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因素及解决方法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7-20浏览:

  [摘要]:本文分析了竣工结算时的矛盾,产生矛盾的因素以及工程实施各阶段过程中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竣工结算 影响因素 解决方法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制度的今天,工程竣工结算似乎已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了。从理论上讲,招标确定的中标价加上工程变更价款便构成了工程结算价,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出于种种原因,招标工程的工程变更是个相当繁琐、相当复杂的工作。往往在工程结束后,预决算人员为了界定工程变更需要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现场签证等大量资料,到这时才发现资料不齐,难辨虚实,甚至互相矛盾而无从下手。最终业主将某些结果强加给承包商,让承包商难以接受,以致走上法庭,对簿公堂。同时也给编制、审核的人员带来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取前车之见,笔者从自身多年从事工程管理的实践入手,和各位同行共同探讨一下其中的影响因素和解决的方法。

  首先从原因入手,笔者认为是源于工程前期许多资料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其间相互有矛盾所致。

  清单编制依据不统一,忽略了图纸答疑环节。由于招标采用的设计文件深度和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工程量计算产生误差,如建筑图和结构图互相矛盾、大样详图与平面图对不上、安装图平面布置与土建图不符、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与现行规范矛盾等。清单编制人员、投标单位凭着各自的理解互不沟通,进行工程量计算,最终结果双方的工程量计算不一致。加上在招标环节业主不重视图纸问题,为节省时间,不组织各方图纸答疑,总想着以后再说,结果等到中标后开始施工了,才发现图纸出现问题太多,于是出现了大量的变更,为以后工程竣工结算埋下了隐患。

  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条款不相符,截然分开。做招标文件的人员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人员分开办公,互不沟通,没有全盘投资控制、合同条款要贯穿始终的观念。如发包范围在招标文件中表述的与清单内容所包含的不一致;甲供材料及特种材料投标时应如何处理的规定相互矛盾等。待工程实施后业主对这些部位进行调整,确定此类变更价款需要调整原招标内容,这时才发现不同的工作内容,不同的材料价格,不同的处理约定。有时出入较大,甚至相互矛盾,便引发了纠纷。

  企业定额的建立和健全难以一蹴而就。我国目前尚处于在大力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初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和成熟,虽然提倡“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定价、社会动态监管”,但施工企业只开放了材料价格,仍在以政府定额作基本框架,投标时采用综合定额作计价依据,分项工程变更调整是以单项定额还是以综合定额为依据,结果产生了差距。

  招标文件中设置了许多不合理条件,施工企业为能中标,全盘接受,诸如不符合政府规定的取费标准等不平等条约,导致施工利润低微,若施工过程中遇到材料价格上涨等特殊原因,承包商再要求调整这些不合理规定时,业主便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予理睬,导致双方经济利益产生分歧。

  工程实施中变更资料混乱。业主指令、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证、设计图纸变更等的大量发生,给竣工结算造成了人为困难。

  招标文件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没约定,如工程施工中遇到市场价格出现特大浮动,材料价格如何计算;遇到政府重大政策性调整,如金融环境改变、支付形式调整等,合同价格如何处理;遇到甲方分包的专项工程,与总包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及其将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约定等,这些风险问题不事先约定,都将给将来的竣工结算带来太多的麻烦。

  原因暂且列举以上几个方面,那么相应解决的方法有哪些呢?笔者认为可从下述几方面作起:

  推荐业主尽量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式有三种,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单价合同适用范围较宽,能合理分摊风险,可鼓励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等手段赚取合理的利润。综合单价形成可由施工单位根据构成实体的工、料、机消耗量和市场工、料、机价格得出成本,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材料可由招标文件明确暂定价格或由施工单位市场询价,招标文件中要约定工程结算的方法。变更价款可由变更工程量乘上承包商已报的单价即可。

  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增强设计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目前大多设计人员“重技术,轻经济”,业主因看到工程造价高于预期值而擅自大幅度调整施工图,这给造价控制带来混乱。其实业主可事先将各项经济指标的期望值在做工程设计方案时明确的提供给设计人员,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即把图纸方面的矛盾解决在招标工作之前,为工程的竣工结算打下良好的技术基础。

  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招标文件作为约束双方行为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业主绝不可为应付国家程序要求而为招标而招标,忽视招标文件的重要性。业主不能认为“我是业主,谁都得听我的”;把一些明知不平等的规定强加给施工单位,这往往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从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发包范围,材料供应等多方面做出严密而合理的规定,抱着“双方平等,共同做好工程”的观念去应对一切问题。对于发包范围的表述如水暖与通风空调,人防工程与上部工程,主楼与楼的界限尤其要细致。

  中标价即应为合同价。因为一个完整的招投标过程应当包括“招标、投标、评标、评标和中标”几个环节,这也是一个合同订立的要约承诺过程,从合同的缔约过程来看,经过要约,承诺方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则合同即宣告成立了,即然合同已经成立,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自然成为合同的条款,尤其是投标报价就该是合同价款。

  明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管理主体。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应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统一管理工程变更,这样可使工程变更符合实际情况,科学有序,杜绝多头管理的情况发生。

  加强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以备竣工结算。在平常工作中就要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以确保工程竣工结算时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是个综合问题的归结,如果相关的每个环节都能做到清晰、明了,那么最终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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