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7-20浏览:次
摘要:造价控制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并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的扩大内需,加大了对基础建设的投资,但是在造价管理方面未必完善,大量施工问题都源于对造价预算的失误,因此,只有加强对每个方面的造价控制和管理。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系统的不断完善,提高投入效果,才有可能使我们的施工企业迈向一个新的里程。
关键字:市政工程 施工 造价控制
一、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造价控制管理方面不规范: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忽略了造价控制的主动性和持久性。安全的造价控制制度无法真正落实,施工过程和工程管理比较混乱。一些工地没有可靠准确的造价控制组织机构,对于市政工程施工和建设资金没有可靠安全的计划,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造价控制滚利员,职位混乱。对于造价控制仍存在随意性和不彻底性,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造价控制没有切实根本的保障。
(二)施工中对于造价控制的投入不足:在日常的建筑施工中,对施工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技术资料、伤害保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混乱。有些工地对施工生产的费用并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对于施工造价控制没有保障。
(三)承包大量工程而导致造价控制不准确: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包揽工程项目,一味的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致使施工企业压级压价的恶性竞争,而忽略了劳动者和建筑的造价成本。对造价控制的监管不到位,监管体系有疏漏: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为实施有效监管,执法意思不强,履行职责不力,造价监管失控状况仍然十分严重。
(四)对工程签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比较模糊、处理茫然:履约保证条款虽然大多上了合同,但往往缺乏可操作性,诚信度普遍尚较差。目前,最有效的方法是对施工承发包的行为进行控制,从而使工程造价的控制节点前移。施工承发包等行为的控制涉及方方面面,工程各方的责任行为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不论何种条件状况下,不论是谁的过错责任引起的,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各方都应当采取合理的行为处置工程施工中的有关事宜。对于最多矛盾的民建队结算事宜,鉴于目前建筑市场中标价的清单化,最好在合同中以施工范围总价或人工总分比,或单项单价的形式注明在合同中。以及明确注明在施工中发生的签证与变更部分的计量、计价处理方式。可以大幅地约束民建队在施工中发生的重复、不必要的费用。
二、 加强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一)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代施工企业区别与计划经济下的施工企业的管理主要在于“造价管理”,不能像以往的施工作业以完成任务为目标,造成成本的大量浪费,工人的施工效率低下。成立施工领导小组和施工造价监管小组,依据工程具体建设项目的规模,负责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是公司的整个安全管理组织处于可控的状态,从人员配备到具体的施工措施加强造价控制的安全性。
(二)施工过程中,现场经营管理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目前,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往往存在欠缺,经营技术严重脱节。材料、机械各自为政,势必造成成本的大量流失及浪费。如:现场技术人员只顾施工,对于施工中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未能与业主及时办理变更委托手续,或手续模糊等,都给结算带来很多麻烦。对于分包队伍,现场技术签证过于草率,不熟悉定额内容,将造成人工费的流失;材料人员定货数量未能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图纸量略加损耗来控制,造成浪费,定货单价也未及时反映到经营部门,经营部门可能到了结算时都未能够调整预算价差或调差不合理、不全面。对于特殊材料价格严重超出概算的要有业主部门认可,否则,将为结算带来不便。机械部门在机械台班安排上,要考虑现场工作量情况合理组织实施。
三、 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完善途径
(一)经营与技术相结合,加强过程中的总体控制:工程成本与工程技术是息息相关的,是不可分开来说的。工程技术上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成本的高低。市政工程中造价控制人员除要有市政工程和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外,与技术人员相联系,审查及优化施工方案也是控制投资有效的手段之一。从若干个施工方案中选择一个技术上切实可行、施工期限能满足要求、施工质量能够保证、施工费用较低的方案。对施工时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某专项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同样有必要组织各专业造价人员对其中有关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结合现场实际,对其进行经济分析,为施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二)加强对现场民建队的行为控制:通过制订与民建队的施工合同,来约束民建队在施工中的行为。通过施工前与民建队的协商和民建队对自己承包部分的总体或单项工程进行的报价,来控制民建队费用的总体支出。要达到工程造价真正意义上的动态有效控制,最有效的方法是引入施工承发包行为导向控制。做到发包方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合理利润,承包方减少不必要的管理、重复耗费,目标明确、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承包的利润率。要达到以上目的,涉及的方面是较多的。
(三)加强对外租机械、现场材料的管理: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他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递交造价管理部门。然后由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定期进行核算,当发现预算用量等实际用量有较大出入时,应分析是预算原因还是施工管理的原因,并相应采取补救措施。当存在投标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时,应结合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方案。
(四)重视现场发生的索赔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程索赔就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根据合同文件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索赔首先要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施工现场各层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对合同基本条款,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并增强全员的合同意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组织施工生产,切实维护合同赋予的权益。如还未发生的索赔项目,一定要在监理、业主及相关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性的书面文件后再予以施工。在准备向业主索赔工作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文件,避免甲方对施工单位的反索赔。
四、结束语
合理的造价控制制度是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永恒的追求,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和有效应对造价控制所带来的挑战和要求。从施工现场到完工质量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管,保证建筑的造价安全,同时积极探索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的长效机制,不断造价管理组织体系,努力提造价管理水平。通过一系列的完善途径落实和实施在造价控制中各项要求和规范,预防和治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造价问题,保障建设者和使用者的资金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广利.浅谈市政工程施工中的造价控制[J].硅谷,2010(7)
[2] 刘光枕,赵亮.浅谈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J].山西建筑,2007(35)
[3] 黄志弘,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初探[J].科技信息,2009(31)
[4] 朱来萍,浅谈建筑工程的施工造价控制及对策[J].大众商务,2010(2)
[5] 王振,苑静.浅议建筑施工企业造价控制[J].建筑安全.2010(2)
[6] 陈坚毅.浅析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造价控制的探讨[J].科学论坛,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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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浅淡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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