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林阴路提升途径的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规划发布时间:2012-05-16浏览: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1,2]规定,“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必须≥95%,林阴路推广率必须≥70%;“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要达到100%,林阴路推广率必须≥85%。并且,林阴路推广率还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七项“一票否决项”之一。由此可见,准确掌握和正确评价城市道路绿化水平,科学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对于提升城市绿化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基于林阴路标准的城市道路绿化分级评价

  1.1城市道路行道树绿化分级评价方法

  为全面、准确地评价城市道路行道树现状,必须对城市行道树现状进行适当的分级评价,以便科学地拟订针对性的完善、提升措施。根据城市道路行道树绿化实际,笔者认为,对城市道路行道树成荫效果,可以分为3级7类,详见图1。其中,A1为完全达标林阴路,A2为有少量缺株、基本达标的林阴路。B“视同为林阴路”指虽然目前绿化覆盖率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但栽植树种为大乔木,部分路段行道树进行适当的调整或改造,经一定时间生长后可达到林阴路标准的道路。其中,B1为需补植行道树道路,B2为需调整行道树道路,B3为需更换和改造行道树树种的道路,B4为树种适宜,也无缺株,但生长势较弱,需加强根系环境管理、促进生长的道路。C类特殊景观路,指以小型景观类乔木为主体进行绿化、不能达到林阴路标准的道路,一般位于重要商业区等城市特殊区域内。

  图1 道路绿化分级体系

  1.2城市道路绿化主要问题分析

  根据林阴路的标准定义,城市行道树不仅不能有缺株,还必须全部生长健壮,才能达到“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照这一要求,城市行道树绿化中,一般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城市道路行道树的规划管理中,基本没有系统规划和整体控制,一些城市,由于各种原因,部分道路绿化改造或行道树品种更换过于频繁,既浪费资源,树木也不能长大成荫,景观效果也不能发挥出来。一些引进的树种不适应本地环境条件,生长不良,甚至越长越赖、死树不断,也长期无法成荫。

  其次,行道树栽植方面,一是分枝点过低,不利于形成大冠。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及编制说明要求“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种植的乔木,一般枝下高距路面4.5m。”[3]目前,城市行道树分枝点普遍低于这一标准要求,多在2.5米以下,甚至只有2米左右,不仅树木很难形成大冠,不利于成荫,而且还影响地面交通视线,增加了商业店铺铺面业户的对立情绪,恶化了行道树生长环境。二是重干径、轻根系,新植树木恢复过慢。行道树设计中,往往只注重干径,而忽视了对根系的要求。施工企业为保证在较小根系下的成活率问题,又采取重截栽植,由于重截后新发技叶量很小,不能为根系提供充足的养分,根系恢复生长缓慢又使枝叶获得的养分不足,因而使新植树木的恢复期拖得很长。三是栽植施工技术标准低。在行道树栽植过程中,植树穴普遍偏小,土壤整理范围过小,仅限于植树穴范围;土壤处理粗放,甚至不进行土壤处理,建筑垃圾甚至有毒物质充斥土壤中,使树木根系难以获得良好的生长。

  第三,在行道树管护方面,一是缺株补植不及时,补植规格不恰当。补植树由于恢复生长期较长,补植规格必须稍大于现有行道树,才能达到整齐一致的效果。但实际的补植中这个问题往往被忽视。二是部分树种病虫害多,防治不及时。目前,城市园林绿化的植保专业技术力量普遍不足,不能提前进行园林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多在已形成了危害后再组织应急防治。三是专业化修剪程度不断降低,景观效果呈不断下降趋势。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的普遍推行,中标企业为降低费用,所雇人员多为临时性农民工,没有专业技术基础,不能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进行专业化修剪,损害了树木的正常生长,降低了景观质量。

  2林阴路提升对策

  2.1提升原则

  立足实际,完善为主原则。保持行道树的长期稳定,是实现城市道路林阴化的关键。因此,提升工作必须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统一计划,分批实施。

  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原则。行道树是形成城市绿化特色的关键之一。应当根据不同城市所的自然生态条件,以地带性大乔木作为基调树种,形成鲜明的城市绿化特色。

  规格适宜,全冠、大根,科学栽植原则。进行行道树栽植时,选用的城市行道树规格(胸径)过小或过大都是不科学的。一般应当按快生树种8~12cm胸径、慢生树种12~15cm胸径,全冠、大土球(胸径的10~12倍以上)的要求选树,栽植时应大穴(植树穴直径至少为土球直径的2倍以上)理土,并增施有机基肥,改善立地条件,最大限度地缩短新植树的生长恢复期。

  专业修剪,科学养护原则。切实解决养护市场化中养护企业雇用人员无专业技术的问题,在全市强制推行专业化行道树修剪,保持树形美观。新植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当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枝下高距路面4.5m的要求。如果选用树种确实暂不能达到相应要求,或现有行道树分枝点过低的,应当通过加强后期养护管理和专业化修剪,逐步提高分枝点,每年扩大树冠,增加绿化覆盖面积,保持树形优美。

  2.2基本方法

  针对现有道路行道树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运用补植、扩植、间植、调整、更换、环境改造等措施,保证林阴路合格率100%。

  补植:即按现有行道树种,对缺株进行补植。

  扩植:即在无乔木的分车带中扩植乔木,形成人行道与分车带双排栽植模式。

  间植:即对现有行道树长势良好,但生长速度慢、冠小、品种单一的道路,间植大乔木。

  调整:即对栽植树种过多(一般4个及以上)的道路,通过现场调查分析不同树种的生长势、成荫与景观效果等因素,淘汰劣势树种,确定主要树种加以精心养护,促进成荫。

  更换:对不适应本地区环境条件,生长不良,病虫害防治难度大的树种,全部或局部更换适宜树种。

  环境改造:即对根系生长环境实施相应改造措施,促进树木生长。一是对已封闭的硬质地面进行拆除,设立树池,改善土壤通气条件;二是采取打孔施肥的方法,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

  3结语

  城市行道树它不仅以树冠阻截、反射及吸收太阳辐射,也会经由林木的蒸发作用而吸收热气,藉此调节夏天的气温,庇荫行人免受炎炎夏日暴晒之苦。而且,其叶面能够粘着及截留浮游尘、净化空气,增进市民健康;诱导视线、遮蔽眩光等使道路交通得以缓冲,提升行车安全性;软化城市建物了无生机的粗硬线条和立面,改善市民视觉环境;为野生动物建造存在空间,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恢复自然韵律,提升市民愉悦情绪。规划完善之道路绿地系统,是市容景观之表征,市民大众的基本福祉,历经数十年漫长岁月培育茁然有成的林荫大道,还是社会发展的见证,宝贵的乡土文化的一部分,在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与景观特色的塑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当地行道树建设的实际,采取科学的措施,全面提升行道树建设和管理水平,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提出了根据城市道路行道树成荫效果划分为达标林阴路、视同林阴路、特殊景观路3级评价体系,和促进视同林阴路达标的补植、扩植、间植、调整、更换、环境改造等6项措施,作为引玉之砖,希望引起更多的专家、同仁关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10]125号)[EB/OL].[2010-08-09].http://www.mohurd.gov.cn/lswj/tz/ jc2010125. htm

  [2]GB/T 50563—201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S].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

  [3]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S].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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