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化工生产发布时间:2013-12-10浏览:次
作者认为,国民政府时期的税收弹性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税率结构关系不大,税收的增长是政府不断完善税制,多次提高税率水平的结果,这样的弹性税制虽然也能增加税收收入,但必不可免地增加了国民经济的负担,损伤了税基。该文利用经济学理论公式,研究近代税务史,是个创新,但其中也不无矛盾之处,如谓国民政府的税制增加了国民经济的负担,损伤了税基,缺乏论证。就该文表1.税收收入与税收弹性系数表来看,1928年和1930年税收弹性系数分别为2.63和4.41,都远大于1,而GNP增长率分别为3.43和3.74,税收弹性系数增大了0.677倍,GNP增长率反而增加了9%,很难说是国民经济的负担,损伤了税基。
2000年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的论文约为250余篇[1],较1999年有大幅度减少[2],但整体水平有所提高。首先表现在创新意识有所增强;其次表现为较为注意理论与方法;第三表现为强调对于现实的干预作用。其研究重点移至财政金融[3],也凸显了经济史既干预现实生活,也接受时代影响的特色。
一、学术的生命在于创新
多年以来,“创新”并未成为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响亮口号,这是低水平重复和平庸之作屡屡出现的原因之一。近年以来,这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开始引起一些学者的警惕,“精品意识”开始深入人心,使近代社会经济史学论坛出现了一些喜人的新气象。本年的学术创新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上。
王玉茹把新制度经济学引入对中国工业化的研究[4]。她指出:在传统经济学完全竞争的模型中,前提是完全的私有财产制度,而非私有财产制度和私有财产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则往往被排斥于经济学的分析之外。但事实上,完全界定的单一的私有产权只不过是一种理论的假定,而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从现实来考察,一个国家或一个时期的产权结构往往都是多重的,而不是单一的。旧中国尤其是这样。所以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不适合于工业化过程中的中国,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当所有者与其他有关人员,如经营者、劳动者对某一财产的权、责、利关系划分不清时,就会使所有者的财产权利及收益在不同程度上沦为他们之间的“共同财产”,这就损害了所有者的权益,因此必须把产权界定清楚。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于对产权立法的缺乏和不明确,所有人们通常的习惯是尽可能不把财产交给外人经营,而交由自己的亲属来经营;雇佣劳动者也尽可能由亲属、宗族、同乡、朋友中选择,以借助于伦理道德习惯来约束这些人的行为,从而保证自己对财产的权利不致受到损害。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中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遇到困难。这种选择经营人材的机制是落后的。文章还指出:在西方的经济制度,尤其是工厂制度传入中国时,这种制度的弊病已十分明显。进入20世纪以后,中国的很多政治精英,由于他们头脑中潜在的中国传统观念“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始平等思想,在乌托邦式的理想的大同社会观念的掩盖下,主张通过革命的手段,将这些由西方引进的资本主义制度与传统的封建一齐废除,以避免中国再走西方那种贫富不均的老路。因此可以说,近代经济制度在引入中国后立足未稳,就已斗转星移,成为明日黄花了。文章认为产权制度未能在中国生根,是近代中国工业化未能成功的重要原因,无疑颇有新意,对现实也有借鉴作用,值得深入探讨。
李一文、王仁才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公式研究近代中国对美国贸易的贸易条件[5],其公式是:
其综合贸易条件指数表达方式为N=Px/Pm,当Px=所有进口商品的综合价格指数,Pm=等于所有出口商品的综合价格指数,则N为所有出口商品对所有进口商品的贸易条件指数,即通常所说的综合贸易条件指数。据此公式,文章首先计算出了主要进出口商品的单位平均价格和价格指数,然后对各种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格指数进行加权平均,进而算出了中国对美综合出口价格指数和综合进口价格指数,最后算出了中国对美综合贸易条件指数。该指数显示:从总的趋势来看,近代中国对美贸易条件是逐渐有所改善的。以1920年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1902-1920年中国对美贸易条件总趋势是恶化的,1921年以后至1936年,中国对美贸易条件逐渐有所改善。国际经济学家多认为:在落后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中,贸易条件在通常的情况下对落后国家是不利的,因为落后国家工商业规模太小,缺乏组织,情报信息不灵;同时,落后国家的出口大部分是农、矿等初级产品,这类产品的价格和需求弹性相对较低,这样便使落后国家的贸易条件在长时期内处于不利地位。
但根据作者的研究,中美贸易似乎不符合这种说法。中美贸易同中英、中日贸易一起是旧中国对外贸易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但是,中英贸易带有强权掠夺的性质,因此中英贸易的贸易条件不可能有利于中国。与中日贸易相比,中美贸易的背景也有很大不同。日本国内市场小,资源贫乏,工业兴起后缺少海外市场。在日本人眼内,中国是最理想的倾销商品的市场和获得廉价原料的产地。日本频频发动对华战争,因此日本对华贸易的背景往往是军国主义。在这种情况下的中日贸易,其贸易条件显然不可能有利于中国。美国工农业发达,资源丰富,国内外市场均极广阔。故在美国眼中,中国的市场地位并不是头等重要的,远在美洲、西欧等美国传统市场之下。美国官方对中国的重视程度又逊于美国实业界。所以,中美贸易与中英、中日贸易相比,有较多的自由贸易色彩。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两国贸易的商品构成和数量由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所确定。并且,除了鸦片之类绝对有害的商品以外,其他商品的贸易总会带来一定的比较利益。中美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贸易条件是有可能有利于中国一边的。
这说明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中,其贸易条件并非一定处于不利地位。文章利用经济学的理论公式研究中美贸易条件,其结论也有理论创新。但其断定中英贸易带有强权掠夺性质,似应展开说明。因在一次大战之前,此说易于理解,而在一次大战之后,世界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英国的世界霸主地位遭到极大削弱,作为和美国同样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英国如何对中国进行强权掠夺,似有些令人费解。
赵新安的《税收弹性与税收增长—1927-1936年中国税收增长的相关分析》[6]也是一篇利用经济学理论公式研究经济史的文章。文章指出,经济学中,税收弹性被定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可以用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来表示:
式中,Er-税收弹性;△T/T-税收收入增长率;△Y/Y-经济增长率;Y表示国民生产总值。税收弹性反映了税收对经济变化的灵敏程度,按上式计算Er>1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或者说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这种税制称为富有弹性的税制;当Er=1时,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Er<1时,尽管税收绝对量可能增长,但税收增长速度慢于经济增长速度,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集中度下降,这种税制称为缺乏弹性的税制。Er<0说明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呈反方向变动,这种情况最为严峻,这表明政府对整个宏观经济形势处于失控状态,也不利于组织财政收入。
税制设计应当使税收具有较好弹性。一般来说,应当使税收弹性大于1,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能与日益增加的国民收入同步增长,而无需通过调整税基和开征新的税种来增加收入。但需要说明的是,税收的弹性原则并不是说税收的弹性越大政府的收入越多越好,而是说税收收入应达到其应该具有的规模,以满足政府的开支需要为准。如果税收的弹性过高,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税基薄弱的情况下,有可能会伤及税本,阻碍经济发展。作者通过计算,确定从1927年至1936年的平均税收弹性系数为2.21,说明这一期间的税收制度总体上是富有弹性的。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这是造成税收总额的绝对值越来越大,宏观税负逐年提高的主要原因。但作者通过计算,却发现税收总量与国民生产总值总量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增量却表现出弱相关甚至说是负相关,这说明经济的增长不能带来税收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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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讨论2000年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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