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新创新模式制度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财务会计发布时间:2014-09-13浏览:

  摘要:基建工程是高校发展的需要,关系到高校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伴随我国高等几哦啊与的快速发展,高校基建规模不断扩大,基建投资规模少则几个亿,多则几十亿。如何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好基建投资,让其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和完善高校基建财务管理。

  1.基建项目财务预算制订不周。

  对各高校而言,基建项目毕竟是个新课题,虽然近年来在不断地探索中取得了可观的建设成果,但鉴于基本建设项目本身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导致在制订预算时往往考虑不周,导致工程实际结算价与预算相去甚远,成为“三超工程”(即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加之现在高校的基本建设资金多来于财政拨款。

  2.高校自身偿债风险加大。

  高校的基本建设资金,多来源于财政拨款或银行贷款。近年来,由于地方教育机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部门的控制,银行贷款已在逐渐减少,但由于工程预算制订不周,基建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资金使用不周,形成资金使用的恶性循环,影响高校对银行贷款的偿还,最终导致债务负担转嫁给政府。

  3.基建财务和学校大财务两套账的问题。

  由于高校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基建财务则需要运用到工业、建筑业等企业会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学校两套或多套账务的状况。由此带来了了几个方面的不利:1、存在重复作账,虚列支出的问题。由于基本建设财政拨款,多数下达至学校账户,因此在学校支付工程款时已经形成支出,而在基建帐目上再次支出就形成了重复支出。2、基建成本核算不准确。高校的每一笔基建支出都应该要在基建账务上做在建工程的处理,但由于两套账之间的衔接不利,加之以前年度在类似问题的处理上经验不足所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给目前的高校新校区的成本核算和国有资产的统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4.基建工程款的错付、超付问题。

  虽然在高校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多带有审计条款,审计部门也会聘请一些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但由于工程合同付款进度等方面的一些条款不合理,常常导致审计后发现已付工程款总额已经超过工程的审定总价,造成工程款超付,而合同中经常涉及的甲供材等因素又导致不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错付、多付,最后带来法律上的纠纷。

  5.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不同于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会计业务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而目前高校普遍缺乏相关方面的专业性人才。许多财务工作者对基建账务的处理或是一知半解、或是似懂非懂,造成了在成本核算、支出等方面统计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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