资料汇总整理后要装入相应的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7、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对建设、监理、总分包单位发送的有关通告及文件、项目经理阅批后及时归档。

  8、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资料员应督促项目经理做好相关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督促器材员、质检员做好工程物资质量保证文件的收集,工程物资的报验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并督促专业工程师填写水、暖、通风、电气等专业工程资料、资料员及时进行归档。在新规程中,有些表格发生了变化,有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需工长、质量员填写,资料员要和工长、质量员做好沟通,填写项目一定要结合工程实际。对需要填写实测和实量数据的,也要求工长、质量员提供现场检测数值,保证真实准确。对于检测不及时,如建筑物全高、沉降观测等,资料员要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提供施工检查情况,以便资料及时填写报验。 对于已报给监理的工程资料,资料员要督促其及时签字归档,对验收日期和验收结论仔细审核。

  9、对公司的分包工程的施工资料进行检查、指导,核查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督促分包单位将分包范围内的施工资料及时收集和整理并提交。总包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方或专业分包方的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及时、完整的记录各项施工记录和检试验记录,并进行整理反馈到总包施工单位,以便于对单位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归档和备查。

  10、工程竣工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应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各单位要按照规程要求对本项目所形成的资料进行组卷及装订整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进行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公司自存施工资料由资料员按公司《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组卷装订,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移交。

  参考文献:《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指南》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天津市建交委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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