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电力发布时间:2012-06-07浏览:次
0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日益重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新兴的安全评价技术在各个行业中均得到显著发展,对安全事故预防与安全隐患排除具有重要意义。电力行业属于危险性比较大的行业,安全评价技术通过风险辨识、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对于变配电工程变配电运行的安全能效提高起有很大作用,变配电工程的安全评价是很有必要的。
1变配电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1.1触电事故产生的危害
工作人员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包括正常不带电,而发生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与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工作人员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和跨步电压等,均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1.2电气设备和线路事故产生的危害
变配电站装有变压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力电容器、高低压开关、高低压母线、电缆等多种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这些设备在运行中可产生输电线路事故、变压器事故、母线设备事故、小电流接地系统事故、站用交直流系统事故、保护及自动装置事故等。这些事故均可导致整个变电系统运转异常以至系统崩溃,造成相关生产单位突然停电停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些事故也可引发变电运行中产生次生危害:火灾、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
变电工程中用电设备较多,当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老化、受潮、化学腐蚀或机械磨损时,会造成绝缘强度降低或损坏,并可能导致短路。电器设备、短路等故障,可能引起火灾,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1.3雷电产生的危害
雷电具有雷电流幅值大、雷电流陡度大、冲击性强、冲击过电压高的特点,其特点与其破坏性有紧密的关系。雷电有电性质、热性质、机械性质等多方面的破坏作用,变配电系统遭遇雷击可产生火灾和爆炸、触电、设备和设施毁坏、大规模停电等危害,均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
1.4电气火灾与爆炸危害
电气火灾与爆炸是配变电系统中最为常见且最为严重的一类危害,破坏性极大。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电、静电等都可能引起电气火灾与爆炸。
1.5其他危害
其他危害包括:噪声、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操作失误、指挥不当、自动控制失灵、地震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产生的危害。
2针对上述主要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2.1触电事故的预防和对策措施
必须保证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设置母线护网、高压设备的围栏、变配电设备的遮栏等并挂警示标志。在使用、维护、检修电气设备时,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特别危险场所(如高温、潮湿地点),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工作时,要有安全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钳(棒)以及必要的仪表,并设专人监护。对各种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绝缘损坏、漏电等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得使电气设备带病运行。更不能在检修、维护过程中降低或破坏设备的安全性。
2.2电气设备和线路事故危害的对策措施
变配电系统中需配置微机故障录波装置以分析主变部分在事故过程中的动作情况,并迅速判定线路故障点的位置;设置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及接地;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购买的各种电气设备应选用有安全认证标志的设备,不应购买安全没有保障的设备,以避免在生产时发生事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母线支架、金属桥架均与PE线相连,PE线利用电力电缆多余芯线或采用专用导线。设置防止误操作、误碰带电点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连锁保护装置。如变电所的程序操作控制锁、双电源的自动切换连锁保护装置、打开高压危险设备的屏护时的报警和带电装置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等。变配电设备的电流、电压、功率因数、油量、油色、温度指示应正常;连接点应无松动、过热迹象;门窗、围栏等辅助设施应完好;声音应正常,应无异常气味;瓷绝缘不得掉瓷、不得有裂纹和放电痕迹并保持清洁;充油设备不得漏油、渗油。
2.3雷电危害的对策措施
在变电站内装设构架避雷针和独立避雷针联合构成全站直击雷保护,可覆盖整个变电站,设计满足防雷安全要求;为了防止二次放电,不论是空气中或地下,都必须保证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与邻近导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变电站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 m,为了防止雷电冲击波侵入变配电装置,可在线路引入端安装阀型避雷器。阀型避雷器上端接在架空线路上,下端接地。正常时避雷器对地保持绝缘状态;当雷电冲击波到来时,避雷器被击穿,将雷电引入大地,冲击渡过去后.避雷器自动恢复绝缘状态。所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2.4电气火灾与爆炸对策和措施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门的方向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房间时,该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由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下列场所和设备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变压器、主控通信室、配电装置室、可燃介质电容器室、继电器室、电缆夹层。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火警信号传达至上级有关单位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⑴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⑵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UPS室和蓄电池室等)、配电室等;⑶通讯机房、主操作室、中控室等电气控制室和仪表室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配变电站内消防车道布置成环形。建立火灾、爆炸、触电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和定期演练。每种应急预案都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具体措施落实到个人,并明确每个人在应急预案中所承担的责任。
2.5其他危害对策措施
变配电工程,应符合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有关规定。作业时间内8小时连续接触噪声,最高不应超过85dB(A)(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隔离操作控制应在70dB(A)以下,对出入高噪声区的人员应备防噪声耳罩。控制室内可设置隔声门、隔声窗,防止外界噪声进入控制室内,震动发声设备的机座应加装隔震垫作减震处理。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调整基础重量、刚度、面积,使基础固有频率避开振源频率,错开30%以上,防止发生共振。并将振动设备的基础与基础支撑之间用减振材料、减少振源的振动输出;为工人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工人在个人安全防护和职业病方面的意识,同时公司也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要求员工工作时佩戴职业防护用品;配变电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人实行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安全责任感,提高职工的事故预防能力和事故应对能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后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对各项设备设施生产设备的安全技术专业检查制度,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而误操作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特别是曾发生过失误而造成事故的操作,都要制定可靠的安全确认制,重要设备的关键性操作,重要岗位容易失误的复杂操作,已经发生过由于失误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操作,应制定有监护、操作票性质的书面安全确认制。
3结语
变配电系统的运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而以上提出的主要危害和针对这些危害的对策措施是笔者建立在有限的工程实践经验基础之上,随着安全评价技术的进步和发展,通过安全评价使变配电系统运行达到本质安全化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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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变配电系统中安全评价技术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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