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BT项目的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12-03-21浏览:

  BT模式(建设与移交)是由BT投资人按政府部门的采购要求,进行投资并参加施工,由政府委托指派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部门进行回购。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提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投资多元化,使得政府财政资金以外的各类资本有了更多的投资于交通基础设施的机会。这种筹资方式对于经济快速增长、国内资金缺乏而又具有许多前景良好的投资项目的我国而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BT模式的概念与特征

  1.1 BT模式的概念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BT模式是B0T模式的一种历史演变形式。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比如某投资公司调研发现某城市需要建设一条公路,于是它就可以发出建议书给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建议修建这条路。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可行,则发出招标书。或者政府经过论证需要修建一条公路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则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明确项目的开发融资方式,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开发,政府监督建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按照合同中明确的收购方式进行收购,建成后由政府运营的项目。

  1.2 BT模式的特征

  1.2.1 主体的特殊性

  BT的主体一方为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政府机构,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包括外资。其中政府或政府的代表机构既是一个与投资者或企业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又是一个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具有双重身份。

  1.2.2 客体的特殊性

  BT的客体一般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道桥、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不同于一般的投资项目,属于准公共项目,部分属于社会公益项目,政府享有绝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与此同时,又因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必须权衡政府与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1.2.3 所有权与监督权的特殊性

  投资者在项目建设期拥有所有权,但项目建成后要移交政府,所以为了保证公众的利益,政府在这段时期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拥有监督权和否定权。项目移交政府后,投资商就丧失了所有权,并且也无经营权,其拥有的仅有债权;项目的经营权、所有权都归政府或其管理机构所有。

  1.2.4 风险的特殊性

  BT的投资公司在项目的前期主要是建设期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在建成后经营风险转移给政府,仅承担资金到期风险。而项目的主体-政府或者政府的代理机构,在项目的前期基本不承担风险,但是在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就要承担因经营而带来的诸多风险。

  2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引入BT模式的作用

  2.1 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

  BT项目可将大量各种渠道的资金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拓宽政府的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了基础设施不足和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BT项目将项目建设职能交由专门的项目公司实施,实现了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与专业化,提高了建设效率。

  2.2 开辟新的投资渠道

  由于市场化的竞争,目前国内的建筑企业面临项目少、吃不饱的局面,BT项目的实施使一些有投融资实力的企业可以作为投资方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获得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对于有投融资实力的国有企业,在企业获得发展的同时,更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3 企业投资风险小

  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回购承诺和回购担保的方式,规避或降低投资回收风险。大中型建筑企业,往往具有很强的技术实力,可以实现“投资+建设”的组合,通过BT方式参与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避免与众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恶性竞争。

  3 当前BT项目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3.1 合法性不足

  由于存在一些不规范的BT项目,可能会使一些规范的BT项目的合法性遭到质疑。从表面上看,BT模式与国家命令禁止的承包商垫资建设十分相像,均由承包东人投资进行工程建设,但前者是合法的,后者则是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区分两者的差别,就可能会影响到一些BT项目的融资效果。

  3.2 监管难度加大

  有些项目通过招标选择了BT投资单位,但BT投资单位迟迟未按合同约定融入其建设资金,使BT合同被迫终止而项目业主不得不重新选择招标。此外,一些BT投资单位融资能力不足,设置把资金压力转嫁到分包商、材料供应商身上,让他们垫资建设,造成了很多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无疑将给业主的管理、监督增加难度。

  3.3 BT项目分包现象严重

  BT模式一般用于规模比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因而BT投资单位的资金压力都比较大。一些BT投资单位采用拖欠材料供应商或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等方式,将资金不足的问题转嫁到材料供应商和分包商身上,从而造成层层分包和变相的垫资建设现象。

  4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BT项目应用风险防范措施

  4.1 投资风险的防范

  多元化投资组合是分散投资风险的有效方法已成定论。在BT项目融资过程中,对于庞大的资金投入,仅靠一家注资建设,风险非常大,也不符合项目投资的情况。为分散巨大的投资风险,项目投资者应考虑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实现权益资本、借贷资本、中间资本等的优化组合。一是可考虑多元化融资,例如可利用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信托资金、国外基金、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取建设资金;二是可考虑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BT项目招投标,尤其是应注意将融资能力强的投资者和承建能力强的建筑商进行整合,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BT项目的招投标,确保建设资金充足;三是由投资者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承接BT项目,之后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申请对外发行股份进行融资,项目建成移交时,由政府在购买项目时一并将项目公司收购。

  4.2 技术风险的防范

  为了保证设计质量。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该对重点部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工作,特别是对大断层构造带的范围、深度及其对本项目的可能影响要摸清和评估。同时对于项目外部环境干扰风险控制,这类工作需要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解决,这一点应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4.3 其他风险的防范

  BT项目投资者还要主动关心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的走向,及时采取相应的自我调整措施。同时要在BT承包合同中,对有关风险进行合理地分担和转移,如采取各种保险和担保措施。

  总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BT项目的引入可以很好的解决基建投资问题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值得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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