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论文范文城市规划视角公民权利保障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城市管理发布时间:2013-11-18浏览:

  论文摘要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本文以城市规划为切入点,分析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现状及南宁市城市规划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文章发表在《学术论坛》上,是社科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论文关键词 城市规划 公民权利 路径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它涉及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公民在这一过程中拥有多项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等。规划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多在财力、权力及法律渠道上都很难与拆迁人或政府相抗衡,在拆迁中经常作为弱势群体而存在。

  因此,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公民对于城市规划的参与性以及城市规划过程中切实保护好相关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使之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南宁市城市规划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的分析

  (一)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现状

  南宁,是中国走向东盟的前沿城市,在发展迅速的同时,其城市规划也出了不少问题。其一是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强。南宁市政府开发重点的快速转变:琅东商务区—相思湖片区—江南区—五象新区,通过南宁市城市规划重心变迁的历史,可以得知南宁的新区开发规划没有连续性和开发完善性,导致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

  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这方面虽然南宁市规划局首创一种面向公众服务的规划信息发布平台——南宁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笔者调研发现,这一平台地理位置市民较少熟知,并且其子系统信息缺乏丰富性,缺乏市民比较感兴趣的规划编制及执行方面的相关环节,并且可触屏的高技术平台在市民了解过程中灵敏性不够,对公民参与的实际性影响不大。三是公民财产权受到侵犯。

  (二)南宁市城市规划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的原因分析

  1.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

  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其他政府政策,公共利益都涉及到相关法律的制定、执行以及我们国民始终看重的一个视点,《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制定本条例”,同时第八条列举了六种情形属于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很难穷尽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争议还是会存在,这就给我们法律的适用性提出了考验。一些商业开发在公共利益的隐衣下为牟取利益而披上合法征收的外衣。公共利益的范畴和边界没有明确的界定,给“什么是公共利益”的问题留下了相当广阔的司法解释空间,也给社会实践留下了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2.政府管理的价值观与目标取向偏差

  城市管理者的思想认识水平对城市发展的很大的影响,我国对政绩的考核,致使城市领导者在发展城市中,更加注重追求经济利益,在这样的价值观指引下,使得城市领导者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权力行使发生错位。各届政府认识不同,使城市规划发展方向随着政府的更迭而频繁变化,这样减弱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控制作用。更者,相关执权者不能很好地对城市发展出现的利益问题进行调整,出现了各种为争夺利益暗箱操作的现象,诸如个人寻租、政治创租。

  二、城市规划过程中公民权利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城市规划法治化及监督管理

  我国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为母法从法律层面上严格了各项规划修改程序、各项监督,强化了法律责任,是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重要依据,这是政府加强法治的一个表现。但基于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立足城市规划法治,要求一是提高行政法律意识,即提高行政管理者、行政执法者和社会人员对《城乡规划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的观念和认同感;二是完善相关行政法律,通过规范完善的法律及严密的组织以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城的实现;三是加强行政法律的执行力,促使各项活动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制止发生野蛮拆迁等行为。

  比如对于强制拆迁,要明确强制拆迁的内容及程序,以规范执行人员的行为。同时,必须重视建设各种完善的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监督能力,鼓励公众参加各种社会组织,发挥其社会协调的功能,加强对政府管理行为的监督。

  (二)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为公众参与提供制度化建设

  在美国,通过直接修改授权法案促进公众参与或者要求地方政府颁布促进公众参与的地方性法案的形式,使得公众参与的发展演变呈现出“州→地方”的趋势。基于此,我们可以尝试采用举办听证会和组织讨论小组,向商界、教育界及社会服务志愿小组进行咨询,以及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征求居民的意见。再者,对于公众意见的处置,应及时反馈。南宁市相关部门若是在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设立的基础上,细化整个规划过程中涉及到公民利益自我维护等方面的途经展示,并通过对公民参与行动的调查研究,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在武汉,上网申报的规划许可申请可涵盖规划局的所有职责范围。市民只需要通过网站申报大厅填写相关申请,就可即时纳入规划局内部审批流程,还可对项目规划进行评论,这一点也可以借鉴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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