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IS的珠海市城乡用地评定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规划发布时间:2012-08-10浏览:

  摘 要:用地评定在城乡规划领域应用较为普遍,为城乡规划用地选择提供一定的依据。本文在《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的技术架构下,运用GIS、遥感等定量技术手段,对珠海市的用地进行了建设适宜性评定。
  关键词:珠海市;用地评定;GIS
  Abstract: Land evaluation is commonly used in urban planning, which also provides a certain basis in land choice. This article, based on 《Standard for urban and rural land evaluation》, evaluates the land in the city of Zhuhai by using GIS,RS and other quantitative techniques.
  Key words: Zhuhai City; Land evaluation; GIS;
  中图分类号 : 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用地评定是城乡规划编制中的一项重要前期基础工作,在城乡规划领域应用广泛,同时也存在方法多样、不规范等问题。在不同的技术方法下,同一地区可能出现不同评定结果,这会给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谨性造成一定影响。2009年,《城乡用地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出台规范了用地评定的技术架构,珠海市城乡用地评定也正是在此架构下,综合运用GIS和遥感技术开展的,并期望能以实际应用促进城乡用地评定的规范化过程。
  根据标准,城乡用地评定是指对拟作为城乡发展的用地,根据其自然环境条件、人为影响因素,做出工程技术上的综合评定,确定用地的建设适宜性等级类别,为合理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
  1 区域背景
  珠海市是我国的经济特区之一,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区位优势明显;全市陆域面积约1710平方公里。
  2008年以来,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珠海市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定位,国务院批复横琴岛为粤港澳创新合作示范区,以及港珠澳大桥、高速公路、铁路等大型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珠海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更好地完成新的发展目标和使命,珠海市及时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这就涉及到对城市未来空间拓展的重新审视,也必然涉及到对未来城乡建设用地的选择和调整,这也是本研究的现实背景。
  2 评定方法
  采用定性评判与定量计算、主导因素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性方法主要涉及到描述性指标的分级;定量方法主要应用于指标的定量分级、和综合计算过程中。GIS定量技术应用于本研究的全过程。
  2.1 评定原则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2、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3、规避自然地质灾害,保障城市人居环境安全的原则;4、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市情。
  2.2 评定模型
  2.2.1 特殊指标的综合定量计算
  特殊指标是指自然环境条件、人为影响因素等方面对城乡发展用地的建设适宜性,具有限制性影响的因素,根据其对用地建设适宜性的限制影响程度分为“一般影响级(2分)、较重影响级(5分)、严重影响级(10分)”,以小分值为优。
  特殊指标的综合定量计算评判采用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K指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以大数值为优,K≤1,设n=0时,K=1;n指特殊指标因子数;j指特殊指标因子数序号;Yj指第j项特殊指标的定量分值。
  针对一些对用地建设适宜性有突出影响的因素,同时采用主导因素评判的方法,具体为:1、出现1个“严重影响级”的情形,判定为不可建设用地;2、仅出现1个“较重影响级”的情形,判定为不宜建设用地;3、仅出现1个“一般影响级”的情形,应判定为可建设用地。
  2.2.2 基本指标的综合定量计算
  基本指标是指自然环境条件、人为影响因素等方面对城乡发展用地的建设适宜性,具有普遍性影响的因素。根据其对用地建设适宜性的影响程度分为“适宜(10分)、较适宜(6分)、适宜性差(3分)、不适宜(1分)”,以大分值为优。
  基本指标的综合定量计算评判采用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其结果即为用地建设适宜性等级划分的定量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指评定单元的综合定量计算分值,以高分值为优; m指基本指标因子数;i指基本指标因子数序号;wi指第i项基本指标计算权重;Xi指第i项基本指标的定量分值。
  2.2.3 用地建设适宜性的等级判定
  根据评定单元的综合定量计算分值P,采用四级分类法,对用地建设适应性进行划分,评定单元建设适宜性等级类别与定量计算的判定标准如表2-1。
类别等级 类别名称 评定单元定量计算分值判定标准(分)
Ⅰ类 适宜建设用地 P≥60.0
Ⅱ类 可建设用地 30.0≤P<60.0
Ⅲ类 不宜建设用地 10.0≤P<30.0
Ⅳ类 不可建设用地 P<10.0

  表格 21 定量计算评判的判定标准
  2.3 GIS技术
  GIS(地理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为支撑的,地理数据采集、存储、编辑、检索、分析以及显示的系统。GIS处理的主要是空间数据,通过对空间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发现空间数据的特征和内在的联系。城乡规划领域涉及大量的空间地理数据处理,是GIS应用的热点区域。
  本研究将GIS作为基本的分析工具,综合应用于数据的整理、建库、分析、处理和评价中。
  2.4 技术路线
  3 基于GIS的用地评定
  3.1 数据模型的选择
  数据模型的选择主要依据评定单元的划分。评定单元是城乡用地评定的基本单位和基本作业对象,同一评定单元评定要素的属性一致。
  综合考虑技术要求和数据获取能力,本研究采用栅格单元作为评定单元。基于DEM的数据精度,采用50m×50m的栅格精度,将珠海市划分为约684056个正方形评定单元。
  采用栅格数据模型的优点:1、规避基础数据不足的缺点;2、保证评定单元的客观性,进而提高评定的客观性;3、有效表达具有空间连续性特征的指标。
  3.2 数据库的建立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应用GIS技术管理数据的政府部门较少。本研究从各部门收集到的资料数据格式多样,包括各类图形图像文件。
  数据库的建立也意味着数据格式的统一和坐标系统的统一。格式统一方面,利用数据转换将CAD格式转换为GIS格式,而JPEG等图像文件则首先需要进行数字化处理;坐标统一方面,以西安1980坐标系统为基准坐标系,采用基于控制点的几何纠正方式,将其他不同坐标系统的数据进行配准。
  3.3 单因子分析
  通过对珠海市的历史地理、地质特征、地貌特征、水文气象特征、资源生态条件、人为影响因素等环境条件特征分析,结合数据的获取能力,本研究共提取了7项特殊指标和7项基本指标。
  特殊指标选取:断裂、坡度、高程、生态敏感度、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与耕地、水源地保护范围。
  基本指标选取:岩土承载、构造稳定性、地下水腐蚀性、地形形态、地面坡度、植被覆盖率、土地使用强度。
  本研究利用GIS的数据转换、DEM分析以及栅格数据处理等功能,对指标进行空间处理和定量赋值,将具体分值落到每个栅格上;针对生态敏感度和植被覆盖率指标,采用了遥感技术手段,通过对TM影像求取NDVI指数,提取出珠海市的植被覆盖数据。
  3.3.1 特殊指标
  对特殊指标的定性分级和定量赋值如表3-1。
特殊指标 定性分级与定量赋值
一般影响(2分) 较重影响(5分) 严重影响(10分)
断裂 —— —— 断裂范围
坡度 ≥25%,<50% ≥50%,<100% ≥100%
高程 —— —— 高程大于25米
生态敏感度 —— —— 重要生态功能区
自然保护区 —— —— 自然保护区范围
基本农田与耕地 —— 一般耕地 基本农田
水源地保护范围 河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范围 河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范围 水源地水库保护区

  表格 31 特殊指标单因子分析
  针对特殊指标,利用前述的主导因素评判法,初步提取了不宜建设用地和不可建设用地的范围。
  3.3.2 基本指标
  对基本指标的定性分级和定量赋值如表3-2。
  表格 32 基本指标单因子分析
基本指标 定性分级与定量赋值
适宜(10分) 较适宜(6分) 适宜性差(3分) 不适宜(1分)
岩土承载 岩浆岩类 沉积岩类 粘土、砂土等 滩涂
构造稳定性 稳定区 较稳定区 稳定性较差  
地下水腐蚀性 其他地下水范围 滨海平原孔隙水    
地形形态 地形简单且完整 地形复杂、较完整 分割严重、不完整  
地面坡度 <10% <25%,≥10% <50%,≥25% ≥50%
植被覆盖率 ≥35% ≥25%,<35% ≥10%,<25% <10%
土地使用强度 无建设区域 分散村镇用地 各镇区及各工矿 市中心城区

  根据标准的要求,结合对珠海市环境条件特征的分析,设置基本指标的计算权重如表3-3。
  表格 33 基本指标单因子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权重 一级权重 计算权重

工程地质
岩土承载 4.0
0.45
1.80
构造稳定性 3.0 1.35
地下水腐蚀性 3.0 1.35
地形 地形形态 5.0 0.30 1.50
地面坡度 5.0 1.50
自然生态 植被覆盖率 10.0 0.10 1.00
人为影响 土地使用强度 10.0 0.15 1.50

  3.4 综合评定
  综合利用GIS的栅格计算功能,根据公式(1)求得评定单元的K值,根据公式(2)求得评定单元的P值;根据表2-1,利用栅格重分类功能,对评定单元的用地建设适宜性进行分级,结合对特殊指标的主导因素判定,求得珠海市的用地建设适应性分级图;通过栅格统计,求得各类用地的面积。
  表格 34 珠海市城乡用地建设适宜性统计表
类别名称 面积(km2) 比例(%)
适宜建设用地 636.83 37.24
可建设用地 72.57 4.24
不宜建设用地 66.37 3.88
不可建设用地 766.51 44.82
主要水域 167.87 9.82
合计 1711.46 100.00

  珠海市的不可建设用地较多,分布广泛,这既对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造成一定的局限,但同时也限制了城市的无限蔓延,是建设生态城市的良好条件。适宜建设用地空间分布较散,这要求珠海市未来应延续组团布局的空间发展模式,集约利用土地。总体来看,本研究为珠海市总体规划确定“一条发展主轴、两大主副城区、四个外围新城、多个特色组团”的空间结构提供了有力支撑。
  4 总结
  多因子叠加的技术思想,使用地评定与GIS的结合成为必然;《用地评定标准》较好的规范了用地评定的技术架构,但也需要广泛的应用来进行修订;用地评定不能陷入唯定量的技术陷阱,针对影响明显的因素要采用主导因素法来判定。
  参考文献
  [1] 王海鹰,张新长,康停军.基于GIS的城镇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理论与应用[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9(1):14-17.
  [2] 王宏伟.城镇发展用地条件分析决策方法研究——以哈尔滨市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1998(5).
  [3] CJJ 132-2009,城乡用地评定标准[S].
  [4] 程建权.城市系统工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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