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7-11浏览:

  摘要: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这一阶段应重点做好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材料调价的控制工作。

  关键词:投资 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分为六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可描述为: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项目部和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其他合同及合同性文件,调动各方面的综合资源,对项目工程从开工至竣工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其他方面的目标进行全面控制的管理过程。为了避免结算价超合同价,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需要做好项目部的建立、投资控制制度的完善等准备工作

  一、项目部的建立

  项目部的成立条件是: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工程任务已经明确,监理工程师已经选好,其他相关条件也已具备。由于项目管理的主体是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部,因此,项目管理的第一步是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项目部。

  项目部的建立包括以下内容:

  1、采用适当方式选聘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2、根据项目组织原则和工作内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责任。建立项目管理工作体系,绘制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图和项目管理工作体系流程图。

  3、制定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4、 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

  5、编制项目管理流程,明确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权限。

  6、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如果上级机关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亦应遵守。编制项目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选择适当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形成书面文件,以利执行。

  二、 投资控制的具体实施

  项目管理的客体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单位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要保证项目管理指令的唯一性,项目管理人员一般不能越过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承包商发布指令或接受承包商的意见,项目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工程师贯彻执行。因此,项目管理的实施就是对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项目部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负有重要的责任,因为项目部所管的是源头的问题。项目部对投资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审核批准拨付合同范围内的进度款、处理变更和索赔,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确认监理工程师上报的承包商所做的统计月报,上报上级部门,并不定时抽查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监理上报情况是否符合。这里主要指对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审核,必要时可请测量中心、试验中心检查、确认。

  2、研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的合同变更及有关索赔报告,负责核实项目、原因、数量、施工条件,然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有关部门审、批。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项目部要明示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商所提出的合同变更及有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提出审查意见以前必须与项目部沟通。否则将出现项目部否决监理工程师的意见的可能,这不仅会降低监理工程师的威信,也会给工程管理带来混乱。任何合同变更和索赔要求都要有文字依据。 3、审查竣工决算,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对项目施工中重要、关键的技术难点和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监理工程师落实到项目建设中去。

  5、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补充、完善项目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三、如何才能加强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要以工程合同为基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实行全方位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全面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分歧和问题,以免结算时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产生纠纷;同时,要明确规定计费标准、文件和时期。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必须从合同谈判、签约时起严格规范化,条款必须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必须对等,语言表达严谨准确。

  (2)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具体来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合同中包括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工程价格以及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所以它贯穿了项目的三大目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有若干份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合同,一份合同至少涉及两个独立的项目参加者。通过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各方都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实现投资目的;承包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

  (3)国际上人们总结许多成功的案例,将项目成功的原因归结为若干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

  2、加强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引起的合同变更,具有一定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为必要条件。工程变更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尺寸的改变;为使工程竣工而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0%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2)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价款与工期补偿的要求。常见索赔类型主要有: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引起的索赔;不利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或延误引起的索赔;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中断引起的索赔;因甲方原因工程终止或放弃引起的索赔等。不论哪种类型的索赔,都必须保留好现场第一手资料(必要时需要影像资料)及详细计算书,保证充足的证据。

  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是整个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中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材料调价起到决定的作用,作为一个合格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以施工合同为基础,依靠监理单位的专业力量,做好投资控制的各项工作。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如何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jianzhugongcheng/2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