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城市交通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城市交通管理机构构成。可以从省政府管理层面和市政府管理层面上分析安徽城市交通管理机构构成,见表1所示。
表1 安徽城市交通管理机构构成及其相应职责
层面 |
隶属部门 |
职责 |
省
政
府
管
理
层
面 |
省交通厅 |
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战略、方针和投资规划;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安全的监管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属于决策部门,负责重点工程的决策和管理,负责社会发展综合平衡。 |
省公安厅 |
负责省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
省环境保护厅 |
对全省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督管理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拟订城市建设规划,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
市
政
府
管
理
层
面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和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的计划和管理。 |
市公安局 |
管理城乡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
市交通局 |
负责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的稽征及通行费的收支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对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场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市出租汽车行业和城市公交的管理,负责城乡客运的管理。 |
市规划局 |
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等公用事业市场的培育和监督,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负责铁路、公路、水路、集装箱、管道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
市城市管理局 |
负责容环卫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
市环保局 |
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备注 |
从市政府管理层面看,安徽17个市所有市政府交通管理机构设置都是大致相同的,但是职能的划分却有较大的差别。机构职能划归主要的差别在于:合肥、铜陵、马鞍山、蚌埠、淮南已经将城市公共交通划归城市交通局管理,宿州市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划归城市管理局,其他的十一个市都将公共交通纳入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
2.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安徽各市的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是多部门交叉模式到城乡一体化管理交通模式的过渡阶段:首先,从传统的多部门交叉模式方面看,交通部门负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及通行费的收支管理等,大部分城市的公共交通管理由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市经委负责铁路、公路、水路、集装箱、管道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公安局负责市城乡道路安全;其次,从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方面看,所有城市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职能都归属于交通局,有一部分城市已经将原理由城建部门负责的城市交通管理职能整合到交通部门,这更加有利于交通部门对交通的综合管理,是向“大交通”管理模式迈出了一步。
二、安徽城市交通管理体制与交通政策决策建议
(1)改革的基本思路
1)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企分开,加强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公开、公平、竞争和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政事分开从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为行政机构,由财政保障其行政经费。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交通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2)精简机构,责权一致。交通管理管理体制改革中,机构设置应该尽量精简,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宽度,实现交通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有权必有责、依法监督、违法必究,做到责权一致。
3)强化综合协调的职能。强化交通部门对铁路、公路、邮政、通信航空等综合运输协调的职能。实现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的统一,消除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不利影响,整合交通资源。
(2)改革的建议
1)实现城乡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一体化。现在安徽大多数城市仍然沿用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即城市市区和郊区的公共客运由城建部门管理,城市市区和郊区以外的道路客运由交通部门管理,城市出租汽车由交通部门管理。这种城乡“二元”管理体制,阻碍了城乡交通的有效衔接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因此安徽省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各市逐步实现城乡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一体化,将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客运和出租汽车统一划归交通局管理,这也是当前国内较普遍的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目前安徽省已经有合肥、铜陵、马鞍山、蚌埠、淮南5个市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交通管理职能的调整。
实行城乡交通运输管理一体化,不仅要改革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另外还需要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的法律、法规,规范城乡交通管理。在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也要充分考虑到,城乡交通的有机衔接,实现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城市交通综合规划中要将城镇交通规划纳为整体统一规划。
2)实行“大交通”的管理模式。“大交通”管理模式,是较先进的政府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并且大大提高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有利于不同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提高整体交通运行效率。“大交通”管理体制,是未来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是安徽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方向和目标,由于现在安徽城市交通改革主要是向实现城市交通一体化的方向推进,所以要实现“大交通”这一目标是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的。
[参考文献]
[1]丁纯.重庆大交通管理体制及深化改革的思路[J].重庆行政, 2009(1)
[2]林家彬.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J].运输经理世界, 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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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安徽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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