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4-01浏览:

  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建设项目投资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成本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现行的成本控制是以竣工结算审计为主要手段。结算审计作为一种静态审计监督方式,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使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面临以下挑战:(一)施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主要条款相违背,中标单位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其权利和义务即受到法律保护,审计单位不能对中标并经 “一次性包死”的合同内容进行按实结算,不能违背签定合同主体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二)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审计人员看不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原地面标高、基坑围护方案施工、地基验槽、隐蔽工程施工及主要材料品牌的确定等具体过程,只能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签证的联系单、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本应事中审计的资料作为审计依据,使资料背后许多违法违纪问题经审计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从而放纵了违规违纪行为,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三)结算审计难以发现建设管理不到位、监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设计不到位等问题,即使发现了一些问题也难以加以补救;对合同中约定的不合理条款无合理理由追缴,签证单价过高只能提请建设单位再次确认是否签证有误,而当工程结算费用远远超过概预算造价(工程已竣工验收),并不会因为审计结果的揭示和原因分析而重新变回货币资金,审计难以发挥作用。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完善,传统审计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全过程跟踪审计越来越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不光是国有投资项目接受跟踪审计,民营企业也逐渐接受这一审计模式。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传统审计模式的发展与完善,是现代管理学在工程项目管理应用上的新突破,更是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客观需要,其主要突出的特点如下:(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对工程造价进行的主动控制,从时间的角度看基建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属于事前、事中审计;(二)全过程跟踪审计使整个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在促进相关管理单位提高投资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并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从而对廉正建设产生积极的作用。(三)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对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业务量大,且带有咨询性与服务性。

  项目决策阶段:在项目决策阶段的审查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重点是审查建设项目的整体造价是否齐全合理、设计标准和当时当地的造价水平、工程造价是否符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其中预备费有无偏高、偏低等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龙头,优化设计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个项目设计的优劣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0%左右,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工期。设计阶段的审查重点应放在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设计概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内。设计概算的审查在于审查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是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批准的,未经批准的不能采用;还有审查概算编制内容的深度、建设标准、规模及费用的完整性和造价的合理性等。当一套施工图付诸于施工时,就决定了工程本质和工程造价的基础。一个工程在造价上是否合理,是浪费还是节约,在设计阶段大体定型。

  招投标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好招标文件,尤其是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检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一致,不能有相背离条款的约定。由于信息来源不同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招投标成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注重招投标阶段的审计有利于招投标过程的顺利完成。在此阶段主要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准确、真实,相对完整,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暂定项目是否合理,防止留下不合理的日后追加工程款缺口。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无缺项、漏项;一个单位工程内土建、安装、市政、园林及配套附属工程的各单项工程是否完整;费用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方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计算。

  施工阶段:是工程费用实际发生的时段,对已完工程量的计量、工程预付款的计算,跟踪审计与施工现场管理对投资方在整个基建工程施工中可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阶段的审查重点在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现场签证、隐蔽工程验收、材料采购等方面。

  工程竣工交付阶段:工程结算阶段的审计又称为“事后控制”,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需注意工程结算应与合同约定的口径一致,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签证的联系单等资料,确定合理的工程结算造价,在审计报告中分析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从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的确定和有效的控制。

  目前我国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仍处于初步阶段,还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和系统。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各跟踪审计机构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 在探索中前进并不断的积累经验,跟踪审计操作缺乏规范性;(二)跟踪审计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由于中介结构的责、权、利不对等,使跟踪审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现阶段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由于跟踪审计是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审计,涉及到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所以需要充足的审计力量,同时对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还要具备统筹兼顾的心理素质,而现阶段审计人员缺乏这种复合型人才。

  实践证明,现场跟踪审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将项目建设审计结算中容易出现问题提前解决,及时掌握工程变化情况,控制投资的效果明显。运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法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实现了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彻底改变了“三超”现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方式,已经在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中采用,并且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经济成果。只要在审计过程中与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工作密切配合,以内部控制审计为重点,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跟踪点,准确掌握审计参与的程度,把握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跟踪审计就会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关于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思考》 李朝阳

  [2]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中国计划出版社 柯洪 主编

  [3] 《结算审计的不足及其对策建议》 建筑经济 陈纬

  [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清华大学出版社 马楠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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