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多数在城市内施工,战线长、露天作业、交叉施工、交通和环境影响大多是市政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设类工程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也使得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有着显著的不同。
1 市政工程的特点
要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对策。市政工程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1 作业场所多变,作业环境复杂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业,也有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桥施工,也有穿越山体的隧道工程;既有一次性作业,也有改造、整治等维护内容;既有主体工程,也有管线配套施工;既有郊区空旷的作业场面,也有市区交通拥堵地段的作业环境。因此,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有着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这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2 高处作业难度大,影响面广
城市市政高架、桥梁项目施工,不仅存在高空作业,而且往往下方两侧道路作为车辆、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断,对脚手架安全、高空吊装等都产生较大影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可能伤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影响面大,给社会带来一定损害。
1.3 施工作业方法多样性
由于地理条件、地质情况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种作业项目,其施工作业方法也可能不同,这也导致了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
1.4 作业环境差
市政工程由于露天作业情况较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气候的变化往往会严重影响到施工和生产安全。此外,受交通的影响,不少市区工程本身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5 人员安保知识贫乏
目前,市政一线工人大量从农村中农民转化而来,缺乏市政工程施工经验,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缺乏,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这类群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依据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人员等生产特点建立严格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2.1 思想保证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处理好安全与思想的关系。我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总指导方针,也正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可能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2.2 技术保证
技术保证就是要在对施工要求与安排、施工环境、技术设计、监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事故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通过整理、分析、评价,建立起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技术保证措施,以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发生,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在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奖惩制度。对于大型体或大面积、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
2.3 组织保证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机构的设置要体现高效精干,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便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一般来讲,安全组织机构的具体设置视企业的规模而定。大中型企业要有独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则根据具体情况,可只设置兼职工作人员。对于工程队比较集中、工种不多、作业简单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可只设到队一级,下面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于大规模、复杂的项目,则相应组成相当规模的管理组织,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要保证组织机构行之有效。
2.4 制度保证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保证就是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3、地下管线调查
地下管线应包括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和电力、电信等管线。 地下管线在进行调查前,必须全面搜集和整理测区范围内已有的地下管线资料,包括各种地下管线图及技术说明资料,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其能否利用及需要补充的内容。现场踏勘核查,应察看地下管线分布和出露情况,直埋管线的地面标志保存情况,当地的地球物理条件及可能的干扰因素。并应制定地下管线调查、探查和测绘的技术计划。
对沿线具有明显管线点的地下管线应进行实地调查、量测、记录管线点有关数据和填写管线调查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地下管线实地调查时应查明管线的性质、类型、走向、电缆根数、材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载体特征、敷设年月、产权单位等。
3.2在明显管线点上应量测地下管线的埋深。
3.3当地下管线中心线偏离管线点时,应量测其偏距和方位。
3.4地下管道与管沟应量测其断面尺寸,圆形断面应量测外径,矩形断面应量取外壁的宽和高。
3.5隐蔽地下管线宜采用物探方法查明其位置、走向、埋深等隐蔽管线点,宜在其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起终点及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的地面投影位置上和设计、施工特殊需要的位置进行探测。经物探定位的管线点应设置地面标志和绘制点位示意图。 探查所获资料尚不能满足设计与施工要求时,应开挖调查与测绘。
3.6地下管线的测绘工作包括测量管线点与细部点的平面位置及高程,测绘管线剖面图及窨井平面图,并在地下管线交叉、分支、转折、变径、变坡处的窨井(或小室)等位置应绘制平面图。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管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阀门、消火栓、排气、排水、排污装置等)、管线走向、窨井轮廓、井底高程等。地下管线综合图上附绘制地下管线外,还应将道路、街坊以及与地下管线有参照作用的建筑物绘于图上。
4结语
总之,在实际工程中,安全调查是安全管理工作成败的最主要工作,只有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期调查,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才能做到万无一失。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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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调查在市政施工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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