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改革创新社科学术期刊网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管理发布时间:2014-03-05浏览:

  摘要:公共服务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基础公共服务是指那些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都需要的基础性服务。文章发表在《办公室业务》上,是城市管理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公私合作

  公共服务狭义的公共服务不包括国家所从事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一些职能活动,即凡属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监管行为,以及影响宏观经济和社会整体的操作性行为,都不属于狭义公共服务。

  城市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指政府以招投标的方式,将某些特定的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企业或社会组织来承担,政府付费并监督考核的一种公共治理模式。在欧美市场经济国家,大量的公共服务是以合同外包的形式进行的,从垃圾清运、道路养护、社区养老等非政治性事务,到税收征管、犯罪管理、国防军事等政治性事务,都可以看到公私身影。

  一、深圳市西乡街道“物业管理进街区”改革

  西乡地处深圳市宝安区城乡结合部,2004年完成“镇改街道”,由农村社区转变为城市街区。像大多数快速城市化的地区一样,西乡也面临着“穿上城市外衣、留在乡村状态”的困境,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社会矛盾频发、城市管理僵硬滞后。

  (一)具体做法

  西乡整个街道分为5个片区,以招投标形式,引进鑫梓润等5家物业管理公司参与管理,包括街区综合巡查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协助交通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市政市容养护、国有土地驻守、协助街道处理救灾抢险应急工作、组织街区文化娱乐活动、向市民和商户提供便民服务等8大项公共服务。

  (二)改革成效

  “物业管理进街区”试行一段时间后,西乡市政环境和社会秩序初见成效。垃圾桶、电话亭、指示牌、站标等市政设施得到了全面清洗和有效养护,路面乞讨兜售案件下降97%,街区路面案件发案率下降49%,暴力抗法事件“零发生”,街区市政管理投诉下降60%以上,克服了突击式整治易“回潮”、难固守的弊端,城市管理常态化和精细化。

  二、相关争论及辩析

  改革往往伴随着诸多争议。西乡在推动“物业管理进街区”过程中,也遭到了一些质疑:城管执法能否外包?政府购买服务的“底线”在哪里?编外城管是否值得推广?“花园街区”改革是进步还是倒退?有学者称,“城管的执法地位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城管服务外包更是不合法。”

  (一)合同外包的合法性

  合同外包是否具有合法性?这可能是对西乡改革最大的质疑。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晰合法性这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如果某种行为与特定规则相一致而被承认或被接受,那么就意味着该行为具有合法性。根据特定规则的内容,合法性可以分为政治合法性、社会合法性及法律合法性。

  (二)合同外包的限度

  根据西乡街道与5家物业公司签订的城市管理委托合同,物业公司要承担8大项市政管理服务职能和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那么,这些本属城管部门和执法队份内的事项是否都可以外包给企业呢?这涉及到合同外包应用的限度问题。有观点以“城管执法权必须由政府垄断”为由,指责西乡改革“权力被非法转让犯下致命错误”,此种观点显然曲解了西乡改革。

  三、合同外包的谨慎操作

  对西乡改革的质疑及所引发的争论提醒我们,尽管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有助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但作为一项涉及诸多环节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需谨慎对待。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在西方市场发达国家推行已久且应用广泛,但围绕市场化的绩效问题,并没有出现公认的一致性的结论,大量的反例的存在为争论提供了土壤。“在民营化的所有方式中,围绕合同承包的争论最为激烈。”

  四、结语

  西乡街道在城市管理中尝试公私合作,以合同外包的形式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此种做法为公共服务如何有效供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不过,西方市场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尽管合同外包在政府公共服务中得到广泛采用,但作为一项涉及诸多环节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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