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6-11浏览:次
一、某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A公司是一家集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BIPV的研发、光伏发电系统的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由韩国独资控股,于2006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该公司计划在江苏省某市建设厂房,占地面积500亩 。总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主要由电池线厂房、组件厂房、仓库、综合楼、餐厅等18个单项工程组成,总设计生产能力700MW。概算投资7.9亿,工期10个月。
二、组建投资控制项目部
接受A公司委托之后,针对该项目的具体特点,我们将该项目作为公司的重点项目,立即组建了一支职业素质好、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管理优的跨专业的项目团队进驻工地现场开展投资控制工作。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名(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建造师);土建、安装注册造价师各一名;土建、安装造价员各一名;建设工程专业律师两名。
三、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投资控制项目部组建之后,我们立即投入工作并制定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计划:(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7)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8)施工全过程跟踪合同管理,及时提醒业主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适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规避业主被索赔的风险;(9)收集固定施工现场相关证据,特别是索赔证据,为业主今后行使索赔或反索赔权利做好准备;(9)协助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避免法律风险。
四、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工作方法
(一)注重造价专业的主动控制。以事前计划、过程控制为主,事后的审价仅作为投资控制的辅助手段。比如:投资控制项目部进场之初,对各相关单位(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等)进行书面交底,明确告知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工作流程及需各方配合事项。强调凡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应经投资控制项目部参与评审通过后才能实施,否则,不予认可。如:承包人施工的五号仓库塔吊基础(预应力管桩)未经投资控制项目部人员参与方案评审,擅自施工,故不予认可。
(二)注重造价专业的动态控制。定期(每月或每季)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即时报告突破控制目标的趋势和可能,并提出调整措施和建议,而不仅仅是验工计价、现场签证等常规工作。如:按合同约定,承包人拟申报机电工程预付款3539万元,考虑到发包人财务现金流暂时不畅,投资控制项目部向发包人建议,以“承包人实际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暂缓支付机电预付款,待条件成就时,再予以办理。由此,暂缓了发包人的财务现金支付压力。
(三)注重合同管理的主动控制。在投资控制项目部服务团队中设置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岗位,加强对合同管理的主动控制,是我公司实施投资控制的一大创新,也是本项目的一大亮点。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的主要作用就是主动协助业主时刻密切关注合同,规避法律风险。投资控制项目部进驻现场后,专业律师立即全面分析各类合同,特别是对“EPC总承包合同”进行逐条分析。全面评估业主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解决办法。如本项目《施工总包合同》有这样的规定:“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申请报告等,甲方须及时进行确认(从资料送达当天起算,5天内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默认。特殊情况的确认时限由双方另行商定。”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应当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资料及申请报告等(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在五天内进行审核确认,五天内没有答复的视为默认,无论签证单和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内容是否合理,都将成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此将直接增加业主的投资成本、增加承包人的索赔成功率。
律师发现以上条款后及时提醒业主加强收文管理工作,确保与工程监理的有效沟通。请业主尽量将收到的承包人文件及时转交投资监理进行审核。如果在收到文件后发现时限将至,来不及仔细审核时,建议业主向承包人发送提交补充材料的函以便争取审核时间。这样直接避免业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五、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实践经验
(一)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局限性。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具有立项复杂、投资大、周期长、参与主体多、风险多等特点,任何一个环节的管理疏漏都可能导致投资额的增加。因此要真正做到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及财务核算管理,就应将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向前延伸到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审和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评审、前期工程的投资控制和招投标阶段的咨询,向后延伸到结算审核、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协助通过审计。
(二)法律全程跟踪是控制投资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建设工程项目参与主体多,包括政府部门、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因此其牵涉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从项目策划到立项、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环节都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比如策划及立项方面的法律风险;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工程造价管理(设计变更、签证)中的法律风险;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风险;工程结算中的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风险等等。
法律的全程跟踪服务可以让项目决策者做到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法律风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进而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同时,将法律与投资控制相结合,可以更有效地为控制投资成本提供法律支持。另外律师的全程跟踪还可以提前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保全证据,避免败诉而承担法律风险。
(三)投资控制对团队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非常高。投资控制团队人员不仅要有造价专业知识,还要有广博的施工技术、工程监理、工程法律、沟通协调等各方面综合知识,更要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唯有如此,才能在投资控制服务过程中做到事先预防、主动控制,临危不惊。
六、结语
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已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道路。通常情况下工程监理需要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制度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但由于体制原因,实践过程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只能做到控制工程质量,对项目投资控制却无能为力。而投资控制服务恰恰弥补了这样一项空白。在投资控制过程中跨专业组合,将工程造价和专业律师服务紧密结合,并融为一体,这将使委托人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更容易实现,并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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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投资控制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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