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制度创新论文发表网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环境科学发布时间:2014-04-15浏览:

  摘要:民营经济一词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表述的概念。由于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存在困难,目前国内有不少地方不是根据经营主体划分经济类型,而是根据财产所有权来划分。文章发表在《科技视界》上,是环境科学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民营经济,外部环境,制度创新

  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

  改革开放30年,辽宁省经济发展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提供就业、增加税收、拉动内需、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营经济发展的快慢以及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与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外部环境和制度建设密切相关,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决定着民营经济的发展路径、运行轨迹以及竞争力的提升。本文由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WwW.JiaoYuDa.CoM整理

  一、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与制度环境。

  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既伴随着区域的制度变迁,也是内外部制度创新的过程。从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轨迹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度环境的变化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辽宁省民营经济拾遗补缺的自发性发展阶段。1979年,辽宁省批准注册了第一批个体工商户,1984年4月批准了全国第一家私营企业,但辽宁省作为国家的老工业基地,由于国有企业的数量较多,规模较大,而且是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税收和租金来源,所以这一时期,辽宁的工作重点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受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影响,使其政策导向上忽视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一时期民营经济的发展仅局限于经营国有、集体企业不愿经营或经营不过来,而人民生活又很需要的细小行业或品种,这一时期个体私营业主的素质较低,民营经济基本是在夹缝中生存和发展的。

  第二阶段辽宁省民营经济主要以租赁、承包、灵活的分配机制参与国有资产经营的发展阶段。在90年代中期之前,个体私营经济在制造业领域的企业,无论是在工业用地、工业设备、工业原材料的购买和劳动力雇佣方面,都存在颇多的限制,使得民营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过程中,交易成本非常之高。

  第三阶段辽宁省民营经济以资本经营的手段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迅速扩充资本和经营领域的发展阶段。在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民营经济在效率上的优势会对国有企业产生压力,促使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并使政府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对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进行变革,所以随着辽宁省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纵深推进,国有中小企业陆续通过转制,进入到民营经济的行列,转制企业的加盟,对壮大辽宁省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和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彻底解除了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束缚,确定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政治地位。2003年中央又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措施,为全省民营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这一时期辽宁省的民营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从辽宁省民营经济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路径可以看出,民营经济的数量消长和发展快慢,与国家和地区制度和政策的变化之间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偏好和政策导向对民营经济发展及路径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制约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因素。

  近几年来虽然辽宁省民营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但辽宁地区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较重,意识形态偏好的转化存在严重滞后性,甚至出现意识形态偏好与效率的严重冲突,时至今日,计划经济所带来的巨大惯性,仍然在左右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在发展环境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因素制约着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的扶持与服务意识还没有真正确立。

  由于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的扶持与服务,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目前来看,政府在民营经济发展上仍然是“管”的意识为主导,扶持与服务意识还没有真正确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三乱”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收执罚部门,针对服务对象,仍然存在工作不透明、执行政策依据不足等问题,单纯地把行政处罚和收费作为首要目的,以罚代管现象时有发生,最终达不到管理和处罚的目的,使同一问题重复发生,企业意见较多。另外,有些行政管理部门从向企业吃、拿、卡、要,变为利用在合法收费项目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变换收费时限等变相向企业多收费。如企业在办理审批和年检时,要求企业必须出具的一些检测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等,有些可以简化和同用的却要求重复出具,而这些报告材料多由依附这些有关职能部门的中介机构来出具,出具每份报告的收费约为总投资额的3%o~5%,达到总投资额的3%左右。

  二是一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差。有的地区反映,工业企业新上项目,审批时间要达到两年以上,企业无奈只好边施工边审批,结果就可能面对执法部门随时随地的处罚。还有个别地区以解决土地使用权为承诺,吸引了一批企业落户,但落户后却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由此产生了企业既办不了贷款、又面临被处罚的后果。有些可以很快就办好的事项,由于有关部门人为的原因,企业却要跑很多次,拖延了时间,增加了企业负担。有的正常办理的事情,不给好处就拖着不办。一些税费减免等新政策落实难,执行起来缺乏连续性。企业反映,有关部门在调高税费标准时,工作十分积极,而在执行惠及企业的政策时态度消极,甚至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也以种种借口拖着不办。

  (二)信息服务不足。

  一是信息服务的时效性不强。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信息的效益与其所提供的时间快慢成正比,信息的时效是信息的第二生命。如果“事过境迁”,再科学、准确的信息也会失去价值。但目前针对民营企业的信息服务常常会出现相对滞后现象,往往使得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丧失商机,陷入被动境地。

  二是信息服务内容有待更全面。尽管政府部门网站的数量已经不少,但一些网站的栏目形式单一,公开信息量很少,部分信息陈旧,更新缓慢;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往往只向公众公开正面的信息,而对于负面信息公开不力;浅层次信息服务居多,而包括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对比分析、战略研究的深层次信息开发明显不足。

  (三)政府与行业协会关系错位。

  一是行业协会带有浓厚的政府行为色彩,政会不分。目前,大多数行业协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发起的,随着政府机构改革而设立,在人员、经费、职能等方面依赖政府主管部门,具有“准政府”色彩。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由政府部门领导兼任或由其控制领导人选。大多数行业协会也愿成为“准政府”,组织管理会员企业,但忽视了首先应代表企业利益的职责,把为企业服务看成对企业的监管。政会不分,缺乏自主权和独立权,造成行业协会的官僚化倾向,无法真正代表行业的利益,导致许多行业协会难以作为。本文由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WwW.JiaoYuDa.CoM整理

  二是职能定位不准确,重复设立,职能交叉,服务不到位。行业协会与政府职能、各个行业协会之间的职能存在交叉、重叠问题,造成都不愿意干事的局面。有些行业协会忽视为会员企业服务的职能,对行业的发展状况研究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协调争端、开拓市场等功能的发挥严重不足。现有行业协会的大部分工作是编写简报,组织一些简单的培训、考察活动,不能为会员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许多民营企业不愿加入。

  (四)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

  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也比较高。银行无论贷款数额的大小,每笔贷款的信息费用和其他交易成本的差异并不是很大,企业贷款量越大,银行的单位贷款成本也就相对较低。民营企业资金需求有“短、小、频、急”等特点,给民营企业贷款成本明显偏高。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并不是很大,不能弥补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增加的成本,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银行往往不愿意向民营企业贷款。在金融危机影响期间,虽然央行建议各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额度,但商业银行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更偏向于大型企业,这就意味着民营中小企业难以从正式金融渠道获取资金,许多民营中小企业不得不从非正式金融市场寻找高成本资金。

  三、沿海发达省份与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的差异。

  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与沿海发达省份如广东、浙江、江苏等,无论从总量和质量来看仍有一定距离。2009年广东生产总值及人均生产总值分别居国内各省、市、自治区的第一位和第六位,浙江为第四位和第五位,江苏为第二位和第四位,辽宁则是第七位和第九位。广东、江苏、浙江、沈阳个体工商户分别为320.52万户、261万户、201万户、145.1万户,私营企业分别为81万户、91.16万户、52万户、21.9万户。江苏省私营企业户数连续9年排第一。2008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5133.33亿元,是辽宁的2.04倍,江苏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也突破15000亿元,是辽宁省的2倍多。这也就是说,辽宁省与沿海省份在经济总量上差距的半数以上来自民营经济。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外部环境的差异。

  第一,从民营经济初始的发展环境看,由于辽宁省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确定的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一直是计划经济成分比重大、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省份。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改革开放进程中,辽宁省一直都把发展经济的重点高度放到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基本上把掌控的有限资源投向了国有和集体企业方面,忽视了对民营经济的支持、鼓励和扶植。从我国私营经济兴起的三条途径看:

  市场竞争与乡镇企业改制——苏南模式的演化;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的演变——温州模式的演化;公有企业的民营化。①辽宁省的很多私营企业是靠第三条路径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许多民营企业是国有企业转制而来的,这种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必然使其发展面临许多原有历史遗留问题,如,原有企业体制的顺利转型,转制后原有企业人员和债务负担的消化,以及资金的短缺等问题。辽宁省经济发展的自然禀赋和历史禀赋影响了其路径选择,使我们失去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初有利时机。而当辽宁省民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时,整个社会的内外部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更加规范,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市场的竞争也更加激烈。

  辽宁省由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原材料工业和初级产品比重较大,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民营企业中资源采选及高耗能、粗加工产业比重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安全、环保政策的不断出台,辽宁省相关产业中小企业关停率较高,这主要集中在矿山、初级产品和“两高一低”产业。鞍山市因全省开展辽河流域治理活动将企业排污标准COD由原来的180调整到100,使该市37家印染企业大部分停产;铁岭市2009年将依法关停并转20万吨以下的水泥企业11家。辽阳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开展节能减排、安全、环保专项整顿,两年内累计关停了近500户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此外,还有一大批小矿山因达不到安全标准而被关停。

  第二,在现行的政策执行观念方面,南北方的差异也很明显。辽宁近年来对民营经济发展一直采取积极的鼓励和支持的政策,并制定了许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由于秉承的思想观念和心态不同,政策效果必然不同。据调查,辽宁省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大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官本位”意识明显、管制思想突出、服务意识淡薄,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着较普遍的“管制”偏向,在政策贯彻执行环节上,必然会产生“截流”、“中梗阻”和“扭曲”现象,政策应有的作用难以正常发挥,尤其是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在贯彻执行中被或多或少地打了一些折扣,影响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而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在政策执行上,主要研究和考虑如何帮助企业整改,达到要求,观念也比较开放。

  第三,在政策执行宽紧度和偏离度方面差异突出。政策执行宽紧度指的是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据政策处理相关政务,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宽紧程度上的把握。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由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政策观念的影响,辽宁省在执行环节上,基本选择的是从严、从紧的取向,特别是在政府职能部门收缴的税费方面,人们称为“杀鸡取卵”,政府及有关部门财政和经费一紧,就打个体私营企业的主意,千方百计地多收税、多收费、多罚款。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辽宁省迥然不同,它们都选择了放开、放活、从宽的取向,形成了“放水养鱼”涵养税源的环境和氛围。

  “放水养鱼”是他们政策执行的基本理念。执行政策是从宽还是从紧,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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