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视域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探索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工商企业管理发布时间:2021-01-26浏览:

  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国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期,2019年末,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预计到2037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四亿大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过9.33亿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覆盖率稳步提升。

  积极开展审计是保障基金合理、合规、高效使用的必要措施,是实现“人人有社保,生活更美好”社会保险理念的重要前提。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需要借鉴国内外绩效审计先进思路,尊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现状和基金绩效目标,优化“新农保”基金绩效的审计思路、重视审计风险,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针对性引入基金的绩效审计形成我国民生基金审计的新思路。

行政管理论文

  新公共管理视域下“新农保”基金审计问题分析

  “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将商业管理方式方法应用于公共部门管理,注重绩效,旨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受新公共管理運动的影响,追求“3E”(Economics、Efficiency、Effectiveness,经济、效率、效果)的绩效审计日益成为政府审计的发展重点。新公共管理视域下“新农保”基金审计应契合民生发展需要,关注风险、着眼绩效、切合基金流转阶段,高效推进审计工作。

  (一)审计目标未能充分关注绩效。《审计法》将社会保险审计规定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主要通过绩效审计完成保障工作。基金保值的时代已经过去。民生基金的绩效情况已经成为21世纪所有保障对象关注的焦点,然而当前“新农保”审计以关注政策执行情况、核对单位和个人基金缴费、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挪用情况、基金支付及时等为中心任务,基金审计忽视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问题,无法实现审计目标。新公共管理视域下“新农保”基金需要实施全面绩效管理,从根本上重视“新农保”基金绩效。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目的也应是实现真实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落实民生工程,为民生保驾护航。

  (二)审计过程仍忽视风险问题。“新农保”是保险管理部门依法向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筹资的公共专项资金,其所有者为全体参保人员,经营管理者为政府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一旦产生问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效应。在“新农保”管理中所有权和管理权发生分离产生代理风险,同时在基金管理和投资过程中产生了二次代理风险,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风险随着养老保险基金固有风险的增加而不断扩大。目前的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较多依赖传统审计模式,仅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评估审计风险审计;削弱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对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监督作用;审计工作难以尽可能降低代理风险,保障公民的基金绩效。应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吸收企业内部审计的先进管理经验,考虑向风险导向基金审计模式转变,结合基金实际运行规律在审计过程中持续开展审计风险评估,不断调整审计方式方法。

  (三)审计结果需重视必要检验。审计部门必须认识到民生基金有其独特的绩效审计目标——对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进行监督评价。目前“新农保”基金审计工作中主要采用政府制定的绩效标准、市场价值体系进行考量,忽视保障对象对于民生基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审计报告不向社会公开,公众对资金投资回报率不清楚,难以获取保障对象对养老保险基金绩效的客观评价,审计工作无法切实反映参保人群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绩效管理的真实诉求,直接影响到审计报告公信力。审计公告制度目的就是通过将审计信息全面依法向社会公开,反映政府履行职责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现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完善国家监督体制的作用。开展基金审计工作时,对于新农保此类重要社会保障项目,应该考虑民生评价指标、引入市场机制、将群众满意度,群众需要纳入考核标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切实服务于民生基金绩效发展目标。

  “新农保”基金审计问题成因探究

  (一)养老保险政策尚未成熟。《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匹配,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激发带动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城乡参保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养老压力相对城镇将更加突出,西部和贫困地区尤为严峻,当前仅有部分地区完成养老保险统筹,“城居保”尚未实现全覆盖、各地区“新农保”细则不一、实施情况良莠不齐,审计机关难以制定普适性“新农保”审计标准,各省只能根据自身情况相机开展审计工作,公信力小、执行率低。

  (二)基金审计实务严重滞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基金筹集过程中审计是否存在多收多缴、基金被占用挪用等现象,判断有无及时足额上缴、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基金管理时审计社会保障基金协会是否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合法开展新农保基金投资活动,判断有无将养老保险基金与基金管理产生的经费混淆;基金发放时审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有无多发漏发等现象。

  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网站的数据分析,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额不断提高,为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稳定增长,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及投资绩效需要进行慎重评估。英国早于20世纪90年代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三支柱”基金体系,同时开展基金基金管理、基金分配相关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五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式不断更新,基金审计实务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功能”。

  (三)“新农保”基金审计发展缓慢。“新农保”基金审计的发展有赖于养老保险审计政策的不断成熟和绩效审计的不断发展,然而目前我国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审计还在统筹阶段,尚未实现全国性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力量严重不足、缺乏经过论证的先进理念和与国际接轨的审计思维方式,无法对“新农保”基金流转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及各类问题起到良好的监督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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