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式语法研究方法论探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汉语言发布时间:2013-12-17浏览:

  概念是思维的最基本的单位,它在汉语中的对应形式就是字。由于汉语社团和印欧语社团的概念形成途径有直觉和假设的区别,因而字和词在语言系统中的地位虽然相同,都表达概念,但结构上相互间却有很大的差异。

  语法研究的方法论与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有密切的联系,说得绝对一点,一种语言的语法理论就是该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用流行的语法理论标准来衡量,汉语的语法研究现在还没有独立的、自主的语法理论,用吕叔湘(1986)的话来说,就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跟着转”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与语法研究的关系缺乏应有的关注,难以根据语言的特点梳理语法研究的思路。

  一、语言结构的差异和思维方式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或者说,是人类认知现实的编码体系。这里涉及到现实、人们对现实的认识和语言三方面的相互关系问题。这三方面的关系可以用如下的公式来说明:

  现实——语言·思维——现实

  公式两端的两个“现实”不是一个东西。第一个“现实”是纯客观的存在,它的性质和规律是通过无穷无尽的表面偶然性表现出来的;第二个“现实”体现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知,已能从无穷无尽的表面偶然性中找出必然性的规律。“语言·思维”是联系两个“现实”的桥梁,这里它们相互依存,共同实现对现实的认知。语言规律是思维方式、思维规律的体现,语言结构的差异必然会给思维方式、思维规律带来深刻的影响。洪堡特(1836)说“每一语言里都包含着一个独特的世界观”,这一论断抓住了两者关系的核心,说明不同的语言体现不同的世界观,反映认识现实的不同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往的语言理论研究(包括笔者本人)往往将它们混为一谈,强调思维的全人类性和语言的民族性。这个论断是不确切的。有全人类性特点的是思维能力,指的是不同民族都有认识现实规律的能力,某些民族呈现出来的某些“落后”的状态,那只是它们因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而没有充分发展它们的思维潜力而已。思维方式是实现思维能力的一种方法,与特定的语言联系在一起,因而不同的民族是不一样的,呈现出其特有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这是哲学家比较了中西哲学的差异之后得出来的结论。由于它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其他学科的学者也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林语堂是著名的文学家、语言学家和翻译学家,深通中西文化之真谛。他“经过几十年的思考”,也得出了与冯友兰相似的结论:“中西思想法不同之大关键,就是直觉与推理之不同。直觉就是体会、体悟、妙悟。因这思想法之不同乃使中西哲学走入不同的趋向。要明白中西哲学思想之精奥,必先明白这思想法之不同,然后可得平衡之论而明白其利弊”,“这思想法之不同,简单地讲,可以说是直觉与逻辑,体悟与推理之不同。

  推理和直觉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推理式的思维以假设形成的概念为基础,从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用演绎论证的方法表述这一推理的过程。三段论是这种推理式思维的典型表现形式。判断是肯定或否定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形式逻辑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如用公式来表示,就是“A是B”。A和B在逻辑上是一种种与属的关系,或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例如“松(树)是树”,“王楠是乒乓球运动员”,“松(树)”是“树”这个“种”下的一个“属”,“王楠”是“乒乓球运动员”这个上位概念中的一个下位概念。

  二、思维方式的差异和语法研究的方法

  中西思维方式的重大差异扎根于语言结构的差异,而由此形成的思维理论则又成为语法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印欧语和汉语的语法结构分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型,总的特点是,印欧语突出以形态变化为标志的形式语法,而汉语突出的是语义,因而我们将印欧语称为形态型语言,将汉语称为语义型语言。两种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的差异直接与这种不同类型的语法结构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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