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政工师论文发表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管理发布时间:2013-06-03浏览:

  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指我国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建立的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区。本文发表在《研究与发展管理》上,文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就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主要包括现代管理理念、三个关系的处理、精简管理机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高级政工师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作为一项基本的组织形式和运作制度,是高新区体制建设的核心内容,需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改革和创新,摒弃旧体制的“痕迹”,吸纳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高新区特色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要解决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实现体制创新,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高新区行政管理应培育和发展现代管理理念

  1.1 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改善政府服务

  把各类服务型平台的建设作为高新区的重大工作来抓,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园区优良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秩序,高新区管委会的服务要体现人文关怀,改善服务态度;要做好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构建满足高新区内企业需要的人才服务平台;加强各种软、硬件设施的建设,构建一流的投资服务平台;做好产权保护工作,构建高新区创新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构建多元的中介服务平台;积极制订各项产业指导政策、优惠政策、技术创新引导政策,构建高新区的政策服务平台。

  1.2 贯彻阳光政府的理念,大力发展决策咨询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先咨询,后决策;重大项目要先论证,后立项;重要工作要先评估,后验收。高新区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对管委会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等定期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

  2.着力处理好三个关系

  2.1 处理好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这是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的前提

  管委会各部门要“高效率快节奏”地运转,管委会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应密切合作,紧紧围绕高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工作。各部门不能各自为政,要统一思想,在必要的时候合署办公,联合运作,打破部门界限,以做好高新区的工作为核心目标,坚决杜绝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

  2.2 处理好官、产、学、研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四大主体的合作运行机制

  高新区要探索出一套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特点的四大主体合作运行机制。“官”主要任务是保护产权,引导科技成功向产业、产品地有效转化。“产”的主要作用是为科技课题的立项、研究提供资金、设备,并负责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产品化;“学”、“研”的作用则是利用自身的科研基础和知识优势,运用提供的资金开发出新的尖端的科研成果。其中,产与学、研是互为前提的关系,官则是这种关系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

  2.3 处理好高新区与所在行政区政府之间的关系,形成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

  处理好高新区与所在行政区政府之间的关系是高新区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参照“复合行政”和“协同政府”的理念,高新区应该充分尊重现有行政区划,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基础上,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适时转变自身职能,并利用信任将不同的组织整合起来,在这个基础上,将高新区管委会与所在行政区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以制度化的途径加以固定。

  3.合理设定管委会职能并精简管理机构

  3.1 全面落实高新区管理所需的行政权限,合理设定管委会的管理职能

  目前,高新区行政管理最大阻碍就是管委会的行政权限不够,行政职能配置不科学。要解决这一问题,省、市政府要科学、合理地对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授权。一是授权要全面;二是授权要落到实处。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职能应该包括:制定高新区发展规划、提供优惠政策支持,营造高新区良性运行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各种服务平台;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假冒伪劣等不良竞争行为;完善区内基础设施,营造和谐的人文氛围,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启动资金,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制定市场准入规则,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促进良性互动的产业链的形成,等等。

  3.2 精简管理机构,打造精干型“小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精简、统一、廉洁、高效”的原则,压缩管理幅度,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打造精干型“小政府”。

  要建立精干的“小政府”,首先要严格控制机构规模,减少机构数量,因此各地方高新区机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规定的限额设置。中央制定的机构设置限额、类别和要求,是根据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经过科学论证提出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在设置机构时,一是必须把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以及一些任务单一、工作量不大或职能交叉扯皮的机构精简下来。二是要严格按规定限额设置机构,限额内的机构也要区别对待。不能简单地搞上下对口、左右看齐,要从改革和体制创新入手,做到该撤的机构一定要撤,需要加强的机构必须加强。

  4.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服务队伍

  古人云:为政在人。加强高新区科学管理,人才是关键,干部是保证,重点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有管理能力、会专业技术、懂国际化运作的高素质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一要坚持科学标准。高新区公务员一般地说文化素质比较高,在管理队伍建设中要坚持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要提倡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按科学的规律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只有树立科学求实的态度,才能树立公务员的权威,提高高新区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二要注重创新能力。高新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沿和窗口,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能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措施。要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按常规办事,不能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的种种痛疾。三要追求高效工作。在当今的信息时代,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强烈呼唤着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率。效率是生存的基础,是发展的有效手段。高新区行政人员手中掌握着权力,控制着相关资源,其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高新区的健康发展。要倡导雷厉风行,注重实效的工作作风,以顺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既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所谓上下互动,就是国家、省市各级要对高新区工作大力支持和促进,要尽可能赋予和支持高新区采取不同于其他行政区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让高新区进行自主式的体制创新和改革,使高新区保持先行先试的优先权。所谓不断完善,高新区自身要锐意改革创新。虽然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不懈努力,不断完善,就能够使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永葆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1]张鸿.我国高新区的政策环境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39(1).

  [2]夏海钧.中国高新区发展之路[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政法期刊发表须知:《研究与发展管理》是由复旦大学主办的综合性科技管理学术刊物,主要刊登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应用方面的管理研究论文,面向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的广大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科技管理研究人员和有关专业的研究生,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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