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纵向的历史变化角度,从土地利用程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对辉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果作出评价。
一、土地利用程度分析
土地利用程度既是衡量一个区域土地利用的效果、土地开发的强度指标,又是区域土地利用潜力的衡量标准。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系统的土地利用程度可以得出系统的土地利用开发的方向,了解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发掘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的潜力,从而为今后的土地高效和合理利用指明方向。土地利用程度常以土地利用率、土地垦殖率、土地农业利用率、建设用地率等指标来表示。
1、 土地利用率较高,但增长缓慢
土地利用率反映了土地的利用程度。即:
辉南县土地利用率较高,规划实施以前,1997年土地利用率为96.86%;1997年规划实施以后继续进行了未利用地开发,未利用土地减少了592.27公顷,土地利用率小幅度增加,2000年达到96.9%,2005年达99.94%。从1997年到2000年土地利用率提高了0.04%,从2000年到2005年也提高了0.04%。由于《规划(1997-2010)》的编制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规划真正开始实施在1998年前后,而2000年到2005年土地利用率增长速度与之前各年几乎相同,说明,规划的实施并未带来土地利用率的快速增长。
2、 土地垦殖率较高
土地垦殖率即耕地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比,反映土地开发程度和种植业发展程度。
规划实施以前1997年土地垦殖率28.03%,1997年规划实施以后2000年土地垦殖率达到28.14%,2005年达到28.06%。土地垦殖率在规划期间后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随着 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发展需要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等也占用耕地,是垦殖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但在辉南县社会经济不断进步的前提下垦殖率仍然很稳定保持28%的水平,充分说明辉南县上一轮规划在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和粗放利用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其次,表明辉南市十分重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意识不断提高,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目标责任管理措施得到加强,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用途管制制度、质量保护制度、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同时,不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建设,保证了辉南市规划期间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确保了耕地质量不断提高。
另外,从理论上讲,土地作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在经济水平较低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对耕地的非农占用十分有限;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速,经济增长对耕地非农占用的压力陡增,耕地流失速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增加;而到了经济增长的较高发展阶段,一方面耕地保护意识得到增强,另一方面伴随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对耕地需求内在压力也趋于缓和,耕地快速流失的趋势得到遏制并逐步得到逆
3 土地农业利用率稳定保持高水平
土地农业利用率指农业用地面积(农、林、牧、渔业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它反映土地农业用地利用程度。
规划实施以前1997年辉南县土地农业利用率为91.99%,规划实施以后2000年土地农业利用率为92.04%,2005年达92.16%。自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农业利用率都保持在91%的水平以上,充分说明辉南县对农业的发展的重视。辉南县资源富庶,山丘、河流、平地均适宜农、林、牧、副、渔多种经济发展。经过农业结构调整,虽然农业用地内部各地类变化较大,但总量还是维持在一个较高的状态。
4 耕地保护制度较为严格,建设用地率不高
建设用地率指建设用地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比。它反映建设用地占地情况。
规划实施以前1996年建设用地率为4.87%;规划实施以后2000年建设用地率为4.86%,2005年达到4.79%。
建设用地率与第二三产业产值的关系图
在建设用地上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的生产,因而建设用地率与第二三产业GDP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上图所示。从1996年到2005年,建设用地率的有增有降,但第二三产业产值迅速增加,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建设用地率的增加速度。在实施了较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情况下,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受到制约,但是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仍然呈现了较好的增长势头,这些都充分说明,经济增长方式正处于有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挖潜型转变的关键时期。
综合分析,在辉南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下,各土地利用程度评价指标变化均不大:建设用地率小幅度有节制的减少,土地利用率、土地垦殖率、土地农业利用率略有上升,。充分说明辉南市在上一轮规划期间,通过各项管制措施,在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同时,积极有效的控制了各类土地利用类型的发展,既基本保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又充分满足了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退耕标准,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都须要退耕还林,降低了土地垦殖率和利用率提高的空间,但是从后备资源调查来看仍然有提高的潜力。
二、经济效益分析:
土地利用经济效益指单位土地收益多少或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收益。主要评价指标有:产业总产值、土地生产率、单位土地产量、单位土地产值、单位净产值、单位土地财政收入等。
本次评价中采用如下指标来衡量土地利用系统的经济效益,
单位土地产值=地区生产总值/已利用土地面积(万元/公顷)
单位土地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已利用土地面积(万元/公顷)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自规划实施以来,从1996年—2005年辉南县的总产值、各产业总产值总体上都是逐步增加的,土地利用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同时单位土地产值、第一产业单位土地产值、二三产业单位土地产值、单位土地财政总提上也逐步增加,说明各产业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在逐步提高。说明在实施土地利用规划之后,土地利用规划在逐步转变土地利用模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促进和宏观调空作用。
三、 土地利用社会效益稳步提高
评价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指标有:人均商品量、商品率(为社会提供物质需求的需要)、人均税金等;人均资源量、社会文化教育水平、居民消费程度,职工平均工资、农民人均所得等,说明人均收入多,满足物质和文化需求。在这里选取农民人均所锝、居民消费水平、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评价土地利用社会效益的指标。
1996-2005年,辉南县农民人均所得、居民消费水平、职工平均工资,都逐年增加,说明土地提供的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种资源量在增加,也说明随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在不断加深,说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对推动辉南县的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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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实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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