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税收管理中增值税的应用发展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财政税收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

  税收的管理是对企业的一种制裁管理制度,也是对国家收入的一个新发展措施,怎样使的企业能够平衡的发展,怎样使得经济的稳定快速的前进都是需要控制的所以税收的管理是对这些都是一个新的发展应用。同时我们也知道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摘要:为确保“营改增”的顺利推行,中央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承诺试点行业的利益不会因改革而受损。2012年3月5日,温家宝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营改增”的执行结果既有正面的影响,也有负面的影响。

  税务类论文推荐:《税收经济研究》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主办的经济类学术期刊,以繁荣税收经济科学、为国家税收经济部门和决策机构服务为宗旨,秉承“以特色求知名,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刊理念,突出学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刊发经济类各学科、特别是税收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提供探索交流的学术平台,并致力于成为中国税收改革和发展进程的重要理论阵地。

  关键词:税收管理,增值税,财税管理

  一、“营改增”试点地区的意义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进项抵扣,属于链条式征税模式,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整体行业税负,具体表现有两种。第一,“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减少了流转环节营业税重复征税,所处行业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各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各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出口税收环境。

论述税收管理中增值税的应用发展

  财税[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具体提到“营改增”试点主要涉及几方面内容:一是主要产业方面,本次“营改增”主要选择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等全部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与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业、鉴证咨询和电信业等。两大行业作为改革试点;二是税率方面,在现有一档基本税率17%、一档优惠税率13%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1%和6%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行业适用6%税率。

  第二,在实施试点地区,有利于促进试点地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利于提升试点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今后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二、多角度分析“营改增”后对纳税人会有以下变化及影响

  (一)“营改增”后税率变化导致税负变化。

  增值税在原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来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营业税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适用于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税率,税负下降明显。税负下降达4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税负会有所变化。

  有形动产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转让物品和设备等有形动产的使用权而保留所有权的一种业务活动。根据“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具体规定此类行业的税率由5%的营业税改为了17%的增值税税率,其余五类税率基本由5%的营业税税率改成了6%的增值税税率,与此相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行业的税率明显偏高。

  第一种情况及成因:有部分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具体体现在通过抵扣降低实际税负,交纳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税金,避免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不仅可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通过降低纳税人总体税负,促进工商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第二种情况及成因: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增加。有些纳税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不能充分抵扣,有些业务范围未纳入改革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还有一些服务业企业的人工、交通、房租、物业管理、邮电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项目所占份额较高,所以税负有所增加。纳税企业避免税负增加,从内部控制及调整战略规划等方面归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调整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比例,纳税人进项税支出内容若存在较多不可抵扣现象,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2)尽量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即使是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还需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否则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3)选择供应商情况,有些供应商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避免、减少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否则会导致税负增加。

  (二)发票使用的变化。

  交通运输业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升原因分析。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交通运输业的税率由原来5%的营业税改成了税率为11%的增值税,名义税率大幅度提升。并且考虑到交通运输业所用的生产资料主要为汽车、飞机、轮船等固定资产,它们的资产更新周期较长,如果近期不需要更新,就没有大额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从而使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但是,交通运输业的这种情况具有暂时性,从长期来看,当固定资产的更新试点来临时,进项税额的规模会大幅度增加,从而对于一个完整的周期来讲企业税负不一定会增加。

  试点地区实施之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三)会计核算方面的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账务处理时纳税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价税分离方法。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

  (四)报表数据结构变化。

  增值税数据不反映在损益表中,与现行营业税的核算科目不同会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使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发生变化。

  鉴证咨询业企业税负不降反升原因分析。企业的成本主要有外购产品和劳务服务及内部人力投入两大类。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只针对外口产品和劳务服务(即中间投入),而内部人力投入则没有办法进行抵扣。对于鉴证咨询业这类以人力投入为主要投入而中间投入比较少的劳动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其进行税额相对于销项税额的金额来讲就小得多,从而导致税负的增加。这种情况是由于行业的特征决定的,除非企业经营范围与性质发生重大调整,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另外,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鉴证咨询业的税率由原来3%的营业税改成了税率为6%的增值税,名义税率大幅度提升,这也是导致鉴证咨询业税负增加的原因之一。

  (五)税务申报的变化。

  1.抄税。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求同时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数据和IC卡 抄报数据进行比对。

  2.认证。对于取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后抵扣,未通过认证、比对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认证数据和进项税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3.认证期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 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增加了进项税抵扣环节。

  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凭发票抵扣。试点纳税人必须注重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是在外购货物和劳务时,要及时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做好抵扣凭证的保管、认证、抵扣工作。

  (七)征收机关改变。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机关改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八)针对价格、收入、利润的影响。

  企业应该测算、分析改征增值税方案对自身的整体财务影响。譬如,与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带来的税负变化,收入、成本变化,税后利润变化等。营业税是价税合一,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比例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额的减少而上升。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九)现金流量的变化。

  征收营业税时,按服务或劳务价格支付,是一定现金流的支出,按增值税征收时,价税分离情况下,就需要交纳增值税,就需要现金流的增加的支出,既然有进项抵扣,那也是进项现金流先流出,有可能增加现金流量提前流出,增大资金成本。

  (十)出口退税状况的变化。

  对于港口经济较为发达,对外贸易活跃,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营改增”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分析以上“营改增”后对纳税企业的变化,企业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假设改征增值税方案执行后,可以考虑提高对部分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收费标准。因为这部分客户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享受了税收收益。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因此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论述税收管理中增值税的应用发展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caizhengshuishou/31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