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及启示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高等教育发布时间:2021-01-15浏览:

  摘 要 在多元办学体系下,日本高等职业院校在考试招生制度的建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在追溯日本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政策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其生源情况、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的实施及管理机构进行分析发现,个性化强、灵活度高是日本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主要特点,而保证高职院校招生志愿和考生报考志愿的双向高度一致性是该制度的最大优越性。借鉴日本经验,我国高职招生制度可通过设计完善、灵活的招生考试制度来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地位,规范招生考试监督与问责,不断促进录取方式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 日本;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

高等教育论文

  一、日本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

  1951年6月,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对职业教育进行国库补助的《产业教育振兴法》,该法对职业教育的振兴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依据《产业教育振兴法》和《学校教育法》,日本建立起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主要有三种呈现形式。第一,根据《产业教育振兴法》中的“产业教育”系指“初中、高中、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为了使学生掌握农业、工业、商业、水产业和其他产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所进行的教育”这一规定,小学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正规学校都实施职业技术教育。这是日本教育的一个特点。职业高中是日本职业教育的重点。普通高中也设职业课程,供学生选修。第二,《学校教育法》第一条规定,“正规学校”以外的教育机构统称“各科学校”,也是进行职业教育的场所,例如各种规模较小的职业训练学校,大部分为私立学校,学制为1~3年。一般是单科,但专业范围很广。另外,日本还把具有一定水平和规模的“各科学校”加以改组、升格至专修学校,成为职业教育机构的重要补充。第三,“产学合作”的职业训练。即产业界和学校合作进行职业训练,主要涉及高中和大学同产业界建立合作办学关系,培养职业人才。此外,日本职业教育还重视职前和职后的双重教育。1958年,日本颁布了《职业训练法》,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完善和发展,该法于1985年更名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法》[1]。同时,日本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也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环境中不断变革。

  无论是日本的公立高等职业院校还是私立高等职业院校,其考试招生方式都会涉及大学入学中心考试、推荐升学、特别选拔考试、招生事务所选拔(Admissions Office,AO)入学考试和其他入学考试。大学入学中心考试是日本全国统一性考试,考试结果既能作为升入普通高校的依据,也可用来申请高等职业院校。推荐入学一般由考生的毕业学校针对其职业能力给出推荐意见,此类招生方式在私立高等职业院校中运用比较广泛。在录取考生过程中,私立高等职业院校除了审查考生毕业学校的推荐意见外,还特别看重产业界对考生的推荐意见,有产业界极力推荐的考生在未来更容易获得职位和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选拔考试主要针对产业界的人才需求或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职业人才需求而招收适合的报考人员。AO入学考试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全国统一性考试对考生的低区分度和对考生进行职业分流的精细化追求所设置。其内容包括考生对自我职业能力发展和职业规划等的介绍,以及提供全国统一考试等书面学业材料进行考核。此类考试可以帮助高等职业院校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使考生与所学专业得到准确匹配,增加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的灵活性和准确性。其他入学考试涉及除上述考试形式外的其他小众考试方式,例如一些职业训练学校对社会考生所设置的门槛较低的考试招生方式。总之,日本高等职业院校的考试招生制度既要求考生达到一般性学业发展水平,又关注考生未来职业能力的发展可能性;在考试招生具体工作中还注重全国考试招生工作的一致性和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实现了在保证备选中学毕业生能够合格完成中学学业的基础上,促进高等职业院校获得更加适合接受职业教育的生源。

  二、日本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情况

  从日本教育体系来看,从小学到研究生阶段的各类学校都会渗透或承担职业教育的功能,因此,日本职业教育的生源较为广泛和稳定。其中,中等教育后阶段的学校教育是日本职业教育功能的主要承担者。中学毕业后的学生会通过就读大学(主要包括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等)、直接就业、进入专修学校和待定几种方式进行分流[2]。其中,日本的高等职业院校通常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等学校和专科学校,进入这些学校的学生将进入高等职业教育。具体来说,技工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并为成为技术工人设立了技能研修设施,主要由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其中三年制居多,也有两年制。职业高等学校主要招收中学毕业后不去就读大学的学生,学制为三年。此类学校主要培养现场技术工人,学生除了学习掌握专业技术的基础知识外,还要进行实践培训。毕业生大多进入公司或企业就职。专科学校同样招收不能进入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主要涉及中等专门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该类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小学教师和制造业的初级技术人员,实行两至三年学制。

  日本文部省针对职业教育学校所培养的毕业生设置了“专门士”的称号。该称号相当于“准学士”学位层次。取得“专门士”称号的毕业生在继续升学或者应聘国家公务人员及社会各类对口单位时会享受与普通大学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和资格。其中四年制毕业生授予“学士(专门士)”学位,二、三年制畢业生和四年制前期毕业生授予“短期大学学士(专门士)”学位[3]。

  为进一步鉴别和确认不同学生的职业技能发展水平,日本还为进入职业教育的人才创设了职业资格鉴定制度。针对不同职业的从业要求,该制度确定了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职业能力水平点,并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门的毕业生称号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使职业教育学生的价值和地位得到社会认可,保证了高等职业院校生源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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