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生态城市建设研究国家级论文发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管理发布时间:2024-12-20浏览:

  论文导读:生态城市从广义上讲,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文章发表在《领导科学》上,是国家级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论文关键词:四川乐山,生态城市,问题思考

  乐山市生态城市建设已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乐山“绿心环形生态城市”、“ 组团城市空间结构模式” 等得到国内外专家的高度评价【1】。2003年,乐山市被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2004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06年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乐山“城市绿心”生态模式被全国数百个城市在进行规划时效仿采

  1.乐山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及空间布局探讨

  1.1 乐山城市建设基本模式和空间布局

  乐山市城镇按行政级别有3级,乐山市区作为1级中心城市,其它各区、县(市)驻地为2级,普通建制镇为第3级四川乐山,城镇以外另有乡及中心村,基层村3级。市域内的县及县级区共有11个。乐山在2000年就提出将乐山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夹江县、井研县6城区联合,组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组团城市【3】,2003年乐山城市总体规划近一步明确规定了乐山组团城市由上述6个城镇所组成,各城镇组团又由各片区构成,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多中心的城镇集合体。

  经过多年建设,乐山组团城市中的乐山市中区、峨眉山、夹江等3城区城市群雏形已基本形成,目前正逐步向沙湾、五通城区扩展,而向井研城区扩展极为缓慢。组团城市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工业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之间仍缺乏协调和共享,“夹心饼干状”工业布局未得到根本改变,尚存在上下游相互污染、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等多种矛盾。

  1.2 乐山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和空间布局探讨

  乐山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和空间布局,原则上应基本沿袭03城市总规方案,但必须有所改善。首先,空间上井研县距乐山市中区太远(37公里),而其它五县区,彼此之间相距仅20多公里;其次,井研位于龙泉山脉南段丘陵低山区,其余5个县区则大多处于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冲积平原区,属于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第三,空间上5县区互为上下游、上下风关系,而井研与5县区不存在上下游、上下风关系;第四,乐山市中区与井研县两地间地貌多为丘陵低山,不适宜城镇发展,组团城市的建设实践向井研县方向发展也极为困难、缓慢,井研城市发展空间布局上与组团城市关连也不大。

  1.3 重视乐山生态组团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

  作为生态组团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可以避免以往乐山各县区城市单独规划建设出现的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相互污染、统筹兼顾不足等弊病。上述乐山5县区组团城市,单独规划建设时分别各设工业园区,选址只考虑了尽量减轻对本县市的环境污染,忽略了对辖区外相邻县市的污染,从而给乐山市整个辖区内减轻工业污染带来很大麻烦。比如03城市规划提出,乐山市中区的工业尽量布局在下风下游的东南部九峰乡一带,但该处恰好位于相邻的人口超过10万人的五通桥城区(县级区)上风上游方向,相距仅20多公里,距五通牛华镇(人口1万人以上),相距更近,仅数公里。

  2.乐山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的其它问题分析

  乐山生态城市建设,除上述模式和空间布局外,还面临其它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历史上传统城市建设中生态优先观念不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向郊区乡镇延伸缓慢,很多失地农村人口尚未转向城市化,城市人均用地过大,占用了大量耕地;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体系不够完备;组团城市生态防护圈和生态走廊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生态城市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管理办法不细化,县区特别是乡镇卫生环境还较差;旧城区人口密度与建筑密度过大,绿化覆盖率低,使人居环境受到一定影响;城郊河汊仍有生活脏臭污水直接排放现象,部分溪沟、池塘、水库存在富营养化论文开题报告。这些问题都非常不利于乐山城市化进程的长远发展。乐山城市建设迫切需要全面转到生态城市建设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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