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意见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管理发布时间:2014-04-15浏览:

  近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外创市容管理示范道路、内创幸福家园”建设,贯彻城市容貌标准、示范路创建标准、道路养护规范、环卫保洁质量标准、星级执法队伍创建标准等标准、规范,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由于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不一致,在管理实践中,不易操作,导致有些标准和整治工作难以落实。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执法管理效益,决定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打造生态家居环境美”目标,确立标准化管理理念,依据“三定方案”,清理、细化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管理范围和内容,制定管理、考核细则,形成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使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标准化治理、管理,通过高效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优化城市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市容管理标准。制定城市主次干道管理,背街小巷建筑(构筑)物、公共场所、户外广告和标志、公共设施(广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停(洗)车场等市容管理标准;

  2.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制定城市(乡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标准、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环境卫生设施保洁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监管标准、建筑工地管理标准、公共设施保洁等标准。

  3.城市道路管理标准。制定城市道路建设和移交管理、城市道路养护、路政巡查等标准。

  4.道路设施管理标准。制定照明、桥梁、公共自行车、公交场站建设和移交管理、维护保养、执法巡查等标准。

  5.执法队伍管理标准。制定执法队伍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执法规范、执法培训、执法保障、执法巡查等标准。

  6.行政执法管理标准。制定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票据等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标准。

  7.行政许可服务管理标准。制定窗口受理、后台办理、审查批准、窗口收费等工作规范、标准。

  8.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制定数字化监督管理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监督、考核等标准。

  9.机关业务处(室)工作标准。制定本处(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范、质量标准。

  三、编制程序

  1.搜集资料。各单位根据职能全面搜集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现行管理标准和规范。

  2.组织起草。按照标准高的优于标准低的、标准具体的优于标准笼统的原则进行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选优。标准相同、内容不具体的,根据本市管理实际制定可行的操作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编制出送审稿。

  3.上报送审高。上报送审稿,一并上报编制说明。编制说明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参考依据、征求意见等情况。

  4.组织审查。相关业务处室对各单位上报的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标准是否与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标准相一致,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相一致。

  5.组织汇编。经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部门和市民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对反馈的意见及时研究,进一步完善起草单位的标准送审稿。然后组织汇编。

  6.组织试点。选择一个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一个大队、一个办事处、一个乡镇试点实施城市管理标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标准。

  四、工作步骤

  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从2013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6月3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2013年7月1日起进入标准化长效管理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2月1日至2月10日)。这一阶段主要工作:组织动员,成立组织。通过动员,切实提高各单位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对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认识,自觉依据标准履行职责。

  2.起草草案阶段(2013年度2月11日至3月8日)。各单位组织得力工作人员,搜集、整理、遴选、细化相关标准、规范;征求管理区域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市管理标准修改建议;组织起草编制说明;上报送审稿。

  3.审查阶段(2013年3月11日至22日)。组织法规处、机关业务(处)室骨干对上报的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技术审查,修改完善后报市城管办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

  4.组织试点(2013年3月23日至5月22日)。相关业务处(室)推荐试点单位,并全程指导试点。

  5.完善阶段(2013年5月23日至6月28日)。各县(市)区、起草单位和相关业务处(室)结合试点情况,细化和完善标准,上报局汇总,并上报市政府备案。

  6.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月1日)。各单位制定贯彻落实标准的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局相关业务处(室)、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根据标准汇编修改完善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主管主抓,强化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均要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切实组织好、安排好、调度好本单位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各起草单位,做好本单位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中的资料清理、整理、遴选、细化工作,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抓好落实。业务处(室)负责人要加强定期督查和指导,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并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标准化体体系不断完善。

  (三)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标准化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单位、各处(室)要将我局各项职能职责都纳入到标准化建设中,并在实际工作同步贯彻,一体推进,切实通过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效益。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浅析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意见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chengshiguanli/1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