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院校会计电算化舞弊的防范对策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财务会计发布时间:2021-02-20浏览:

  摘要: 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智慧校园已成必然趋势,所以在高校会计管理中会计电算化能够提供很大的帮助,也应该得到重视。会计电算化是会计现代化的基础,目前在我国中职院校财务管理部门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目前中职院校财务会计电算化工作中存在的软件应用不规范、制度滞后、缺少复合型人才等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为中职院校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财务工作; 会计电算化; 中职院校; 信息化

财务与会计

  信息化时代企事业单位越来越重视信息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对信息管理已经为企事业单位提高竞争力的中重要手段,而作为占企事业单位管理信息总量70%左右的会计信息管理则成为现代企事业单位信息管理的核心。

  一.会计电算化舞弊的防范措施

  1.1 选择好的财务软件,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中职院校在实行电算化时,必须结合中职院校自身的特点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合的财务软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主要由财政部1994 年颁布执行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等,各地也颁布各种地方标准,如上海市财政局颁布的《上海市会计电算化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标准。另外还必须注意系统权限设置、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关键因素。如果中职院校自行开发会计电算化系统,也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制订的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开发和审批过程、合格的开发人员、系统的文件资料和流程图、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设计等。

  1.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会计舞弊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从舞弊念头的产生、执行、到假象的出现,中间经历策划者、组织者与具体实施者。而作为会计人员又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特别是提高会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舞弊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中职院校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和思想道德素质培养,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1.3 加强电算化犯罪法制建设

  目前,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使电算化犯罪的控制很困难,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对此加以有效控制就很有必要。电算化犯罪法制建设,可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建立针对利用电算化犯罪活动的法律,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电算化舞弊行为及其惩处方法;其二,建立电算化系统的保护法律,明确电算化系统中哪些东西或哪些方面受法律保护(硬件、软件、数据)及受何种保护。

  1.4 健全中职院校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职院校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为防止和减化原有手工操作下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丧失作用所造成对中职院校的影响,同时计算机数据处理易于篡改、舞弊,必须采取严密有效的措施。如:

  1.4.1 健全计算机管理制度

  包括机房、操作、文档和数据等管理制度. 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和防止文档、数据等遭受非正常破坏。

  1.4.2 职能分隔制度

  系统维护员、操作员和数据管理员应合理分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预防舞弊事件的发生。

  1.4.3 授权控制制度

  各级人员、每个工作人员都得到一定的授权,并以密码加以控制,防止非法操作和越权操作。

  1.4.4 时序控制制度

  严格电算化业务处理流程,防止重复操作、遗漏操作和误操作。违反操作流程和操作时序要及时予以制止。

  1.4.5 防错纠错制度

  电算化操作中,通过屏幕直接进行业务处理的编辑和修改,一旦存盘就不能直接修改,要修改必须通过冲销或补充登记更正. 并要说明理由、修改对象、经手人等,以备事后查证。

  1.4.6 计算机档案制度

  为了防止非法改动数据,必要时可把计算机文件定义为可读文件、专用文件、保密文件;重要的文件加以密锁,以加强文件数据的保护。

  1.4.7 建立操作日志制度

  一旦出现问题,顺藤摸瓜,可以查清责任者。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的制度措施,还可以列举更多,但同时还要加强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两手并重,严格监督,才能防患于未然。

  1.5 充分发挥审计功能作用

  电算化审计对揭露并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舞弊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查错防弊一直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审计人员对付计算机舞弊可以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在审计中直接查出计算机舞弊案;二是在审核和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弱点,提请被审计单位改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来预防、查出和处理计算机舞弊活动。前一种是直接作用,后一种是间接作用,即预防作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5.1 会计软件内设置审计监督程序

  这种方法要求审计人员在系统设计阶段就应在被审计单位的应用程序中安插自己的审计程序段,在软件中安放“后门”程序,用来收集审计人员感兴趣的资料,如应用控制程序逻辑错误或应用控制失灵的资料、例外情况的资料等,并且建立专门数据文件,用来存储这些资料.以记录程序和数据库的异常操作,发现舞弊行为。该程序段会计人员无权访问,只要被监控程序和数据库开始执行,审计程序就处于监督状态。

  1.5.2 对账务处理程序进行测试

  审计人员可虚拟一组数据或直接采用被审计单位原始数据,将其输入计算机,经程序处理后输出,然后将输出结果与事先计算出的正确的结果相比较,从而确定其处理程序的正确性。这种方法往往由于不能及的消除测试数据而使被审计单位系统信息产生混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在软件设计时可考虑为审计测试预留通道,或者设计一套会计软件可同时运行多个会计信息系统,均可独立进行有效测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缺少可视审计线索的情况下,通过验证计算机处理程序的正确性来收集审计证据。

  推荐阅读:会计好投稿的期刊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中职院校会计电算化舞弊的防范对策探讨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caiwukuaiji/55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