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车辆管理发布时间:2014-07-02浏览:次
针对部分企业反映为企业运送货物的车辆被查扣罚款的情况,县优化办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查车站点设置情况
目前,我县除交警部门以外,能够在路上设置站点对车辆进行检查、罚款的部门主要是公路局和交通局。全县共设有四处检查点:
1、公路局检查站点:
⑴超限检测站,位于县境内,省道路北侧,是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处固定超限检测点。
⑵镇高速路口超限检测站,位于县镇高速路出口。
2、交通局检查站点:
⑴大山临时治超检测站,是年经省交通厅批准设置,地处省道与路交汇处西1000米路南。
⑵县交通稽查站,是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发号文件精神批准设置,位于国道与路口北1000米205国道路东。
二、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县优化办分别到县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企业集团等园区和企业了解了我县目前的道路环境情况。通过和各园区、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具体情况如下:
1、公路执法环境总体情况较好。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县公路“三乱”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多家上路、多头执法、以权谋私、以罚代纠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明显减少;道路检查站点设置进一步规范合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公路执法行为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2、高额扣罚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我县道路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但是有些职能部门对为县内企业运送货物车辆的查扣和罚款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罚款数额巨大,不少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不满。例如:年12月,集团运送货物车辆在路和路交汇处附近被有关部门以超高为由查扣罚款10万元(经协调,放行)。面对这种情况,各园区经常出面和县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多数情况下能够少罚、不罚并放行;有时协调沟通比较困难,令各园区比较为难,企业也不甚满意。
3、企业对罚款金额过高不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查扣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令某些企业不满,但是绝大多数查扣行为是符合规定的,有些运输车辆也确实存在手续证件不全违规上路和超高、超宽、超重现象,只是在执行的时候往往按处罚标准的较高额处罚,企业多因罚款金额过高而感到不满。
三、对策和建议
1、积极主动,切实为全县发展大局服务。公路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制定符合全县发展大局的各项制度、规定、承诺,并予以公布,切实做到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涉及查车、罚款等方面,在符合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的前提下,凡是为我县内企业运送货物的车辆,违反超高、超限等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应予批评教育免予处罚,并予尽快放行;情节较重的,一律在处罚权限的下线按最低标准处罚。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对公路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做到社会、部门和企业“三赢”,找到最优结合点,进一步取得广大群众、社会和企业的认可。
3、加强监督,进一步优化全县公路执法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优化办要进一步加公路执法环境治理力度,对无视全县发展大局,破坏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县重点企业设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设置公开电话以联系,拓展全县公路执法环境工作监督途径,增强公路执法环境治理效果,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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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探析县监察局车辆被查扣罚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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