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投资组合规模风险以及收益关系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结业论文发布时间:2013-12-24浏览:

  内容摘要:费希尔和洛里(1970)对比研究了简单随机等权组合和跨行业证券组合,研究发现:当组合规模超过8种股票时,组合的收益和风险开始趋于稳定,因此增加组合中的股票数不能再有效地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在同等组合规模上,跨行业证券组合的收益。

  关键词:投资组合,投资风险,投资收益,实证研究

  在证券市场上,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面临着如何提高证券投资收益和降低证券投资风险的问题。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投资组合,第一个层面是对证券市场上已有的证券投资品种之间进行投资组合,第二个层面是对同一投资品种内部的产品进行投资组合。

  投资者通过两个层面上的投资组合可以在保证收益的基础上,大大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对机构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资金实力比较雄厚,能够保证其在两个层面上都可以进行广泛地投资组合,从而达到提高收益和降低风险的目标。

  由于目前能够在证券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投资品种并不是很多,而且每一个进行交易的投资品种有其特殊的发行主体和交易主体,其市场功能和定位也完全不同,其在证券市场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其所表现出来的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也比较匹配,故在第一个层面中通常不存在投资组合规模问题。机构投资者通常会在第二个层面上面临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虽然通过进行广泛的投资组合可以使投资风险降到很低的水平,但由于组合规模过大投资的对象过度分散也会降低投资组合的收益。这主要是因为维持数目众多的证券组合需要较高的交易费用、管理费用和信息搜寻费用,而且数目众多的证券组合中可能包含一些无法及时得到相关信息且收益较低的证券,从而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资组合调整。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资金和精力有限,在两个层面上都无法进行广泛地投资组合,只能选择较小的投资组合,通常把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投资品种,由于投资组合的过度集中又使其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个人投资者也需要在有限的条件下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以规避投资风险。

  因此,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既不能过度分散也不能过度集中。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最优化配置问题,即一个合理的组合规模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保证稳定的投资收益。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不同交易品种的实际交易情况,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一般只表现在股票投资上,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基本上可以用股票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来反映。

  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关系研究综述

  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了一批对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关系研究的经典文章,成为当时投资组合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这些研究主要是围绕简单分散化所构造的组合即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来展开的,但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具体来说,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一国证券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二是从数理角度来推导组合规模和风险之间的模型;三是研究跨国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与风险的关系。相对来讲,研究一国证券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更具有现实意义,大多数的研究也主要围绕一国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从中找出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相互关系。

  国外学者研究综述

  埃文斯和阿彻第一次从实证角度验证了组合规模和风险之间的关系。他们以1958-1967年标准普尔指数中的470种股票为样本,以半年收益率为指标,采用非回置式抽样方法,分别构建了60个“1种证券的组合”、60个“2种证券的组合”……60个“40种证券的组合”。在计算各个组合的标准差后,再分别计算不同规模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并标准差的平均值代表组合的风险。

  研究发现:当组合规模超过8种证券时,为了显著(0.05水平)降低组合的平均标准差,需要大规模地增加组合的规模。t检验的结果表明,对于只含2种证券的组合,为了显著降低组合的平均标准差,必须增加1种证券,对于规模为8的组合,必须增加5种证券,而规模大于19的组合,至少必须增加40种证券,才能取得显著的降低效果。组合规模与组合的分散水平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随着组合规模的扩大而迅速下降,当组合规模达到10种证券时,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接近0.12,并趋于稳定,再扩大组合规模,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几乎不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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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深入研究投资组合规模风险以及收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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