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亚里士多德:日常语言、科学语言和哲学语言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汉语言发布时间:2014-07-17浏览:

  [摘要] 亚里士多德是系统制定科学概念和哲学范畴体系的第一人。亚里士多德不满足苏格拉底在寻求普遍性定义时只限于一些日常实例进行问答辩驳而谋求单一的意义,也不满足柏拉图离开日常语言只进行抽象的纯粹概念的分析。他认为,语词和句子的意义最终表达对象自身的意义和对象作用于心灵所产生的感觉、意见和知识。

  [关键词] 亚里士多德,日常语言,科学语言,哲学语言

  恩格斯把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规定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现代西方哲学把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转换为思维、语言、存在三者的关系问题,而且语言是问题的核心。

  我们看到,现代西方哲学离开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孤立地研究语言问题;而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忽视了语言的中介,抽象地谈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我们很少注意到思维具有常识思维、科学思维和哲学思维的内在差异,语言具有日常概念、科学术语和哲学范畴的不同,而对象具有感性对象、知性对象和理性对象的层次区别;而且,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语言形式与不同对象世界有一种对应关系,并表现为人类思维、语言及其所把握的对象世界的发展舶不同阶段的深化。显然,语言问题是重要的,语言是打开思维和存在及其相互关系之门的钥匙,而语言的层次与思维和存在的层次问题的深入研究是进一步深化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语言层次思想的考察,发掘古希腊智慧对现代哲学基本问题研究的重要价值。

  一、“是”和“善”的层次划分

  由于亚里士多德的语言层次理论与他的本体论关系密切,所以,我们首先讨论亚里士多德关于“是”和“善”的层次划分理论。关于“是”或“存在’:(在希腊语中两者是一个词)的分层,亚里士多德是从两个角度进行划分的:一种是是否与运动和质料相结合的标准,另一种是是否与感觉和理性相结合的标准。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理论知识中,那些自身不运动而又和质料分离的抽象的“是”是哲学的对象,即“作为存在的存在”或者“不同的动者”也就是“神”;那些自身运动也不与质料分离的具体事物的“是”是物理学的对象;那些自身不运动也不与质料分离的“是”是数学的对象,即“数”。哲学的知识是思辨的,数学的知识是分析的(逻辑的),两者都与质料分离,因而都是超验的和抽象的;物理学因与质料相结合,因而是经验的或实证的。哲学的对象是不变的,物理学和数学的对象是变化的,由于不变的东西是可变的东西的原因和根据,所以哲学是研究第一原理的,即终极的形式因(或本质因)、动力因和目的因,而科学(物理学和数学)研究事物具体的、特殊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根据是否与感觉和理性相结合,把“是”分为感觉的“是”和理智的“是”。他把智者感觉论提到的人们日常感觉到的现象看作是有真有假的存在。他在《形而上学》第四卷第六章中指出:现象是相对于感觉、相对于意见的东西,是凭借他物的东西,不是单凭自己的真的是的东西。现象的存在是它对某人、在某个时间、以某种意义和方式显现成为那个样子。所以,可以把某人所感觉到的东西说“是”或“不是”,这就是我们日常思维的习惯,即感觉的意见和现象可能出现既真又假的矛盾,这种矛盾可以通过大多数人的意见获得合理的排除。一切具体科学研究的是特殊的“是”,是变化的事物背后不变的存在,科学通过理智分析获得这样的理论知识。而哲学研究“作为是的是”,是寻求普遍的、终极的存在和最高的原因的学问,是人类智慧的对象。他说,智慧是最高尚的东西的知识和理性的结合。亚里士多德认为,不论是感觉的“是”,还是理智的“是”,或者是智慧的对象“作为是的是”,都有真假。因为任何认识和理性都是以肯定或否定的方式表述的,即都可以说“是”或“不是”。人们在不同的认识层次上目的都是为了求真,只有“是”自身与认识相符合,才能获得真的知识。

  以上亚里士多德关于“是”的两种不同的分层理论,实际上把存在分为哲学的、科学的和日常的思维对象,即终极的存在、具体事物的本质存在和现象的存在三个层次。

  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分层比较复杂,看起来似乎混乱不堪。然而,他对善的分层不仅是清晰的,而且意义重大,但被后人所忽视。一般认为,善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而伦理学被亚里士多德划人实践知识,善就成了实践智慧的对象;但是他把哲学看成是高于实践知识的理论知识,而哲学思辨的对象又是“最高的善”。这样,“善”既是理论知识中哲学的研究对象,又是实践知识中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这似乎使我们无法确定“善”是理论智慧的对象还是实践智慧的对象。实际上,这是我们不了解亚里士多德“善”的层次理论所造成的。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层次划分理论是从两个视角进行的:一个是从理性和非理性的角度,另一个是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

  亚里士多德不同意苏格拉底把美德说成知识,也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和美德、真理和美德混为一谈。他把真理和至善看作是哲学理论知识层面上的概念,而把美德这样的具体的善看成是实践层次上的概念,即一个是形而上之善,一个是形而下之善。形而上之善是思辨理论的对象,它与求真有关;具体的善(美德)是实践智慧的对象,他与人的行为以及非理性因素(感情、欲望、意志)有关。“至善”是宇宙本体,是终极的动力因和目的因,它是不变的且与质料相分离,是“不动的动者”,即是“神”或“努斯”。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层次思想,实际上就是道德形而上学和美德伦理学划分的基础;道德形而上学属于哲学范畴,美德伦理学属于经验或实践科学的范畴。总之,亚里土多德关于“是”和“善”的层次划分思想告诉我们,人类用不同思维方式、不同的语言形式把握和表达不同的对象世界:第一,至真和至善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前者表现为事物的形式因,后者表现为事物的动力因和目的因,至真和至善的统一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这一领域的知识用哲学范畴来表述。第二,事物具体的“是”和“善”是科学和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前者是以求真为目的理论知识,后者是以行动为目的的实践知识。这一领域的知识用确定的科学术语来表达。第三,感觉到的“是”和“善”是人们实际生活中的常识思维和日常语言的用法,对某个人是真实的感觉,但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因而感觉会产生矛盾分歧,矛盾的统一只能靠大多数人的意见。日常思维和语言对求真是不足的,但对人们的生活实践意义重大。

  二、日常的、科学的和哲学的语言层次

  虽然语词因约定俗成而被赋予多种意义,但是语词的意义最终可以在对象意义的基础上得到明确和统一。于是,亚里士多德根据“是”和“善”的多层意义的划分以及人类心灵的不同维度来确定不同等级的概念的意义。由此亚里士多德提出约定俗成语言论、由种加属差来定义的本质主义语言论、不能定义的最高的种——哲学范畴的意义分析理论。

  亚里士多德对语言意义的分析区分为:日常语言的多义性分析、科学语言的本质涵义分析和哲学范畴的实质意义和逻辑意义的分析。在他看来,日常语言具有的多义性特点,必须从约定俗成的日常经验用法的角度去考察;而科学语言必须在分析清楚日常语言多义性的基础上,用种加属差的本质主义的方法才能确定科学概念的单一含义;而哲学范畴又不同于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由于哲学范畴是最大的种,没有屑差,因而不能用种加属差的方法定义,哲学范畴的意义必须从逻辑意义和自然意义两个不同角度用思考相反方面的辩证法去考察。

  对于日常语词来说,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中指出,口语和文字是对象作用于灵魂所产生的内心经验的符号,是用以表示对象的。语词因约定俗成而被赋予各种意义。一方面,语言符号总是有限的,但对象是无限的,用有限的符号表达无限的对象必然产生语词的多义。另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不同民族可以有不同的语词表达,但对象和内心经验的自然同一性,使它们仍然具有同样的意义。因而日常语言的多义性是可以分析的。对日常语言的多义性分析,只要知道某个语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所指称的对象是什么,并在语言交际中能确定其含义;或者只对表述事物的名称的意义作同义性的解释,而不反映事物的本质。这样,语词的多义性在语言的使用和解释中就得到了明确。不需要去分析这个语词所表达的是实体还是特性、偶性、种、属、关系等。

  但是,在科学语言意义的分析中,必须从特性、偶性、种、属、属差和定义的角度来分析一个科学术语的本质含义,而去掉其他非本质的意义表示。亚里士多德是通过种、屑和属差的考察来解决科学概念的定义问题,即定义由种加属差构成,亚里士多德称之为本质定义方法。科学概念的定义是回答具体事物“是什么”的意义解释,是对科学对象的普遍本质和原因的直接判定,是构建科学知识的前提条件和基本方法;定义不能通过逻辑演绎获得,而要更多地借助于经验归纳、理性直观以及深刻的哲学分析。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十三卷中发现,个体是不能定义的,专名只是一个名称,它直指对象而获得了意义。而表达具有普遍性的属、种这样实体的语词(现叫概念词)的意义,可以形成潜能的知识,而现实的知识是个别的。亚里士多德还区分了定义和划分,定义是确定语词内涵的,划分是确定语词外延的。总之,亚里士多德开辟了一个知识的新方向,即根据实在事物,通过语词定义、划分和逻辑证明,建立科学知识体系的新方向。

  亚里士多德关于哲学范畴的意义理论博大精深。分析哲学在知性思维约束下的狭隘视野,把哲学语言当作无意义的胡言乱语给排除掉了。罗素说:“‘范畴’这个词——无论是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还是在康德与黑格尔的著作里——其确切涵义究竟指的是什么,我必须坦白承认我始终都不能理解。我自己并不相信在哲学里面‘范畴’这一名词是有用的,可以表示任何观念。”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亚里土多德的哲学范畴理论中体会到形而上学语言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亚里士多德对哲学范畴的分析实际上通过三种方法进行的,即:对象的实质意义分析、思维的逻辑意义分析和语言的语义语法分析。

  关于对象的实质意义分析,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实体、次范畴和后范畴。实体是核心主范畴,次范畴和后范畴是从属范畴,因而范畴具有主次不同的层次意义。他在《范畴篇》中详细分析了像“实体”、“性质”、“关系”、“数量”等众多范畴,实体有第一、第二之分,性质有特性、偶性之分等等。范畴的逻辑意义分析,是指范畴、种、属等用以指称词项、命题、推理、证明等逻辑思维活动所具有的意义。亚里士多德主要是用谓词与主词的逻辑关系来分析范畴的意义。在他看来,只有能用作主词而不能用作谓词的才可以成为第一实体;而像种、属这样的第二实体,既可以作主词,也可以作谓词。种可以表述属,种、属、属差和定义都可以表述个体。实质意义无所谓真假,只有逻辑意义才涉及到人的判断可能出错,因而可能有真假。由于哲学范畴是最大的种,不能进行种加属差的方法去定义,因此只能从范畴的相反方面即从对立的范畴之间的关系方面分析和明确范畴的意义。这方面,亚里士多德虽然不如柏拉图的通种论的分析,更难以和黑格尔相比,但是,亚里士多德仍广泛地运用这种方法,比如在《形而上学》第九卷中对“一”和“多”及其派生的成对范畴的分析。他说各门学科都普遍地使用它们,却投有哪一门学问专门讨论它们。这些范畴是“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固有属性,应该由哲学家加以讨论。

  笔者认为,虽然现代逻辑分析指出了语法分析的局限性;但是取消范畴的语言意义是错误的。罗素把“实体”、“性质”等范畴看作是“仅仅是把事件聚集成堆的一种方便的形式而已”,并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回避问题的解决。事实上,分析哲学家们仍然广泛地使用范畴,人类的思维几乎离不开这样的语言形式。那么,哲学语言的意义究竟何在?范畴把握和表述的是最普遍的对象和思想,是人类思维高度发展在语言形式上的表现。科学术语和哲学范畴的产生和形成可以说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最大区别,是人类文明的最高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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