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环境科学发布时间:2014-02-20浏览:次
“环境种族主义”是伴随环境正义运动出现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起,人们逐渐认识到有色人种承受着比白种人更大的环境风险。这类风险表现为多种形式:和白种人相比,有色人种生活、工作的地方离垃圾、有毒废弃物处理场所更近;有色人种社区建造高污染工厂的比例更高;有色人种社区铅中毒、受辐射污染的可能性更大;[1] 而且垃圾清理和环境立法实施的速度也慢的多。[2] 为改变这一局面,以非裔美国人为主的有色人种发起了环境正义运动。
关键词:环境种族主义,有色人种,环境正义运动
美国环境种族主义探析.摘要:2007年,美国联合基督教会种族正义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有毒物质与种族:1987—2007》,报告指出,种族依然是造成有色人种社区承担不成比例环境负担的主要原因。有色人种的环境处境并未因为环境正义运动的蓬勃发展得到改善。一时间,运动伊始最具号召力的口号——“环境种族主义”再度升温。对于这一概念,要客观加以理解,它既有合理的成分,也有偏激的成分。本文通过理清“环境种族主义”的来龙去脉,分析其积极意义和局限性,旨在揭示“环境种族主义”的真正内涵。
作为美国环境正义运动最初的口号,“环境种族主义”以其巨大的煽动性和号召力吹响了运动的号角。后来,随着更多人对该运动理解的加深,“环境种族主义”受到了质疑和争议,人们倾向于用“环境不公平”和“环境非正义”来替代“环境种族主义”。2007年,环境正义运动权威研究机构美国联合基督教会种族正义委员会继1987年《有毒物质与种族》后发表了第二份调查报告——《有毒物质与种族:1987—2007》,结果显示,种族依然是造成有色人种社区承担不成比例环境负担的主要原因。这一结果令关注环境正义运动的人们大失所望,“环境种族主义”再度成为热门话题。对这一概念该如何理解,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它的局限性何在是本文旨在探讨的问题。
一、概念提出
该运动开始于1982年的“沃伦抗议”。沃伦县位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是该州黑人居民最多的社区,占63.7%。[3] 1982年,北卡罗来纳州政府决定将沃伦县作为致癌物质——多氯联苯的垃圾填埋场。从科学角度讲,沃伦县并不是最合适的地方。该处的地下水位很浅,一旦多氯联苯填埋场发生泄漏,沃伦居民将在第一时间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4] 然而,州政府无视沃伦居民的健康风险和他们的反对,毅然决定将垃圾填埋场建在这里。为抵制该决定,沃伦居民举行了游行示威,最终导致500多人被捕,其中包括本杰明•查韦斯牧师,南部基督教领导联合会的约瑟夫•洛厄里以及华盛顿的国会议员沃尔特•方特罗伊。[5] 虽然“沃伦抗议”最终未能改变州政府的决议(北卡罗来纳州2004年才将沃伦县的垃圾填埋场清理),却将“环境正义”推向美国80年代环保运动的浪尖风口。
在“沃伦抗议”中,时任美国联合基督教会种族正义委员会主任的本杰明•查韦斯牧师第一次提出了“环境种族主义”的概念。查韦斯认为:环境种族主义是种族主义的延伸。环境种族主义是指政府在制订和实施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中,故意将低收入和有色人种社区划为有毒废弃物填埋场地或高污染企业驻地;是在面临有毒废弃物危险时,有色人种得不到平等保护;是在制定影响社区环境的决议时,有色人种被有意或无意的排除在外。[6] 后来,环境正义运动之父、亚特兰大•克拉克大学环境正义资源中心主任罗伯特•波拉德补充说:任何政策、措施,只要是建立在种族或肤色的基础上制定的,并对有色人种个人、团体或社区造成了负面影响,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环境种族主义。环境种族主义将公共政策和商业实践结合到一起,为白人提供利益的同时将环境代价转移到有色人种社区。[5]
“沃伦抗议”和“环境种族主义”的提出引起了人们对有色人种社区环境问题的关注,也引发了一系列有关环境负担分配问题的调查。
1983年,美国国家统计局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环保局第四区(包括美国东南部的八个州: 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北卡罗来那州、南卡罗来那州、田纳西州)有四分之三的有害物质填埋场设在非裔美国人社区。
1987年,联合基督教会种族正义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有毒物质与种族》,发现种族是造成有色人种社区承担不成比例环境负担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有色人种社区垃圾场列为国家清洁项目的时间是白人社区的1.2倍,在白人社区违反《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的公司罚款是非裔美国人社区的7倍。[6]
1992年,《国家法律杂志》对美国国家环保局环保法的实施和有害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国家环保局不但对在有色人种社区违反环保法的企业罚金比白人社区低的多,而且在有害废弃物处理方面有所怠慢。例如:在有色人种社区,环保局处理有害废弃物填埋场更倾向的方法是覆盖该填埋场,而不是彻底清除根治。[7]
2005年9月,美联社公布对美国环保局研究项目的分析结果:非裔美国人住在有严重健康风险的工业污染社区的可能性比白人高79%。[8]
这些调查结果充分显示了有色人种社区面临着更高的环境风险。
二:意义
“环境种族主义”体现了有色人种社区在环境方面所受到的制度性歧视。作为环境正义运动最具号召力的口号,环境种族主义的提出具有以下意义。本文由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WwW.JiaoYuDa.CoM整理
首先,与后来提出的“环境不公平”、“环境非正义”相比,“环境种族主义”针对性更强,因此,它更大程度上吸引了媒体的注意力,增强了环境正义运动的正义性。“种族主义”在倡导“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国是一个痼疾。经过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伴随一系列保护有色人种自由平等权利的法案出台以及 “赞助性行动”的实施,“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开始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然而,“环境种族主义”的提出不但将“种族主义”在80年代再一次带入人们的视线,而且明确提出新时代的“种族主义”与以往显而易见的“种族歧视”不同,它表现的更隐蔽。因此,用“环境种族主义”体现有色人种社区所承担的不成比例的环境风险可以唤起人们对美国过去种族歧视的回忆,轻而易举的使人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引起环境决策者及其他有关人士对有色人种社区环境问题的关注,1983年美国国家统计局和1987年联合基督教会种族正义委员会所作的调查就是为证明“环境种族主义”是否存在做出的回应。
第二,“环境种族主义”浅显易懂,有利于在有色人种社区达成共鸣,最大程度的调动他们参与环境正义运动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有色人种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无形中承受着不成比例的环境负担,争取环境正义也就无从谈起。“环境种族主义”用浅显的语言一针见血的将少数族裔社区承受的环境歧视归结为政府机构的政策、措施,唤醒了有色人种的环境意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生活、工作和嬉戏的地方环境条件和白人的大不相同,这一不同由于制度性种族主义的存在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只有积极投身到环境正义运动之中才有可能争取到环境公平。
第三,“环境种族主义”创新的将美国20世纪最广为人知也最有活力的两大运动:民权运动和环境运动结合起来,[9] 在最大程度上动员有色人种社区积极性和参与度的同时吸引了外界力量的援助。
三:争议
然而,“环境种族主义”自提出之日起一直颇受争议。
质疑“环境种族主义”的人士认为,有色人种承受的环境风险不平等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与种族主义并没有必然关系。这些原因包括:第一,有色人种自身对环境问题的漠视。与长期以来困扰有色人种社区的失学、失业、犯罪和毒品问题相比,环境问题显得无足轻重。因此,当有环境风险的商业活动出现时,在有色人种社区往往不会受到在白人社区会受到的反对和抵抗。质疑人士因此得出结论,造成有色人种承受更大环境风险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种族歧视,而是有色人种社区这一无所谓的态度。同时,这一漠视无形中阻碍了有色人种积极投身到环境政策的制定,因此才导致他们在各种各样的环境法规、法案制定过程中缺少代表,这和“种族主义”没有必然联系。第二,自由市场经济规律在起作用。[1] 为降低成本,做到利益最大化,高污染工业、有毒废弃物处理和倾倒场地往往会选在人口相对稀少、地价相对较低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是经济条件有限的有色人种居住的社区。因此,有色人种承受不成比例的健康风险纯属巧合,而不是种族主义在作怪。
另一类人承认环境种族主义的存在,但否认种族主义是导致有色人种承受不成比例环境风险的罪魁祸首。换句话说,环境问题不仅是种族问题,更是贫富问题。他们认为有色人种承受了与其人口数目不成比例的环境风险,但并不是全部环境风险。剩余的环境风险无疑由非有色人种,即穷困的白人承担。因为富有的白人可以在自己的社区受到污染时选择离开,而穷困的白人却无能为力。因此,无论白人还是黑人,承受更高环境风险的无一例外都是穷人。
这一观点从贫富差距的角度揭示了环境负担分配不均的原因,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也从侧面反映出“环境种族主义”的局限性。
四:局限性
作为一个口号,“环境种族主义”在调动有色人种积极性,争取政府和相关人士的关注方面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然而,过分强调“种族”难免有它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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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深入探究美国环境种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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